打不贏就組團!直擊新聞業界如何攜手合作,捍衛自家新聞內容、對抗 AI 帝國

特約記者劉子瑞編譯報導
從集體授權到大型聯盟,新聞出版商、非營利組織和新創公司正尋求方法,以更強大的立場與科技巨頭談判。本文翻譯自原文:〈Inside the news industry’s efforts to join forces to defend its journalism from AI companies〉,2026 年 5 月 19 日載於英國牛津路透新聞學研究所網站,由記者兼編輯瑪麗娜.阿達米(Marina Adami)撰文。
面對 AI 公司,出版商向來只能二選一:簽約或起訴,或是兩者兼施。
不斷增加的授權交易,通常由大型出版商拿下,例如美國的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德國的 Axel Springer、西班牙的普利沙媒體(Prisa Media)和法國的《世界報》(Le Monde)。同時,訴訟案件也在緩慢增長:新聞公司指控科技平台未經授權使用受版權保護的材料。然而,最近出現了出版商聯合起來與 AI 公司談判的第三條路,當中從建立全球標準的聯盟到國家的談判組織皆有。
我採訪了其中一些代表與技術專家,以找出新聞業在與 AI 公司打交道時,所面臨的問題與潛在解決方案,冀望在 AI 時代保護新聞內容並將其變現。
許多出版商懷疑生成式 AI 利用自家內容來訓練。同時,他們也擔心,如果大眾直接從聊天機器人那裡獲得所需資訊,而不點擊進入聊天機器人回答所依據的文章,他們將會失去流量和廣告收入。
根據我們 2025 年針對生成式 AI 的研究(來自 6 國的調查數據),使用 AI 尋找資訊的人多於使用其創作內容的人,而只有極少數人會向聊天機器人詢問新聞。從旅遊建議到世界大事的背景,許多 AI 搜尋已開始取代 Google 搜尋,過去 Google 搜尋可能會引導使用者點擊新聞出版商的網站。
非營利集體權利組織「真正簡單授權(Really Simple Licensing,簡稱 RSL)」的共同創辦人道格.利茲(Doug Leeds)表示:「(網路的)共識是,使用你的一點點內容建立搜尋結果,但其目的是將流量導回你的網站,然後你就可以透過任何你想要的方式將其變現,無論是透過網站訂閱、廣告還是電子商務。」利茲強調,在 AI 出現後,網路長期以來的共識已不復存在。RSL 有兩大主要產品:用於機器可讀授權條款的開放網路標準、用於 AI 授權的集體管理組織。
馬德哈夫.欽納帕(Madhav Chinnappa)也認同這一點,他是一位在 Google 工作了十多年的高階顧問,曾擔任過英國牛津路透新聞學研究所(The Reuters 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Journalism)客座研究員,現任歐洲跨國媒體出版商 Mediahuis 未來洞察委員會(Future Insights Board)的成員。他表示,在生成式 AI 時代,「價值交換(value exchange)」意涵不太明確,而且它對合法內容創作可能帶來負面影響。他提到:「這有點像人類對恐懼的戰逃生理反應⋯⋯而所謂的逃跑,就是拼命追逐幻影般的一次性 OpenAI 交易。」
▎2. 是時候向音樂產業學習了
曾任職於《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的顧問[大衛.巴特爾](https://www.djbstrategies.com/)(David Buttle)表示,出版商需要更善於保護自己的智慧財產權,不被他人利用創造會奪走讀者群的產品。他目前是「出版商使用權標準(Standards for Publisher Usage Rights,簡稱 SPUR)」聯盟的專案負責人。
