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引發社會爭議之際,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完成觀察報告,指出中國在台灣媒體的文宣,今年以來一反過去違法刊登廣告的作法,改以新聞置入方式出現,刊登的媒體一樣有違新聞專業規範。
新防會並就6月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未註明政府機構者、置入性行銷、中國廣告,都列為「烏龍」計算)進行評比,依序為:中國時報18則、聯合報13則,蘋果日報9則、聯合晚報6則、自由時報3則,合計49則,刊更正者6則。同月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示意圖和照片為:自由時報16則、蘋果日報12則、中國時報12則、聯合報10則,合計50則。(參見附表、6月份新聞烏龍事件紀實)
兩岸新聞編寫須遵守專業 引用網路資訊應嚴謹把關
據新防會兩年半持續追蹤統計,截至今年1月,中國廣告累計高達303則。換言之,前兩年中國的22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的領導人,幾乎都來台灣,且通常由省市黨政首長組團高調宣稱前來採購,以違法刊登廣告及「業配」方式宣傳,交由台灣商人經營或與中國關係密切的媒體處理。嗣因統戰的意味明顯而招致台灣社會反感,在2012年總統選舉前戛然中止。
今年2月至6月雖未見中國廣告,但中國各省市領導人今春仍分批密集組團參訪,包括廣西省書記彭清華、江蘇省淮安市委書記姚曉東、貴州省長陳敏爾、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溫州市長陳金彪、青島市委書記、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江蘇宿遷市委書記藍紹敏、福建省副書記于偉國等率團前來。他們除了農產品採購,紛紛將重心轉以「招商」和「技術」合作交流層面為主。
對此,部分媒體的編寫和報導仍不脫「文宣」窠臼,新聞來源數量單一化,有違新聞規範的實質平衡報導、新聞編寫未盡公正客觀真實,且多為正面報導,排除負面呈現與必要平衡。如此全面正面塑造中國官員形象,無視新聞專業對於「平衡、中立、客觀」及呈現完整事實、監督權力等的基本要求,不啻變相淪為中國宣傳的工具。
據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針對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及蘋果日報進行的新聞品質分析,結果印證了中國對台灣媒體集團的影響。
類此中國地方政府的置入性行銷,美國自由之家「2012全球新聞自由報告」就曾指陳,台灣媒體放入中國官方新聞夾頁,或由中國地方政府出錢在台灣購買新聞報導的情況,已不斷出現,而台灣媒體卻不告知讀者資金來源,「報告」對此表示嚴重關切。
至於違法利用台灣媒體所進行的中國地方政府置入性行銷,連美國自由之家「2012全球新聞自由報告」,就指陳台灣媒體放入中國官方新聞夾頁,或由中國地方政府出錢在台灣購買新聞報導的情況,已不斷出現,而台灣媒體卻不告知讀者資金來源,表示嚴重關切。馬政府相關部門除嚴格把關,並須通盤檢討台海兩岸關係相關法規及執法情形,媒體經營者尤不應出賣(置入)新聞,讓不明政商關係損害新聞專業、讀者權益和國家安全。台灣媒體更須遵循新聞專業精神及自律,始能確保台灣新聞自主及國際形象。
自由之家並指出,中國、俄羅斯、伊朗和委內瑞拉使用各種手段控制新聞,包括審訊監禁記者和評論員,關閉媒體,及針對記者提起訴,猶使用科技手段,在官方媒體限制信息流通,及過濾網絡和手機短訊傳播的信息。而控制廣播電視則是限制重要新聞內容的關鍵手法。在「無國界記者組織」發布的「2013新聞自由指標」中,更評中國為第173名,台台灣則由去年的第45名退為第47名。
有鑒於此,政府相關部門除嚴格把關,理應須通盤檢討台海兩岸關係相關法規及執法情形。同時,媒體須遵循新聞專業精神及自律,始能確保台灣新聞自主及國際形象;經營者尤不應出賣新聞,讓不明政商關係或置入新聞損害新聞專業、讀者權益和國家安全。
此外,7月間苗栗縣長劉政鴻強拆竹南大埔4戶事件,上百位聲援大埔的民眾與團體在聚集抗議活動中,台大學生洪崇晏遭警方推撞跌倒、頭破血流送醫,台大研究生盧其宏、政大教授徐世榮也被警方押送後釋放,引起社會嘩然。且因過度維安,已嚴重侵犯新聞記者採訪權,大開民主倒車,傷害新聞自由。江揆聞悉後立即宣示,政府有責任全力維護意見表達的言論自由。
據新防會統計,各主要報紙在圖片或編寫內容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或《兒少法》媒體報導規範(報紙報導規範部分),或衛星廣播電相關新聞自律規範等等,層出不窮,呈有增無減現象(今年1月36則、2月53則、3月38則、4月為45則、5月53則、6月50則),必須自律檢討。
由於時下網路情色資訊氾濫,加上媒體未能嚴謹把關,常引用謬誤網路傳聞,致「以訛傳訛」;或刊用違反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或「兒少法」的圖文,經媒體大肆渲染報導後,誤導「性教育」,產生負面教育及仿效效應,顯現媒體新聞品質有待提升。6月間媒體報導的新北市一對高職情侶演口交秀,猶有外籍黑人男生在公園脫褲戰白人女子,乃至露臀妹勾洋男北捷喇舌坐大腿,摳摸、環抱 熱吻及激情掀裙照片等,不一而足,實已到了荒謬不堪的地步!
新防會同時統計發現,主要報紙未遵行世界衛生組織(WHO)自殺新聞處理規範者,今年1月單月35則,2月為32則,3月為29則,4月22則、5月33則,6月38則,合計已達189則,比2009年全年140則為多,實是莫大警訊!
雖然自殺因素不能全然歸咎媒體,但是缺乏同理心,或不當的渲染誇大(合理化或英雄化),或未遵守遵守世界衛生組織自殺新聞處理規範,在在可能成為推波助瀾的肇因,反使媒體為自殺的「推手」。
新防會籲請媒體自組自律單位,報導自殺新聞須有一定的共識,只做中性的陳述和用語、不在標題寫出自殺方式、把自殺事件特殊化,避免一般化,並注重平衡和社會效應。換言之,媒體不能一面肆無忌憚的編寫報導,卻又刊登「珍惜生命 希望無窮」或「自殺求助」專線之類的警訊文字,此無異「掩耳盜鈴」,實不足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