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新聞所論壇-電視媒體制度:結構、內容與政策的辯證|洪貞玲×陳依玫×郭冠群×王維菁|電視新聞的競爭與提升

2022 年 08 月 03 日 | 卓越新聞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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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洧農|特約記者採訪報導

現在還有人在看電視嗎?」洪貞玲表示,根據調查,其實台灣人最常接受資訊的來源還是電視,而台灣人看電視時,最常看的就是新聞;但是對電視內容最不滿意的,也是新聞。這當中的落差要如何理解?還有什麼可以改善的空間?

台大新聞所舉辦論壇「電視媒體制度:結構、內容與政策的辯證」,其中的第一場「電視新聞的競爭與提昇」由台大新聞所所長洪貞玲主持,並邀請衛星電視公會秘書長陳依玫、中嘉數位董事長郭冠群,以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王維菁與談,探討電視新聞在產業結構轉型中面對的挑戰。

洪貞玲表示,跨境的網路OTT平台,也無法取代台灣人對國際跟本地新聞的需求。(特約記者陳洧農攝)
洪貞玲表示,跨境網路OTT平台,無法取代台灣人對國際跟本地新聞的需求。(特約記者陳洧農攝)

電視新聞的惡性競爭

台灣目前電視新聞頻道已有19家,其市場密度之高可謂世所罕見。社會上曾經有過將新聞頻道減半的倡議,然而法律並沒有規範新聞頻道的數量或退場機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市場結構的問題也顯得態度模糊。

那麼,否能藉由市場機制汰弱留強?王維菁表示,現實上很困難,因為台灣的電視新聞市場機制並不正常。業者即便獲利很低,甚至虧損,還是要留在市場,圖謀新聞的政治社會影響力所帶來的經濟利益,但在新聞本業上卻依舊採取低成本的策略,使得電視新聞的生產投資不足,長期呈現「低成本競爭市場」,充斥著同質化、淺碟、訴諸感官刺激等現象。這樣的惡性競爭,使得廣告跟授權金額利潤非常有限。

如果市場機制失靈,那是否能藉由評鑑與換照作為新聞頻道的退場機制?王維菁說,除非新聞台有重大的違法疏失,否則非常困難。具體原因包括根深蒂固的財產權保護觀念、新聞台勞工權益等。此外,在社會對新聞優劣缺乏絕對標準的情況下,亦有淪為精英主義或家父長制之虞。最後,行政監理機關的保守態度,也是重要原因。

政商媒的利益共同體

在新聞頻道如此飽和,產業環境也不好的情況下,財團依然不斷想參進,其主要用意是要保護自家集團的利益,增加政治社會影響力,並厚植政商關係。特別是在台灣的脈絡中,媒體大亨也能成為兩岸關係代理人,如此一來新聞台恐怕成為台灣的國家跟經濟安全破口。

王維菁說,雖然新聞不該置入業配,但這樣的現象依舊普遍,這幾年更屢見新聞台大量仰賴政府標案,使得政府的媒體標案預算屢創新高。「這對新聞來講絕對是很大的傷害,因為這個新聞台就必須討好政府,甚至失去獨立性。」

另一個值得擔憂的現象,則是政商媒的利益共構集團,尤其是在土地開發上。媒體大亨並不是靠媒體的本業在賺錢,而是依賴土地開發、炒地皮;地方政府也樂意配合媒體大亨的土地開發等投資行為,希望藉由媒體使政績或政治人物的形象得以傳播。

王維菁指出,政商媒的利益共構集團是非常令人擔憂的現象。(特約記者陳洧農攝)
王維菁指出,政商媒的利益共構集團是非常令人擔憂的現象。(特約記者陳洧農攝)

新聞頻道申設審查重點

在電視頻道申設時,NCC考量的首先是新參進者是否提供更多元、更具差異性的內容或服務;再來是他會健全產業發展,還是會加強惡性競爭。「可是實際上評分的審酌很難操作,因為台灣長期以來並沒有對電視新聞的市場結構做嚴謹的分析。」王維菁說道。

