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完成觀察報告,指出近數月來媒體在報導台海兩岸新聞,尤其中國地方省市首長(書記)參訪團的新聞編寫,仍有不符準確平衡報導的現象,以致新聞呈現偏頗、誤導,應予正視檢討。

前兩年中國的22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其領導幾乎都來過台灣,通常由省市黨政首長組團高調宣稱前來採購,實際上總是雷聲大、雨點小,並多往台灣南部跑,嗣因統戰的意味明顯而招致反感,在2012年總統選舉前戛然中止。

曾在福建省擔任領導17年的習近平今年3月出任中共總書記、中國國家主席後,中國地方首長今春又分批密集率團前來,重演採購、招商、合作交流的戲碼。值得注意的是,這次他們加強複製海協會副會長「鄭立中們」(諳台語及中南部民情),以「向下沉、根基深」為工作方式。相形之下,台灣媒體的新聞編寫處理表現,卻停滯在「政府文宣」的模式,未能落實平衡報導和社會責任,以致新聞專業規範幾乎「鬆綁」,令人悚然而驚!

各主要報紙5月的「烏龍新聞」評比(未註明政府機構者、置入性行銷、中國廣告,都列為「烏龍」計算)。依序為:聯合報12則(含更正1則)、中國時報9則,蘋果日報6則(含更正5則)、聯合晚報3則、自由時報2則。合計32則,刊更正者6則。同月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示意圖和照片,依序為:自由時報18則(含自殺12則)、蘋果日報18則(含自殺10則)、中國時報11則(含自殺8則)、聯合報5則(含自殺2則)、聯合晚報1則(含自殺1則)。合計53則(含自殺33則)(參見烏龍新聞評比附件統計表)。

5月間鬧得沸沸揚揚的菲勞「買不到便當」網路貼文烏龍事件,波士頓馬拉松賽爆炸案也出現網路誤傳,美聯社還為此重新修訂「員工使用社群網路守則」,路透社、BBC等亦相繼跟進。緊接著,美國國安署僱員史諾登(Edward Snowden)6月在香港驚爆,美政府有秘密監控全球的「稜鏡(Prism)」計畫等,馬政府為此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等單位提出相關法案包括「電信法」、「國安法」、「廣電法」等修正案。

類此修正案因未能兼及維護公序良俗和網路自由,引發社會輿論熱烈討論,若草率通過,我國電信基礎建設的敏感參數將處於透明狀態,等於讓我國網路安全門戶大開,而新法又對網路言論自由設下撒手?,授權行政部門向業者索取用戶資料,跳過法律程序,得以主觀判斷內容是否危害社會,逕行移除或封網;較之於美國NSA嚴格限制於反恐業務,權力太大,必須審慎行事。像電信法修正草案第九條規定,「利用網路提供之內容,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電信事業於技術可行時,得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其他適當措施」,但該如何界定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行政權能否利用不明確的法律文字獨斷獨行,甚至阻斷網路意見多元討論,在在值得省思慎酌,顯然管制管理與言論自由宜兼顧。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去年才決議,網路的言論自由須受到與真實世界中自由相同程度之保護,是屬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19條之範疇。

今年2、3、4、5月雖未見中國廣告,中國各省市領導今春卻分批密集式組團參訪,包括廣西省書記彭清華、江蘇省淮安市委書記姚曉東、貴州省長陳敏爾、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溫州市長陳金彪、青島市委書記等率團前來。他們除了農產品採購,已紛紛將重心轉向以「招商」和「技術」合作交流層面為主。實務上,許多媒體對此的編寫和報導仍不脫「文宣」窠臼,有違新聞規範的實質平衡報導、新聞編寫未盡公正客觀真實,且常主客易位,錯亂兩岸關係。

據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針對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及蘋果日報進行的新聞品質分析,結果印證中國對台灣媒體集團的影響,儘管中國置入性行銷的對價證明不易舉證,媒體若因此不自律,「就太墮落了」。而所謂「中國因素」,不只指中資,若台灣的媒體所有權人,在中國擁有龐大的商業利益時,中國政府即對該媒體產生一定的影響力,而這股影響力經常化為媒體內部的自我審查。換言之,遇到中國相關新聞,會以親中國或有利中國的論述呈現,傳遞偏頗或不實的資訊。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吳介民(「第三種中國想像」作者)更指陳,「中國因素」其實就是一部巨大無比的「置入性行銷機器」!

另據美國自由之家發布的「2013全球新聞自由」報告,全球新聞自由狀況繼續惡化,其中中國再次名列全球倒數,為狀況最差的“不自由國家”。在「無國界記者組織」發布的「2013新聞自由指標」,台灣則由去年的第45名退為第47名。
香港和台灣的自由度均有下降,而北京當局對港台的新聞自由度都有直接或間接影響。連自由之家主席大衛卡萊默(David Kramer)都憂慮地說:「中國還超越國界,審查過濾來自其他國家的新聞。」

中國在習近平主政下,近數月來分別下達「噤口令」;嚴厲控制媒體的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事屬必然。

這些「噤口令」,主要包括3月的「五不允許」(不允許黨管的媒體發出於黨和人民利益相違背的聲音、不允許出現反馬列毛言論、「反黨、反國家、反民族」者不允許繼續呆在媒體、加強黨對媒體的管理和正面引導、不允許有「新三反」傾向的人在高校從事新聞人才的培養工作);4月下達《關於加強新聞採編人員網路活動管理的通知》(不得擅自使用境外媒體、境外網站新聞訊息報導、要求新聞採編人員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積極利用傳統媒體、新聞網站、博客、微博等傳媒工具報導主流訊息、引導社會輿論,不傳播、不轉載網上流言、傳言或猜測性訊息)。並「通知」三個「進一步」(即進一步規範新聞採編行為、進一步加強媒體新聞網站管理、進一步加強博客和微博管理);5月下令京、滬大學「七不講」(要求教師不得與學生討論普世價值、新聞自由、司法獨立與公民權利等議題。並不得議論公民社會、黨的歷史錯誤與權貴資產階級等主題);5月底更發表「十六條」改造教師思想(有網友形容簡直是當年希特勒的宣傳部長戈培爾再世!)

面對台海兩岸新而嚴峻的現實,媒體自須重視中國議題的新聞專業品質,切忌新聞淪為「文宣」或「廣告」,損害新聞媒體形象;而相關交流的資訊報導,更應透明化,求真求實,完整和平衡,才能發揮媒體監督,以維護國家安全和人民權益的功能,確保台灣新聞自主及國際形象。

此外,各主要報紙在圖片或編寫內容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或《兒少法》媒體報導規範(報紙報導規範部分),或衛星廣播電相關新聞自律規範等等,層出不窮,呈有增無減現象(今年1月36則、2月53則、3月38則、4月為45則、5月53則),必須自律檢討。

新防會呼籲媒體向社會負責,自組內部自律單位,報導自殺新聞只做中性的陳述和平實用語,不能報導自殺細節;除非關乎公眾利益,不能侵犯個人隱私。認真考慮「兒少法」的規範,特別是殺人後自殺事件,近年層出不窮,媒體須審慎把關,不能「有聞必錄」,貽患無窮。並應符合比例原則有所節制,尤須保護相關當事人的隱私權;且篇幅越小越好,不要在標題寫出自殺方式、把自殺事件特殊化,訪問相關專家強調自殺行為的嚴重性,注重平衡和社會效應。人命關天,媒體高度自律,是尊重人權的表現,新聞工作者宜時刻銘記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