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訴訟來勢洶洶!Facebook、Google 兩大科技巨鱷簽合作協議

賴昀|特約記者編譯
網路巨頭 Facebook 和 Google 現在正面臨以德州為首,共十個州的檢察總長提起的反壟斷訴訟。2020 年 12 月底,《華爾街日報》(WSJ)取得調查文件,披露 Google 與 Facebook 在 2018 年 9 月達成「互助合作」協議,根據協議內容,Facebook 避免和 Google 競爭線上廣告收入,轉而選擇攜手合作,並承諾協助彼此處理可能的反壟斷指控、互相通報相關的政府資訊。
目前,Google 還被控壟斷線上廣告市場,Facebook 則面對收購 Instagram 和 WhatsApp 的交易案違反反壟斷法的訴訟,可能被迫與旗下兩家知名社交媒體公司分割。同時,美國共和黨參議員正在爭取豁免社群媒體平台規範用戶行為責任的《通信規範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 CDA)第 230 條修法。
Google 與身為「最大潛在競爭威脅」的 Facebook 攜手合作
法庭文件沒有揭露 Facebook 和 Google 之間交易的價值,但是《華爾街日報》取得的文件顯示,在交易之後的第四年,Facebook 預定每年至少投入 5 億美元在 Google 廣告,Google 則給予 Facebook 特殊待遇。Facebook 認為比起與 Google 競爭,進行這筆交易「相對便宜」,而文件顯示,Google 也認為,如果無法避免與 Facebook 競爭,那便不如攜手。
在雙方達成協議前,Facebook 的經營團隊傳送給執行長祖克柏的電子郵件中提到,Facebook 當時面對的選擇是「再投資數百名工程師、投入數十億美元、退出業務,或是與 Google 交易」。
多年來,Google 的線上廣吿帝國一直飽受批評。Google 被指責利用 Google 搜尋引擎和 YouTube 等平台,在消費者和供貨商之間藉由廣告牟利。這件針對 Facebook 的訴訟則披露了新的狀況:Google 與身為「最大潛在競爭威脅」的 Facebook 攜手合作。
YouTube 上的內容創造者也被視為 Google 壟斷行為的潛在受害者。由於 Google 限制 YouTube 上的廣告商使用某些公司提供的下廣告服務,等同限制能夠參與競爭的廣告商,從而減少了內容創造者的選擇和廣告收入。
Google 否認本起訴訟指控的內容,並稱未給予 Facebook 任何特殊待遇。除了本起訴訟外,Google 也正面臨由 38 位檢察總長提起的另一起反壟斷訴訟,該起訴訟指控 Google 透過反競爭合約及行為,維持其對網際網路搜尋市場的壟斷,目前 Google 已經對這起訴訟案提出異議。
《華爾街日報》的另一篇報導指出,Google 去年獲利 340 億美元,同比增長 12%,收益幾乎都來自線上廣告。在 YouTube上,Google 的廣告抽成大約三成,2019 年,Google 的廣告總收入高達約 1,350 億美元。
德州檢察總長表示,Google 不僅從網路流量當中獲利,還制定一系列複雜的協議,確保自己在廣告協議裡能夠從買方、賣方處都獲益。
Google 的高階管理層堅持認定 Google 的市場支配地位僅僅是出自消費者選擇,執行長執行長皮查伊(Sundar Pichai)2020 年亦曾表示,「我的工作重點是為用戶提供他們想要的東西。」
四大網路巨頭出席聽證會,為壟斷質疑提出證言
早在 2020 年 7 月,Google、Facebook、蘋果、亞馬遜四大網路巨頭都被要求出席美國國會線上聽證會,為自己所面對的壟斷質疑提出證言。蘋果的 App Store 被質疑打壓競爭者提供的應用程式,蘋果總裁庫克雖稱這樣的擔憂是合理的,但強調蘋果會以用戶隱私與資訊安全為最重要考量,所以下架不符合規定的第三方軟體,並非只支援自家產品。
亞馬遜董事長暨執行長貝佐斯則僅對亞馬遜利用平台用戶數據操縱買賣行為、以及與第三方業者進行不公平競爭的指控,表示若員工濫用用戶資料,定會嚴懲。
祖克柏則在面對指控時,稱規模最大的線上廣告平台是 Google、成長最快的則是亞馬遜,自陳 Facebook 在許多業務上都處於落後狀態,表示廣告主每付 1 美元,Facebook 還分不到 10 美分。
皮查伊則在面對壟斷質疑時,僅表示各大搜尋引擎的競爭非常激烈,其他網站如 Twitter、Instagram、Pinterest 都是強大的競爭對手。
四大網路巨頭出席聽證會,為壟斷質疑提出證言。圖:Getty Image (Fair Use)
Facebook 收購 Instagram 和 WhatsApp,被控違反反壟斷法