其他考量包括:新參進者的資金跟執行能力能不能實現營運計劃?是否已經掌握一定的意見市場話語權?「一個隱形的共識就是,一個財團或集團不應該擁有兩家以上的新聞台。」

還有一個重要考量:新參進者是否擁有其他事業的關聯性質?「尤其是垂直整合,因為垂直整合可能使得權力跟影響過大,因此會考量大型的MSO(有線電視多系統經營管理業者)是不是還可以擁有新聞台。」

政策調整的建議

王維菁表示,為了維護媒體產業的市場秩序,建構合宜的市場結構管制模式,NCC應該要定期提出台灣電視新聞市場結構跟多元性的分析報告,檢討台灣電視新聞頻道的數量與競爭結構的較適規模為何,作為浮動式檢討頻道數量的管制基礎

她說,大家都知道所有權人的重要性,可是現在對於頻道擁有者或申請者的適格性卻沒有相關規定,建議將頻道持有者或申請者的社會責任,以及他們進入市場能對傳播生態發揮的作用都納入考量。

此外,應該要建立可以合理落實的退場機制,包括檢討改變現在評鑑、換照機制的實質效能,研析更公開透明的進退場機制。最好是建立具有社會共識的評鑑指標,並公開評鑑結果,促進社會參與甚至是社會共管。

申設審查的調整方向

王維菁認為,頻道的申設審查有蠻大的問題。業者對於產業的整體發展與市場結構的影響非常重要、應該審慎評估,可是現在列在第一階段的准駁項目,而不是第二階段的評分項目,使得這項評估淪為虛設。

現行的評分項目是對業者的申請書跟營運計劃書進行審查,王維菁表示,該審查已經淪為作文比賽,審查委員常說:「他就寫得這麼好,那我可以怎麼辦?即使我知道他可能做不到,或者是鬼話連篇,可是就是沒有辦法。」

王維菁對NCC審查機制的弊病直言不諱。(特約記者陳洧農攝)
王維菁對NCC審查機制的弊病直言不諱。(特約記者陳洧農攝)

她指出,現在的申設費過低,重新送件也沒有任何的條件限制,因此頻道的申設門檻與成本可說非常低,使得主管機關喪失相當的把關權力,應該要提高申請費並規範重新送件的時間與資格限制。此外,補件機制也缺乏標準與一致性,導致容易產生徇私舞弊跟權力濫用的弊端,未來對於補件次數與期間應該要建立公正透明、可以回應外界質疑的裁量方式。

媒體產業結構的演變

陳依玫說明,台灣的電視產業發展經歷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從1962年到1999年,也就是由黨政軍獨佔的老三台時代一直到第四台法制化。當時的媒體是無線電視台,以廣電法來規管,電視台的訊號透過頻譜電波送達到家戶。

第二階段是2000年到2012年,付費有線平台與民營衛星頻道高度蓬勃發展,政府仍持高度管制思維。這時除了受到衛廣法與廣電法規管的無線台跟衛星頻道之外,許多「無法可管」的內容平台已經開始出現,例如Facebook、Netflix、KKTV、愛奇藝等。

第三階段是2013 年NCC開放4G行動通訊,也就是超大頻寬,進入了OTT(Over-the-top media services,過頂內容服務)時代。她說,由於當時4G提早兩年開放,許多法規面的配套措施尚未建置完善,導致跨疆界、破壞性的創新出現。「不只法規面,社會問責也沒有跟上,沒有人問過Netflix、Facebook、Google應該負什麼責任?」

陳依玫表示,頻道業者有能力與意願製作好節目,但卻沒有獲得應該有的價值與尊重。(特約記者陳洧農攝)

陳依玫表示,頻道業者有能力以及意願製作好節目,但卻沒有獲得應該有的價值與尊重。(特約記者陳洧農攝)

上游資源窘迫

陳依玫表示,內容產業的困境是,上游資源非常窘迫。長期以來,有線電視的費率審議只降不升,民國87年全國有線電視每戶繳交的平均價是588元,當時的基本頻道數是65-70個;94年時,全國均價是555元,基本頻道數是100個;到了111年,全國平均價只剩500元,基本頻道數卻被要求加到147-150個

