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幻覺的法律海嘯:德國法院判決Google須為AI摘要內容不實扛責

2026 年 08 月 25 日 | 卓越新聞電子報

特約記者陳曦編譯報導

人工智慧(AI)產業不只主導了全球經濟,也深入世人日常生活,愈來愈多人仰賴 AI 分析整理資訊,甚至是將AI視為重要資訊來源。而今,AI 終於迎來了高度具備里程碑意義的法律震盪——德國慕尼黑第一地方法院(Munich Regional Court I)於 2026 年 5 月 28 日做出一項劃時代裁定,認定科技巨頭 Google 必須對其「AI 搜尋摘要」(AI Overviews)所產生的不實訊息直接承擔法律責任。

這項判決徹底打破了長期以來保護搜尋引擎業者自稱是科技公司,並非產製新聞的媒體,從而對平台上的資訊真假不擔負責任的法律「避風港」,並明確指出:當AI開始「說自己的話」時,搜尋引擎就不再只是中立的資訊傳遞者,而是必須對內容負責的發布者。

▎事件起源:當 AI 幻覺將出版社標籤為「騙子」

這起法律訴訟源於2026年1月,兩家總部位於慕尼黑的出版社發現,當使用者在 Google 搜尋中輸入其公司名稱並搭配「詐騙」(scam)等關鍵字時,Google 的 AI 摘要功能會產生一系列極具毀謗性的不實陳述。

根據法院文件,Google 的 AI 將這兩家出版社與「可疑的商業行為」、「訂閱陷阱」以及其他的詐欺行為錯誤地連結在一起。AI 甚至斷言「是的,該公司以可疑商業行為著稱」,並列出一系列所謂的「紅旗」警告與受害者應對建議。然而,調查發現這些指控完全是典型的「AI 幻覺」——AI 錯誤地將其他真正有問題出版社的資訊,與原告出版社混淆,並在其之間建立了引述的連結來源中,根本不存在的關聯。

原告出版社隨即向 Google 發出存證信函要求停止散布相關內容,但 Google 未能做出適當回應。出版社隨後依據其「企業人格權」(corporate personality rights)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暫時禁制令以保護商譽免受持續侵害。

▎法院裁決的核心考量:AI 摘要與一般搜尋結果的本質差異

本案最核心的法律爭點在於:AI 生成的摘要是否應與傳統的搜尋結果清單(連結與片段)享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法院在判決中劃出了一條明確的界線。傳統搜尋引擎僅是提供第三方內容的連結,讓資訊「可被找到」。但 AI 摘要功能則是透過「自己的文字」和「自己的結構」對搜尋結果進行改寫、評斷與分析。法院指出,由於 AI 摘要產出了原始連結中根本不存在的獨立觀點與實質內容,這已使其脫離了「中立中間人」的角色,成為 Google 自己的言論。

針對此案,Google 在庭審中辯稱,使用者知道 AI 產生的資訊不應「盲目信任」,且摘要旁附有原始連結供用戶自行核實。然而,法院斷然駁回了這套邏輯。法官認為 AI 摘要在呈現上已經是一段完整、可理解的論述,使用者不需要點擊任何連結就能接收到其表述的資訊,當中當然也包括對原告出版社的不實指控。

更有甚者,如果使用者必須查證每一條 AI 摘要的準確性,AI 摘要功能的實際價值將大打折扣。更有研究顯示,實際上極少有用戶會去點擊 AI 摘要所附的資訊來源進行查證。

同時,慕尼黑法院也明確指出,使用者並非 Google 的事實查核員,Google 不能將審查義務轉嫁給大眾。

Google 試圖引用歐盟《數位服務法》(DSA)中針對託管服務商的責任豁免條款來規避責任。但法院認定,AI 摘要並非單純的第三方資訊,而是由 Google 開發並控制的演算法所生成的內容,因此無法享有 DSA 中針對中立平台的保護。