英國《衛報》在 12 月初的報導指出,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和 48 個州的檢察總長聯合提交了兩份針對 Facebook 的獨立反壟斷訴訟案,其中包括在 2012 年 Facebook 以 10 億美元收購 Instagram,以及在 2014 年用 190 億美元收購 WhatsApp。《衛報》指出,在 Facebook 進行收購時,Instagram 擁有 3,000 萬用戶、WhatsApp 擁有超過 4.5 億的月活躍用戶。這些收購案讓 Facebook 有效控制全球前幾大的社群媒體公司,如果 Facebook 將其視為競爭對手,那麼這些收購案就構成違反反壟斷法。
Facebook 以當初收購案都獲得 FTC 批准來為自己辯護,並稱 Facebook 投入大量資源幫助了 Instagram 和 Whatsapp 的發展。
FTC 和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已經對 Facebook 在 2019 年的潛在壟斷行為展開調查,司法委員會所公布的文件表明,有包括祖克柏在內的 Facebook 高級主管擔心被收購的應用程式會成為競爭對手。
祖克柏在 2012 年被眾議院公開的一封電子郵件裡,聲稱 Instagram 已經建立自己的網路和品牌,如果持續大規模發展,「可能會對我們造成破壞」。《衛報》指出,Instagram 的聯合創始人還擔心,如果拒絕與祖克柏交易,他的公司可能會遭到破壞。
越來越多的美國國會議員關注科技巨頭的壟斷現象,認為包括亞馬遜、Google、Facebook 和蘋果在內的科技公司已經獲取、積累了太多、太大的權力,Facebook 應該面對法律挑戰。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在其近 500 頁的報告中總結道,這些科技巨頭「侵蝕企業家精神,剝奪美國人的線上隱私,破壞自由多樣的媒體的活力來維持自身主導地位」、「導致創新減少、消費者選擇減少,以及民主制度被削弱」。
針對 Facebook 收購案的訴訟可能導致 Facebook 被迫切割 Instagram 和 WhatsApp,美國政府未來也將會加強防範同樣的行為,包括禁止 Facebook 在未經許可下進行價值超過 1,000 萬美元的收購案。
去年五月,Facebook 購入知名的圖片應用程式 Giphy,計劃讓其支援 Instagram。上個月末,Facebook 還宣布計畫收購電子商務應用程式 Kustomer。
同時,美國國會也有所動作。共和黨參議員正在爭取《通信規範法》第 230 條修法,該條條文很大程度豁免了社群媒體平台對規範用戶行為的責任。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也正在審查川普政府要求重新解釋《通信規範法》第 230 條的請求。《華爾街日報》預估,Facebook 等科技巨頭可能會以「侵犯言論自由」的名義,提出抗議。
《華盛頓郵報》評論則稱,如今這些來遲的訴訟案都等於是承認過去二十年,美國法院和監管機構未能阻止快速成長的科技業被巨頭壟斷,「Facebook 和 Google 案是我們挽救經濟、免於壟斷的最後機會」。
美國司法部針對《通信規範法》第 230 條修法提出的審查意見(點選圖片可見全文)。圖:美國司法部(Public Domain)
參考資料:
- Facebook faces antitrust allegations over deals for Instagram and WhatsApp
- ‘Too much power’: Congress grills top tech CEOs in combative antitrust hearing
- Google, Facebook Agreed to Team Up Against Possible Antitrust Action, Draft Lawsuit Says
- Why Google Is Facing Antitrust Lawsuits From All Sides
- These Are the U.S. Antitrust Cases Facing Google, Facebook and Others
- Ten States Sue Google, Alleging Deal With Facebook to Rig Online Ad Market
- Facebook and Google cases are our last chance to save the economy from monopo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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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鄭凱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