相較於新聞出版商,巴特爾認為音樂產業「付費使用其內容」做得比較好。他說:「應該從過去那種不難繞過付費牆的寬容存取模式,轉向智慧財產權好好受到保護的模式。」他認為,生成式 AI 將推動媒體業主將授權視為一項重要的收入來源,甚至可能達到影響其現有核心業務的程度。
然而,面對資金更雄厚、實力更強大的 AI 公司時,單打獨鬥的新聞出版商在談判中總是處於劣勢。巴特爾說:「新聞產業是支離破碎的,這使得我們在影響標準制定等事情時處於不利地位」、「市場的另一方則沒有碎片化。那是一少部分擁有無窮資源的玩家,他們可以試圖按照自己的利益來形塑這些市場。」
但欽納帕告訴我,並非每家科技公司的做法都一樣。例如,OpenAI 似乎是在每個國家簽署一份授權協議(通常是與最大的出版商),而 Google 則是多簽幾份協議,亞馬遜(Amazon)和微軟(Microsoft)則正在嘗試市場平台(marketplace)的方法。欽納帕説:「我的夢想是雙方都能採取集體方法,以便所有 AI 公司至少在基礎層面上,與新聞生態系統中的所有出版商接觸⋯⋯但你需要雙方都有架構和激勵機制才能讓這發揮作用。」
▎3. 出版商如何攜手合作
對於新聞出版商而言,與最親密的競爭對手聯手似乎是一個激進的選擇,但這正是部分出版商為應對 AI 威脅而開始做的事情。
這就是巴特爾致力於發展的組織 SPUR 背後的理念,建立出版商使用權標準。SPUR 是由英國主要媒體品牌創立,包括英國廣播公司(BBC)、《金融時報》和《衛報》(The Guardian),最近的新成員是歐洲出版商 Mediahuis,該公司在愛爾蘭、比利時、德國、盧森堡和荷蘭(the Netherlands)擁有媒體品牌。
SPUR 的使命是建立共享的技術標準和授權框架,供新聞機構在與 AI 公司打交道時使用。其目標是「形塑一個市場」,為其成員的新聞工作提供公平的估值。但 SPUR 不是一個集體授權機構,其成員可以自由交易。
不過,有些聲音認為新聞業應該走得更遠,致力於集體管理。集體管理是一個誕生於藝術界的概念,即一個中央組織,代表其成員談判、管理版權保護、收集和分配版稅。集體管理組織(collective management organisations,也稱為 CMO)試圖解決的問題是授權的低效率——少數幾家 AI 開發商必須與個別出版商簽署成千上萬份協議。
代表全球新聞機構建立一個 CMO 是一個野心勃勃的目標,但這正是非營利組織 RSL 正在努力做的事情。RSL 最初是一個用於機器可讀網站存取條款的非營利開放網路標準,當將其添加到網站時,它會通知到訪的網路機器人,關於網站所有者對內容使用所設定的任何規則。
人工智慧開發商通常使用機器人從新聞網站上抓取受版權保護的內容,然後將其用於餵養 AI 產品。RSL 的共同創辦人道格.利茲表示:「在網路上,他們就可以擷取、訓練,基本上用他們的內容取代你的內容,並奪走你的流量和變現能力。」他說,RSL 標準跟其他機器人阻擋系統不太一樣。它不是二元的,不會只能允許或拒絕機器人進入,而是允許他們設定機器人必須遵守的特定條款。
當出版商發布屬於 RSL 的檔案時,他們可以選擇聲明自己也加入了 RSL 集體。出版商能夠即時選擇將某些內容納入或排除在協議之外,也可以選擇加入或退出與 AI 公司的特定授權,另一個好處是,他們可以免去自己談判協議的麻煩。
在撰寫本文時,據利茲稱,RSL 集體擁有約 1,500 個媒體成員,包括《衛報》、美聯社、《今日美國》(USA Today)和 People 公司(People Inc.)等新聞出版商,同時也包括代表更廣泛數位媒體生態系統的組織,例如 Reddit 和維基百科(Wikipedia)。RSL 於 2025 年 9 月推出,以單一價格為 AI 公司提供全面授權,以存取其所有成員的內容。相關組織目前正在審查 RSL 集體的授權計畫,該計畫尚未啟用。
