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熱門播客概況:犯罪紀實是最常見的主題 15%的播客關注新聞(上)


美國皮尤研究中心對全美451個熱門播客(top-ranked podcast)進行調查,研究顯示,播客比電視或紙媒等其他傳統媒體要新穎得多,但因為涵蓋主題廣泛,就好比脫口秀一樣,跨主題也夠彈性,令新聞業不敢小覷它的未來。
這些熱門播客(2022年4月至9月Apple和Spotify播客列表中日均排名最高)通常反映美國聽眾的興趣。根據調查,49%的美國成年人表示在過去一年使用過播客,其中娛樂、政治、歷史和犯罪紀實都是播客最常見的話題。調查顯示,犯罪紀實(true crime)是播客最常見的主題,在所有熱門播客中佔24%,其次是政治和政府(10%)、娛樂、流行文化和藝術(9%),以及自助(self-help)和人際關係(8%)。
「新聞」似乎對播客節目有不小的吸引力,不僅製作方向以新聞時事做為素材,許多播客也與大型新聞機構脫不了干係。調查發現,這些熱門播客中,有15%關注新聞和時事內容,而且18%是隸屬特定新聞機構。
在各個主題中,以新聞為主的播客中最常見的格式是評論 (49%),其次是深度報導(對主題或故事進行深入檢查或分析)及採訪各22%,新聞回顧約6%。評論則在運動播客中占據主導地位(82%)。
許多新聞機構多年來持續跨足播客產業,粗略來看,18%的熱門播客隸屬於知名新聞機構,例如 NPR、華爾街日報及播客公司The Ringer;大約一半以上 (51%)隸屬於其他類型的媒體組織,例如Wondery或iHeartRadio,而31%的熱門播客是獨立的,不屬於任何機構。
播客被認為接近性高,也是相對簡單的說故事方式。但實際上,要抓住受眾群是困難的,播客製作人需使用多種方式來培養觀眾並與觀眾建立聯繫。
其中一些播客嘗試其他方式來吸引觀眾。大約一半的熱門播客(51%)會提供影音內容,加強觀眾感官體驗;8%播客擁有論壇或Discord社團,允許粉絲互動或和播客主交流。
1. 播客主題
雖然播客涵蓋廣泛的主題,但犯罪紀實(24%)是迄今為止熱門播客最常見的主題。其他主題包括政府和政治(10%)、娛樂、流行文化和藝術(9%)、自助和人際關係(8%)等。另外,約6%的熱門播客與運動賽事有關,而4%則關注歷史故事。
大約四分之一的熱門播客以犯罪紀實為主,這類節目通常對謀殺、醜聞或犯罪行為進行調查;而熱門的政治播客則包括:美國前總統川普顧問Steve Bannon的《班農的戰爭室》(Bannon’s War Room),以及另一位前總統奧巴馬幕僚們主持的播客《Pod Save America》,顯示播客也滿足了政治光譜兩端的受眾需求。
與此同時,娛樂類播客涵蓋演藝圈或特定流行文化,較知名像是美劇《權力的遊戲》官方播客,為聽眾提供電視劇的幕後花絮;或是由日本電玩設計師小島秀夫主持的《大腦結構》。
此外,為人們生活提供解方的自助型播客,話題涵蓋個人理財、職場領導力的探討,或更廣泛的生命動機等。
2. 播客如何與受眾建立聯繫
要維持播客受眾的根著度極具挑戰,因此大多數播客會保持節目的多樣性,許多熱門播客也開放在多個入口網站上收聽,較少播客是單一網站獨有,可見播客的流動特性。
幾乎所有熱門播客(99%)都可以在Spotify上找到,Apple Podcasts(90%)的質量也相去不遠,而Google Podcasts和Stitcher兩個入口網站也分別擁有90%和82%的熱門播客。總體來說,四大入口網站已盡可能將當紅播客納入麾下。
這些熱門播客中,約7%為Spotify獨家擁有,該公司近期也不斷嘗試獲取更多的節目。例如,Spotify與知名主持人Joe Rogan簽訂2億美元的合約,搶得其節目 《The Joe Rogan Experience》獨家發布,並且還收購許多播客公司。而Apple所擁有獨家播映僅不到1%,這是頗令人意外之處。
播客最初是一種純音訊形式的媒體,但近年來,許多播客嘗試輔以影音內容吸引觀眾。大約一半熱門播客(51%) 會發布與其節目相關的影音,而且幾乎都選擇YouTube做為平台。
這些影音也有不同形式的呈現。大約29%的熱門播客是由主持人親身錄製,影片與音訊製作格式皆同。Spotify獨家的《Call Her Daddy》和 Nick Viall 的《Viall Files》都是這種風格例子,兩者皆是在錄音室錄製。
五分之一的熱門播客都有一個靜態(或大部分靜態)視覺圖像。例如,由多位喜劇演員主持的《SmartLess》,播放時會伴隨簡單的聲波動畫。
無論採用哪種格式,YouTube 都是迄今最受歡迎的影音平台,絕大多數(97%)帶有影音的播客都可以在YouTube上找到,Rumble則是另一個常見的網站,但僅6%。
除了在入口網站和影音網站提供內容,許多播客還使用其他方法與受眾建立聯繫。大約73%的熱門播客擁有專屬網站,藉由這些網站來介紹節目,並向觀眾提供新聞和其他更新,也提供周邊商品的販售。
此外,8%的熱門播客擁有網路論壇,讓觀眾可以彼此互動,甚至直接與創作者交流。例如,犯罪紀實類播客《Murder, Mystery & Makeup》便擁有一個27,000名成員Discord社團。
3. 播客所有權和資金
人們對播客的普遍看法是,任何人都可以創建播客,但要經營播客並吸引觀眾可能既耗時又需要高額成本,其中包括設備費用、廣告費用、來賓車馬費、研究費用和其他費用等。一般來說,熱門播客較容易透過廣告賺錢,而且也會尋求觀眾資金的支持。
事實上,當播客隸屬於更大的組織,像是播客的聯盟、公司或新聞機構時,便能有效減輕這些成本。大多數播客(69%)都與製作和發布播客的機構有所關聯,其中約18%隸屬於新聞機構,較知名的像是《紐約時報》的《The Daily》,和《每日電訊報》的《The Ben Shapiro Show》。(請繼續閱讀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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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蔡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