「20幾年來,物價水準持續攀升,只有有線電視費率不升反降,並且持續加量不加價,導致基本頻道區塊數量暴增,越來越多頻道搶食同一塊廣告與收視費資源,越分越少。」

她提到,長期以來有線電視頻道的收視費遭系統業者砍壓,分潤已經過低,不到三成,還要面對不斷的支付紛爭與市場手段,頻道商的收入只能憑藉系統商的善意和正直。

不公平的競爭與價值鴻溝

陳依玫指出,電視台的成本非常高,舉凡人力、設備、直播、營運都所費不貲。領有電視頻道執照的從業人員加上內容後製的製作公司,大約近兩萬人的就業人口;反觀網路平台沒有聘僱記者、不會揭發貪腐,卻壟斷了廣告收益與新聞傳播

對於新聞領域,陳依玫認為自律先行才能呼應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價值。(特約記者陳洧農攝)
對於新聞領域,陳依玫認為自律先行才能呼應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價值。(特約記者陳洧農攝)

陳依玫指出,2016年衛星電視的收視穩定,但廣告大減;到了2020年,收視率大成長,廣告卻銳減;到了2021年的五到七月更是明顯,電視台的收視率成長了26%,但是電視廣告收入是負3%,可以看出明顯的價值鴻溝。

她說,廣電媒體因為需要執照,是實名制,因此定義明確,相較之下,網路媒體的定義卻很模糊,因此自律機制也很混亂。她建議網路必須納管,但若能將視訊服務跟非視訊服務分開,管理上較為單純。

政策法規與業者變革趕不上產業結構變化

郭冠群表示,2021年美國有46%的觀眾在看電視時,是在看OTT,然而只有18%的廣告預算進入了OTT,這意味著依然有大約82%的廣告留在傳統電視。

亞馬遜、Google、迪士尼等超大型集團進入OTT後,以價格和廣告對市場造成的衝擊導致Netflix開始考慮投放廣告。這使廣告業者非常興奮,因為這代表兩億的全球客戶將因為Netflix進入廣告市場。

電視是不是強勢的媒體?郭冠群表示,答案是肯定的,全球的Netflix用戶雖然會透過不同的管道來和Netflix簽約接受服務,但是到最後70%的人是透過電視機來收看Netflix。

郭冠群指出,有線電視有著最好的商業模型,但產業結構確實在變化。(特約記者陳洧農攝)
郭冠群指出,有線電視有著最好的商業模型,但產業結構確實在變化。(特約記者陳洧農攝)

「我們有線電視同時有廣告收入跟訂閱收入,而且我們有最好的商業模型,但是我們有最具挑戰的商業結構,」他說:「有線電視的黑盒子內部內容在改變,有OTT的挑戰,有ARPU(Average Revenue Per User,每使用者平均收入)的滑落;以內容來講,體育、電影、新聞內容都開始碎片化,可是我們跟客戶收的錢還是一樣,所以消費者是有權利埋怨的,因為這個黑盒子很僵硬。」

合作勢不可免

郭冠群表示,未來的廣告競爭者是Google、Facebook,所以要長期經營,一定要有規模,有規模才有數據,廣告才有精準度。他說,這個產業的確需要活水,像是大型電信公司或是消費金融公司,「他們有數據,而且跟我們的業務有某種互信。可是這一定會造成某種淘汰。」

郭冠群表示,需要將活水帶入這個行業,「黨政軍條例跟很多意識形態無形中把好的錢擋在這個行業之外。」(特約記者陳洧農攝)
郭冠群表示,需要將活水帶入這個行業,「黨政軍條例跟很多意識形態無形中把好的錢擋在這個行業之外。」(特約記者陳洧農攝)

系統裡面一定要有建設性跟健康性的淘汰制度,「其大家殺到你死我活的地步,不如趁這個機會看看大家可不可以合作,而且規模化。因為沒有規模化就沒有數據,沒有數據就沒有好的廣告。」

郭冠群認為,合作已經是現今不可避免的趨勢,「我認為這個黑盒子裡面的人一定要有開放的心胸,要彼此合作,因為這個行業形象有待加強,在消費者的心中、投資人的心中都是,因為我們很擅於彼此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