▎4. 丹麥出版商共同努力
雖然 RSL 目標放在全球整合,但也有出現單一國家出版商的 CMO。利茲表示,RSL 正尋求與國家級 CMO 建立夥伴關係,為其本國管理作品庫(national repertoires)獲得國外授權,建立互惠安排。
丹麥新聞出版物集體管理組織(Danish Press Publications Collective Management Organisation,簡稱 DPCMO)就是其中一個國家出版商 CMO。該組織成立於 2021 年,幾乎涵括了整個丹麥新聞業,是歐洲唯一將私營媒體、公共服務廣播機構都納入其中的產業 CMO。
在創立之初,DPCMO 致力於將出版商內容授權給社群媒體、新聞應用程式和搜尋引擎。在 ChatGPT 推出後,其職責擴大到也涵蓋生成式 AI、文本與數據探勘授權。這實際上意味著整個丹麥新聞業團結起來,與科技巨頭談判。
DPCMO 已與 Google、Bing、DuckDuckGo、Ecosia 和 Qwant 等搜尋引擎達成過渡協議,授權搜尋結果頁面中的片段內容。其中,與 Google 的談判仍在進行,因為對於 DPCMO 成員內容的最終價值仍有分歧。這些協議並非最終協議。
DPCMO 尚未與大多數社群媒體或主要的生成式 AI 公司簽署協議,這意味著,與許多歐洲同行不同,目前還沒有任何丹麥新聞機構與 OpenAI 達成交易。
DPCMO 正與 Cloudflare 和 Tollbit 合作,使其成員能夠輕鬆選擇加入其服務,以檢查和管理其內容的 AI 使用情況。它還與 AI 公司 ProRata 簽署了協議,以創建一個僅從授權內容擷取資訊的丹麥聊天機器人。
律師兼 DPCMO 執行長凱倫.倫德(Karen Rønde)表示與 OpenAI 和 Gemini 長期法律交涉,關於利用自家內容來訓練模型,對方不否認,卻也不願意付費。當被問及為什麼相互競爭的媒體會走到一起並堅持這種集體方法時,倫德說,他們意識到整個產業需要團結一致來保護資訊生態系統。她認為,這不僅關於公平報酬,還關乎民主、可靠與值得信賴的資訊、可近性和可發現性(discoverability),以及文化和語言多樣性,即,所有能創造社會凝聚力並讓公民參與、知情、賦權(empowered)的一切。
倫德說,DPCMO 更傾向於簽署商業協議。但由於該組織發現這很難做到,它已經訴諸法律工具,包括向 Meta、TikTok 和 OpenAI 等公司提出調解或仲裁。倫德說,其中許多公司選擇不參與這些自願程序,所以,下一步就是提起訴訟。
DPCMO 是歐洲第一個起訴 OpenAI 的聯合出版商組織,另外還有一個針對領英(LinkedIn)的公開訴訟案件。這兩起案件均於 2026 年 2 月起訴。DPCMO 指控 OpenAI 至少在 2024 年夏天以前,一直利用丹麥出版商的內容來訓練其模型,且至少到 2023 年夏天以前,都沒有允許出版商選擇退出。
▎5. 另一種類型的 AI 公司
ProRata 不像 OpenAI 那樣的大型 AI 開發商,其範圍要窄得多:建立一個可嵌入現有出版商網站的 AI 搜尋小工具,並運用完整授權的內容,提供對話式回答,這些內容來自與 ProRata 達成交易的各種出版商。
ProRata 的小工具視覺上像一個放置於文章底部的對話方塊,讀者用它來提出關於該篇報導的問題。該小工具會運用該文章與其他出版商授權的內容來回應。小工具的搜尋欄可以預先填入根據文章上下文生成的建議問題,但理論上,使用者可以問一個不相關的問題,而且仍然會得到回答。
該公司的商務長安娜莉絲.詹森(Annelies Jansen)表示,ProRata 已與 200 多個內容合作夥伴簽署了協議,涵蓋近 1,500 家出版物(包括出版商旗下的子品牌)。她解釋說,ProRata 的搜尋工具現已整合到其中的 150 多個品牌中,除了新聞,還包括像英國《Hello!》雜誌、體育、科技和消費者洞察等出版物。
