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完成觀察報告,指出三、四月間連續發生重大烏龍新聞事件。其中,八里雙屍命案、鹽醃漬人頭案新聞謬誤不少,讓無辜涉嫌人飽受煎熬,連電視台都誤用英國女王及演員梅麗‧史翠普影像為剛去逝的英國前首相柴契爾女夫人,在在顯現新聞品質低落。
再以4月15日發生震驚全球的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為例,美國有線新聞網(CNN)整理發現,24小時內就有5則嚴重錯誤訊息,且在新聞媒體大肆報導。其中,以假亂真的一張照片最受矚目,即一名紅衣男子抱著被炸傷倒地的女友,神情哀傷,且被解讀成男子本來要在女子跑完馬拉松後求婚,不料卻受到炸彈波及身亡。其實,根本沒這回事,紅衣男子只是在安慰受傷的女子。足見勤查證和自律,仍是提升新聞品質的不二法門。
3月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評比,依序為:蘋果日報17則(含更正11則)、中國時報6則,聯合報5則、自由時報5則、聯合晚報1則;合計34則,刊更正者11則。同月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示意圖和照片,依序為:蘋果日報16則(含自殺14則)、中國時報9則(含自殺7則)、自由時報8則(含自殺6則)、聯合報4則(含自殺2則)、聯合晚報1則。合計38則(含自殺29則)。
新聞報導不能比爛
在3月的烏龍新聞中,包括「瑪丹娜不甩李安」的誤傅(僅蘋果日報查證澄清)、「醃頭案╱開冰箱見頭顱?」、「世界麵包冠軍師傅吳寶春未申請國內EMBA?」、「美女律師?偷竊」乃至「國安高層示警:廢核四衝擊台美關係?」等(參見「3月烏龍新聞紀實」、「附件一、二」),都讓人啼笑皆非。再如4月直播中國湖南衛視的「我是歌手」等,因報導的瑕疵,爭執不休,甚且鬧上法庭,值得商榷。這種「涉己事務」,須遵守規範,俾符合編輯室自主精神及比例原則,以閱聽大眾權益為優先考量,避免公器私用;畢竟閱聽大眾最在意的是新聞品質和公信力,而不是媒體之間的相互批鬥!
同時,從3月底炒到4月中的知名主持人于美人婚變新聞,有如一場電視連續鬧劇,連不相干外人都介入起哄,無異浪費社會資源。
此外,3月下旬壹傳媒買賣破局,黎智英重返台灣紙媒,壹電視則由年代董事長練台接手,此算是近年來反置入行銷、反媒體壟斷運動的一大收獲,有益媒體朝自主性發展,是可喜的現象。
值得稱道的是,美國有線新聞網(CNN)能在24小時內整理波士頓爆炸案,發現5則嚴重錯誤訊息,還及時呼籲各大媒體引用社群媒體資訊進行報導時,務必要再次查證,堪為新聞媒體表率。除前述「看圖說故事」外,另4則為:
1.「不存在的女孩」,即社群網站Google+狂傳小女孩正在跑馬拉松的照片,這張照片還寫著,她為了康州桑迪胡克小學慘案而跑,不幸死於波士頓爆炸案。不過眼尖的民眾發現,波士頓馬拉松根本不會讓年紀這麼小的女孩參加比賽;
2.「1轉發捐1元」,爆炸案發生後,推特上就有人以舉辦馬拉松的官方人士之身分表示,每轉發1則他們的推文,就會捐出1元給波士頓爆炸案的受害家屬。直到星期一晚上,這篇推文已被轉貼超過5萬次,不過隨推特當局發現消息不實,立即將這個帳號(_BostonMarathon)停權;
3.「政府關閉手機訊號」,另一個在爆炸案後傳出的謠言,就是政府為了避免有人意外啟動炸彈,就把手機訊號全面關閉,其實波士頓民眾當時無法使用手機,只是因為當時傳送資訊過量,才會讓收訊品質變差。各家電訊業者也已證實,並沒有收到任何關閉訊號的指示,AT&T甚至開放其無線網路訊號,以暢通普通通話訊號;
