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重拳監管科技巨頭:擬祭出2.25%新聞稅,全球媒體議價新趨勢

特約記者陳曦編譯報導
在全球數位新聞傳播的版圖中,新聞媒體機構與大型科技平台之間的利益分配與博弈,在2026年的此時,正進入一個全新的階段。根據英國新聞業權威媒體《新聞公報》(Press Gazette)報導,儘管率全球之先通過新聞議價法案的澳洲,仍面臨法案有效落地的挑戰,但澳洲政府為了確保新聞媒體機構的永續營運,祭出最新強硬舉措:若Meta、Google與TikTok這三家科技巨頭無法與當地新聞媒體達成議價機制,則強制對其課徵約2.25%的本地營收稅。若然這項尚待送交議會的新措施順利執行,可望每年為澳洲新聞業帶入約2億至2.5億澳元(約新台幣45.4億至57億)的收入。
▎澳洲「動真格」祭出2.25%新聞數位稅
澳洲在其最新的新聞議價措施上,是怎麼做的?根據新加坡的《亞洲新聞台》(CNA)與《韓國時報》(The Korea Times)報導,澳洲總理安東尼.艾班尼斯(Anthony Albanese)於4月28日正式公布了一項全新的法律草案,明確針對Meta、Google與TikTok這三家科技巨頭,要求它們必須自願與當地新聞機構達成付費協議,否則將面臨強制性的稅收徵收。
這項被稱為「新聞議價激勵機制」(News Bargaining Incentive, NBI)的新草案,旨在取代2021年通過但被澳洲工黨政府認為「已無法有效運作」的舊版「新聞媒體議價法規」(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 NMBC)。新法案預計將於2025-2026財政年度(即7月1日)正式生效。
在具體規範上,該機制將涵蓋在澳洲年營收超過2.5億澳元,且擁有「顯著」澳洲用戶基礎(社群媒體需達500萬用戶,搜尋引擎需達1000萬用戶)的數位平台,目前明確符合此標準的正是Google、Meta與TikTok。若這些平台拒絕與媒體達成協議,澳洲政府將對其澳洲本地營收強制徵收高達2.25%的費用。
為了「激勵」平台主動協商,該法案設計了抵扣機制——若平台選擇主動與新聞媒體簽署付費協議,將可獲得高達150%至170%的稅收抵扣額度。澳洲政府預估,這項政策每年將能為澳洲新聞業帶入約2億至2.5億澳元(約新台幣45.4億至57億)的收入,而這筆資金將會根據各媒體機構所聘僱的新聞記者人數來進行分配,所有收益都將用於支持在地的新聞發展。
為何澳洲政府要採取如此強硬的手段?艾班尼斯指出,傳統媒體目前正處於一場「生存保衛戰」之中,因為讀者越來越習慣在社群媒體上消費新聞。艾班尼斯強調,新聞報導必須被賦予「貨幣價值」。他嚴厲地表示,「新聞內容不應該被大型跨國企業隨意拿走,並在沒有給予創作者適當補償的情況下,被用來為該組織創造利潤。」
《衛報》(The Guardian)則引述了澳洲通訊部長威爾絲(Anika Wells)的數據與觀點。根據澳洲坎培拉大學的研究發現,超過半數的澳洲民眾將社群媒體作為獲取新聞的主要來源。威爾絲表示,「人們越來越多地直接從Facebook、TikTok和Google獲取新聞,我們認為,大型數位平台應該為豐富了它們的動態消息、並推動了它們營收的新聞報導付出貢獻,這才是公平的。」
當地新聞媒體對於這項法案表達了高度的肯定與支持,包括澳洲廣播公司(ABC)、新聞集團(News Corp)、九號娛樂(Nine Entertainment)以及《衛報》澳洲版在內的多家澳洲大型出版商高層發表了聯合聲明,直言這項法案是「確保澳洲新聞業未來的重要一步」。聲明中強調,「如果數位平台不為它們藉此獲利的新聞內容付費,那麼新聞業將變得無法永續經營。」 此外,前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ACCC)主席、現任公共利益新聞倡議主席的亞連.法爾斯(Allan Fels)也呼籲應盡速落實這項計畫,他指出先前的拖延只是讓科技巨頭更加逃避責任,雙方談判權力的失衡已隨時間變得更加根深蒂固。
面對澳洲政府的強硬政策,科技巨頭們毫不意外地表達了強烈的反對與不滿。
Facebook與Instagram的母公司Meta發言人強烈抨擊了這項法案,稱政府認為平台「奪取」新聞內容的想法「完全是錯誤的」。Meta表示,「新聞機構是出於自願將內容發布在我們的平台上,因為他們能從中獲得價值。」 Meta更直指,這項無論平台上是否出現新聞內容都要強行徵收的法案,實質上「只不過是一種數位服務稅」,並警告這種政府強制性的財富轉移將無法帶來永續創新的新聞產業。
事實上,當澳洲在先前提出類似法律時,Meta就曾祭出遮蔽澳洲用戶在其平台上存取「新聞」標籤的強硬手段,並且已表態不再與美國、英國、法國和德國的新聞媒體機構續簽內容協議。
另一方面,Google也對此表達了嚴正反對。Google發言人表示公司拒絕承認這項稅收的必要性,並指出,其目前已經與澳洲90家新聞企業及226個媒體機構簽署了商業協議,新法案完全忽視了這一事實。
更讓Google感到不滿的是該法案對人工智慧(AI)的豁免。Google認為,澳洲政府的新草案明確排除了AI平台,這意味著像OpenAI這樣同樣利用新聞內容來生成資訊的模型將不受此稅收規範。Google發言人嚴厲批評該法規「武斷地排除了微軟、Snapchat和OpenAI等平台,完全忽視了人們消費新聞方式的重大轉變。」
對此,澳洲助理財政部長丹尼爾.慕林諾(Daniel Mulino)則回應,AI確實是關鍵的政策議題,但目前政府正透過其他政策論壇(如總檢察長領導的版權相關工作)來另行檢視與規範AI領域,而非將其納入此次的新聞議價機制中。至於近年深受年輕人喜愛的TikTok,則拒絕針對澳洲政府的草案發表評論。
澳洲政府此次推出的「新聞議價激勵機制」,不啻為全球媒體產業投下了一顆震撼彈。這項預計將於2026年送交議會、2027年7月生效的法規,不僅可能引發川普所代表的美國政府(其強烈反對針對美國科技巨頭徵收數位服務稅)的強烈反彈,更可能引發骨牌效應。
《新聞公報》分析,若澳洲能夠成功逼迫Meta、Google和TikTok就範,英國甚至全球其他國家,都有極大可能效仿此一模式,以具體的稅率和罰則,為身陷泥淖的在地新聞產業討回公道並注入活水。這場科技巨頭與新聞媒體之間的博弈,未來的發展勢必將深刻重塑全球資訊傳播的商業版圖。
參考資料
- Press Gazette – 〈Biggest news publishers on Youtube revealed | Australia gets tough with Meta〉
- The Guardian – 〈Tech giants face new levy to pay for Australian news as Meta calls position ‘simply wrong’〉
- Channel News Asia, CNA – 〈Australia aims to tax tech giants unless they pay news outlets〉
- Nikkei Asia – 〈Australia targets 3 tech giants with tax over news usage to boost journalism〉
- WGN 9 – 〈Australia moves to tax Meta, Google and TikTok to fund newsrooms〉
- The Korea Times – 〈Australia aims to tax tech giants unless they pay news outl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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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蔡宏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