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近日完成的「2009年五月份烏龍(錯假)新聞紀實」報告,不難看出,五月份為宣揚施政(馬政府執政週年)績效,致「置入」性行銷(名目繁多,諸如廣編、政績新聞化、座談會等等)大增,普遍出現於主要媒體(有的媒體還因此達成一年營收目標);如果不是朱淑娟(曾任職《聯合報》記者),在部落格(「當媒體不再報導真相」 09.05.05.)爆料,並經蘋果日報五月廿九日在A10版半版報導和討論,恐怕不會引起各方如此重視。
傳播學界咸認拿納稅人錢作置入有欺騙社會之嫌,而馬總統曾簽署不置入性行銷的承諾書,如今媒體拿錢寫政績新聞,又如何監督政府?何況廣告不得以新聞方式呈現,是新聞工作者的基本規範;但查閱五月份刊登置入廣告的主要報紙,泰半未能遵守相關新聞編採規範原則(另尚有刊未經核准的中國廣告),易使「廣告」、「廣編專輯」及新聞報導混淆不清,此均列入五月份錯假(烏龍)新聞計算在內(至於刊登不同部會的「座談會」專輯,不計其數,尚算有所區隔,但多少仍有「置入」影子,暫未計算在內),值得警惕,正派經營的新聞機構應拒絕這種作法,俾自律以維護新聞事業榮譽。
由於新聞事業必須成為獨立的「第四權」監督者,我們的報業先驅當年在確保獨立報業的運行時,體認到報業的看門狗角色—-是維護人民權益和福祉的堡壘;如今經過憲法肯定,民眾的信賴,我們有責任維護監督權勢的自由,不能濫用「第四權」,亦不能因商業性利益而貶損新聞核心價值,更不能允許政府作置入性行銷,矇騙閱聽大眾。
置入性廣告 與新聞界定需註明
各主要報紙的「烏龍(錯假)新聞」(參見附表),五月份合計41則(含更正6則),比去年同期的46則(含更正13則)為低。在涉及政府置入性廣告,以中國時報最多,達18則(其中含中國廣告5則),聯合報次之,為7則,聯合晚報5則,自由時報和蘋果日報則均將廣告註明,和新聞報導之間界定相對較為清楚。新防會這項觀察報告,以五家主要報紙包括自由時報、蘋果日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及聯合晚報,比較其新聞處理,大致以有無檢具消息來源?是否落實新聞查證?實質平衡報導與否?新聞編寫是否公正客觀真實?及有無善盡媒介責任?包括新聞倫理道德規範在內等為觀察標尺。
今年五月各主要報紙的「烏龍(錯假)新聞」評比,依序為:中國時報20則(含更正1則)、聯合報9則(含更正1則)、聯合晚報7則及蘋果日報5則(含更正4則),自由時報則無;合計有41則,刊登「更正」者6則。五月份的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示意圖和照片,與去年同期35則相同,依序為:蘋果日報26則、自由時報6則、中國時報2則及聯合報1則,聯合晚報則無。合計35則。
在諸多置入性廣告中(參見「五月份烏龍新聞實錄」),中國時報比較明顯,包括涉及刊登中國廣告共有5則,其中一則為「海峽論壇」的四月份延續性廣告,餘為「聚焦青島」。行政院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五月七日表示,雖然中國時報四月廿八日之後兩次廣編稿改以軟性訴求為主,仍違反兩岸條例的規範,依法開罰。根據兩岸條例第89條規定,違反相關規定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中國廣告規範 管制不宜解除
有關刊登中國「廣告」問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六月四日原欲審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四條」,取消中國大陸商品或服務等在台刊登廣告的「許可制」,但藍綠立委都認為不宜貿然全面解除管制,避免中國可能輕易掌控台灣媒體,影響台灣輿論。故而仍維持現行條文規定(廣告內容不得為中共從事具有任何政治性目的的宣傳、不得違背現行大陸政策或政府法令,也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並新增規定,廣告內容不得違反本條例或其他法令強制或禁止的規定。
現行中國廣告規範固有合理調整的必要,但考量國內廣告管理法令、主管機關並非單一,整體管理規範未見周全,仍須就民間需求、產業發展及消費者保護等層面,周延思考配套處理機制,陸委會建議行政部門提週延的對策後再議。換言之,在中國廣告在未准許可前,媒體仍應遵守現有兩岸條例之相關規範。
此外,連續五個月以來,各主要報紙處理自殺新聞不夠慎重,已產生社會負面效應,害人不淺。今年猶首度進入「國人十大死因」排行榜內,值得社會各界關注(註:元月份9則、二月份7則、三月份15則、四月份13則、五月份12則,合計56則),媒體理應遵守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的規範檢討改進,負起社會責任。與自殺防治相關的文獻亦曾指出,自殺危險性高的精神障礙患者,容易受到媒體報導自殺事件以及污名化的負面影響。
報業不景氣 置入行銷飲鴆止渴
自發生金融海嘯以來,全球報業減張、裁員、縮編、轉手、合併以及關門的訊息,亦已多到讓人無從記憶的地步。造成報業蕭條的原因很多,諸如網路興起以及新一代閱讀習慣的改變等等,預言報紙死亡者如網路新聞權威克羅斯比(Vin Crosbie),連紐約時報發行人薩茲柏格(Arthur Sulzberger),都推論2012年起,紙類新聞會漸漸成為歷史;也就是說,報業面臨寒冬生存不易,現實的壓力與短期利益,往往易迷失自己,置入性行銷乃趁虛大行其道。但是,這種廣告與報導不分的作法,媒體不僅可能失去社會信任,有如飲鴆止渴。
不久前「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發表的「二○○九年世界各國新聞自由度調查」報告,就指出,台灣新聞自由首度倒退(註:台灣曾在二○○七年竄升至亞洲第一,贏過日本;去年還是第一名,現卻退步,掉到第二名,輸給日本,倒退的原因是,「因有媒體遭受攻擊及政府壓力升高」,而「自由之家」研究部主任沃克(Christopher Walker),更進一步對台灣「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作評比,發現台灣今年在「政治權利」部分的重要指標,卻出現倒退,此無異是一大警訊,所以如果再縱容政府和媒體濫用置入性行銷,勢將造成台灣新聞事業的淪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