變現來源來自於嵌入在搜尋框內的廣告。在生成式 AI 驅動下,這會利用上下文、對話和廣告主內容來生成廣告。詹森說,廣告會清晰標註,以將其與回答的主體區分開來。所產生的任何收入中,有一半將透過一個系統,重新分配給內容被用於回答的出版商,該系統會計算從不同出版商擷取的回答比例,並以此作為分帳的方式。
詹森說:「如果你的內容被使用了,你就會因此獲得報酬,無論你的內容在哪裡被使用,也無論回答是在哪裡生成的。」即使該小工具是託管在其他出版物的網站上,內容生產者也能獲得分成,他們還可以透過在自己網站託管廣告(類似廣告看板)或是自己銷售該廣告的方式來賺錢。
該小工具有可能在出版商自己的網站上為競爭對手增加收入,這點不難理解。詹森表示:「當你開始處理搜尋引擎最佳化(search engine optimisation, SEO)和搜尋引擎行銷(search engine marketing, SEM)時,你就是跟競爭對手處於同一個環境之中。所以出版商完全理解這點。」出版商可能無法提供 100% 的內容來生成答案,但他們寧願讓使用者留在自身平台上,而不是送去 ChatGPT。
▎6. 這對新聞業意味著什麼?
欽納帕不認為新聞業會因為規範行動而得救,他認為焦點應該放在產品端,還有誠實評估內容的價值與實用性。他解釋:「網路帶給我們無限的內容,而生成式 AI 可以製造出比無限更多的內容⋯⋯唯一有限的是人類的注意力,因此,在有限注意力與無限內容之間的橋樑或對話者,才是擁有巨大權力的人。」
巴特爾指出,在 AI 時代創造獨特價值意味著要選擇「本質上屬於人類的內容」。對他而言,這意味著更多的分析、評論,更加突出人物面孔與聲音、多媒體內容。同時,或許要減少對事件平鋪直敘(straightforward)地報導。他認為對後者的需求,將透過一個由通訊社提供授權內容的中介系統滿足。
一些受訪者表示,網路運作方式改變,本質上並非壞事。同時,也不難理解受眾更喜歡直接獲得特定問題的答案,而不是一堆他們必須手動查看的連結列表。利茲說:「這是一種比較好的使用者體驗(user experience)。」欽納帕表示贊同,並說道:「想像一下,幾年後你對一個 9 歲的小孩說:『我們以前是在搜尋欄中輸入文字,然後得到一堆連結,接著點擊其中一些連結,並希望得到我們想要的東西。』他們看你的眼神,就會像我的孩子在我談論傳真機時的一樣。」
但這種新模式能否讓公共利益媒體生存下來,並維持資訊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利茲將抓取新聞網站的機器人比作 Napster。Napster 是一個點對點音樂檔案分享系統,允許使用者在 1999 年至 2001 年間免費互相發送數位音樂,後來因面臨版權訴訟而關閉。
利茲補充,Napster 讓使用者下載他們喜歡的任何一首歌,而不必購買整張專輯。這正是後來被 Apple Music 和 Spotify 採納的使用者體驗。但由於剝奪了音樂家、唱片公司和製作人的收入,Napster 最終會讓他們破產。利茲說:「無論該產品有多好⋯⋯它都不會持久,因為它是產業的寄生蟲,會殺死宿主。」對他而言,出版商和 AI 公司應該汲取的教訓是,要學習創造更好的使用者體驗,但同時也要以永續的方式,來實踐這些創新想法,好讓優質內容的生產者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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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蔡宏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