判決中另一個引人注目的考量是關於「言論自由」的保護對象。法院認為,AI 生成的意見並非人類信念的體現,而是「演算法的產物」。

法官指出,Google 提供 AI 搜尋研究服務主要是其「商業活動」的體現,而非為了表達個人意見或信念。因此,在權衡原告的「人格權保護」與 Google 的「言論自由」或「商業利益」時,前者具備更高的優先權。這意味著科技巨頭不能再以言論自由為護身符,來散布由演算法產出的不實誹謗內容。

▎監管機構的全面介入

此判決並非孤立事件,而是反映了歐洲對於 AI 監管趨於嚴格的大趨勢。

就在判決公布後不久,由 14 個州媒體當局組成的德國媒體監管機構 ZAK 於 2026 年 7 月宣布,Google 的 AI Overviews 以及另一家 AI 搜尋公司 Perplexity AI 將正式受德國媒體法律監管。ZAK 主席托斯騰.施米格(Thorsten Schmiege)明確表示,「AI 搜尋引擎和聊天機器人是內容提供者,我們將從現在起對其一致適用德國媒體法。」

ZAK 認為 AI 摘要存在兩大問題,其一是 AI 摘要佔據了搜尋結果的最顯眼位置,導致傳統的第三方媒體連結能見度降低,這對媒體內容供應商構成不公平競爭。

其二則是 AI 在選擇與呈現資訊來源時,深刻影響了新聞內容可被閱聽人看到、點閱的機率,可能危及媒體的多樣性。

▎AI 產業的系統性風險與 Google 的困局

這項判決的影響遠遠超出了單一案例,它觸及了生成式 AI 的技術核心缺陷。

根據分析,Google 目前使用的 Gemini 模型在搜尋摘要中的準確率約為 91%。雖然對一般用戶而言看似穩定,但以 Google 的全球規模計算,這意味著每小時會產出數百萬個錯誤答案。如果每一項關於企業或個人的「不實指控」都可能引發法律訴訟,這對 Google 而言將是難以承受的法律成本。

其次,判決邏輯同樣適用於其他AI公司推出的生成式 AI 應用服務,例如 OpenAI 的 ChatGPT、Anthropic 的 Claude 或 Perplexity。如果這些系統獨立生成的改寫內容都被視為「發布者言論」,那麼所有 AI 業者都將面臨從「中立平台」轉變為「出版機構」的法律定性轉變。

▎Google 的應對策略

Google 已表示將對此判決提起上訴,強調其產品是為了強化搜尋體驗並幫助用戶發現新內容。然而,法院已明確表示,如果 Google 無法保證演算法不產生毀謗內容,就必須承擔法律後果。目前法院已命令 Google 停止散布相關虛假陳述,並承擔 80% 的法律費用。

慕尼黑法院的判決標誌著 AI 發展進入了「責任制時代」。長久以來,科技巨頭藉由「自動化演算法」和「中立連結」作為保護傘,逃避了對內容準確性的責任。然而,當 AI 開始模擬人類語氣、建構敘事、並對事實進行「二次加工」時,法律便不再視其為工具,而是視其為「發言人」。

未來,Google 及其他 AI 開發者可能面臨結構性的抉擇:是必須強化 AI 的事實核查能力直至零幻覺(目前技術上極難達成),還是必須弱化摘要功能,將使用者重新引導回可核實的原始來源。無論如何,這場法律判決已經為 AI 產業敲響了警鐘:在科技技術狂奔的同時,法律的紅線已然劃定,任何「演算法幻覺」都不再具備法律豁免權。

 

參考資料

  1. DW – 〈German court holds Google liable for fake AI answers
  2. Reuters – 〈German media regulator says Google’s AI Overviews subject to German media law
  3. THE DECODER – 〈Landmark German ruling declares Google’s AI Overviews are Google’s own words and makes it liable for false answers
  4. Trending Topics – 〈Is Google Now a Publisher? German Court Holds Google Liable for AI Answers
  5. Tomorrow’s Publisher – 〈Google to contest German court ruling on AI search summa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