4.「美國陰謀論」為目前發現的錯誤最為沉重,波士頓爆炸案傷害數以百計的無辜百姓,美國舉國為被害者以及家屬祈福,但這時卻有人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指責說,這絕對是美國自導自演的一場戲。因此有網友註冊網頁(bostonmarathonconspiracy.com)表示,他買下這個空間,是為了不讓陰謀論怪咖佔有這個空間,並請所有人「把爆炸案的受害者以及他們的家屬放在心裡,謝謝。」
其實台灣新聞公信力不彰,其來有自。主要仍是在新聞報導的查證不足,以訛傳訛居多。以「瑪丹娜不甩李安」新聞為例,係引述英國《每日郵報》的報導,引起台灣影迷譁然。經蘋果日報直接連絡上李安助理李良山查證,遭否認不是事實:「當天李導演和瑪丹娜相談甚歡,她很仰慕導演,最愛《臥虎藏龍》。」再如八里雙屍驚悚命案,有如荒誕偵探推理的連續鬧劇︰由媒體操刀編劇,名嘴參與演出,還將涉嫌的三人視同「罪犯」,謬誤報導層出不窮,直到士林地檢署偵辦終結,僅起訴被告謝依涵一人為止,但被告呂炳宏、歐石城、鍾典峰三人,卻已傷痕累累,他們的滿腹委屈要向誰討?據聯合報3月20日的一則報導,電視政論節目淪為「綜藝化」,收視率卻掉了一半,業界人士分析:「這是對新聞綜藝化的反動,說明觀眾仍具觀影水準」。
勤查證是不二法門
由此可見,新聞查證的重要,不言可喻,而通常亦與消息來源的正確與否攸關。3月的「國安高層示警:廢核四衝擊台美關係」,總統府及院黨通通出面予以嚴正否認,即為例子。處理這一新聞涉及消息來源是否偏頗?(如引述單一立場或特殊身分者),是否失當?(如與新聞事件無關者),是否片斷不周全,引述有無錯誤?或是否濫用匿名的消息來源?或引述的消息來源欠缺公信力,甚至提供錯誤的訊息?或成為消息來源的風向球,甚至鬥爭的工具?有無錯誤引導消息來源,像是否以錯誤的消息求証,致以錯導錯,更為背離事實?皆值得警惕。
新聞報導正確第一,為普世鐵律。國際知名的英國傳播學者歐妮爾教授(Onora O′ Neill)就曾指出:「擁有新聞自由,並不表示擁有欺騙的執照」。她認為:「近年來的報紙,相對顯得不負責任,所謂的編輯與報導,經常摻雜了中傷、譏誚、嘲弄、指控、羞辱及指責,甚至有些揭發、爆料的報導,常是造謠、抹黑,遊走在誹謗邊緣。……最嚴重的是沒有可提供檢驗『證據』。」
她說:「我們需要的是可評估和查證的報導,如果不是,那麼公眾評論的源頭便受到污染,誤導社會的判斷。」
當錯假新聞不斷的出現,或媒體隨興的「未審先判」,都會戕害公信力。連曾來台訪問的紐約時報董事長小沙茲柏格(Arthur O.Sulzberger Jr.)都提到:「報導若出入太多,會失去影響力,也易促使社會分化。如此亦會耗掉其過去累積的社會信賴感和公信力,而失去影響力。」
中國廣告問題趨緩
今年二、三月主要報紙刊登中國廣告情形掛零,為近兩年半來少見,後續值得觀察。這種違法利用台灣媒體所進行的中國地方政府置入性行銷,仍須馬政府相關部門嚴格把關,並通盤檢討台海兩岸關係相關法規及執法情形。
同時,媒體亦應重視中國議題的新聞專業品質,切忌新聞廣告化,損害媒體形象;而相關交流的資訊報導,更應透明化,求真求實,完整和平衡,才能發揮媒體監督,以維護國家安全和人民權益的功能,確保台灣新聞自主及國際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