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近日完成媒體觀察報告,從2009年全年台灣主要報紙出現的567則新聞烏龍事件(錯假新聞)中,選出十大烏龍新聞(參見附表),以中國時報最多,有186則,蘋果日報最常更正(152則)。並據此選出「內閣改組大家猜」等十大烏龍新聞,各報「通通有獎」。

  新防會選出的「2009年十大烏龍新聞」(依時間順序排列,內容參見附錄),分別為:(一)黃芳彥回國;(二)陳水扁用空軍一號、華航專機載運現金出國;(三)民進黨海外有密帳;(四)克魯曼ECFA譯文訛傳;(五)謝長廷組新黨;(六)藝人王祖賢削髮為尼;(七)葉金川留任署長;(八)內閣改組大家猜;(九)蔣經國還有私生子;(十)藝人關之琳與企富商陳泰銘文定。

  上述十大烏龍新聞,各報都有(註:有的烏龍事件中,包括好幾家報紙),依序為:中國時報13則、聯合報6則、蘋果日報3則、聯合晚報3則、自由時報1則。合計26則。

  2009年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總計有567則(含更正146則)比2008年637則(更正210則),顯有減少,若扣除列為烏龍新聞計算的置入性行銷因素(含政府置入123則及中國廣告42則),減少為462則,比2007年的506則(更正50則)進步,但相對而言,置入性行銷要比過去嚴重,合計置入123則,中國廣告42則。( 註:刊中國「廣告」部分,截至目前政府尚未允准開放。據兩岸條例第89條規定,違反相關規定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泰半未能遵守相關新聞編採規範原則,加以刊未登經核准的中國廣告,易使「廣告」、「廣編專輯」及新聞報導混淆不清,至於刊登不同部會的「座談會」專輯,不計其數,新聞界為政府歌功頌德,做政策粉飾,有的媒體半真不假的新聞充斥,顯有廣告新聞化的病兆,類此魚目混珠行為,花的是納稅人的錢,易導致新聞專業和道德的雙雙墮落,腐蝕媒體客觀公正、真實的核心價值,讓監督政府的第四權蒙羞,值得新聞界正視和檢討。

  2009年烏龍新聞表現依序為:中國時報186則(含更正18則)、蘋果日報152則(含更正109則)、聯合報141則(含更正14則)、聯合晚報60則(含更正1則)、自由時報28則(含更正4則),合計567則(含更正146則)。而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照片及示意圖者合計高達526則,依序為:蘋果日報363則、自由時報89則、中國時報34則、聯合報34則、聯合晚報6則。均比2008年的320則為高。其中不符世界衛生組織自殺報導規範,便達140則。

  台灣主要報紙的新聞錯假,長期以來,泰半是查證不足或消息來源有誤,尚有有聞必錄、夾議夾敘、平衡偏頗等缺失,近年則以「主觀建構」式的編寫現象較為嚴重,並有轉述謬誤或傳聞的報導情形,明顯悖離專業倫理,甚至濫用「第四權」,不啻自毀公信力,失去新聞的「真實」核心價值。尤有甚者,若涉及政治或司法案件,更出現媒體審判,經由報導、評論「指揮辦案」及「未審先判」等現象。凡此種切,常易歪曲事實,積非成是,導致混淆視聽,已對民主法治社會產生不良作用,實值得各方重視。同時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現象,亦頗為嚴重,更變成各報普遍的現象,像蘋果日報去年十一月下旬因推出連結手機網路的「動新聞」,涉嫌煽色腥嚴重,飽受各方抨擊,即為例證。因此,行政院在去年12月下旬為此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正草案,希望能協助導正,並將對新聞紙及網際網路內容建立管理機制,其中增訂報紙等平面媒體不得報導有害兒少身心等羶色腥內容,包括不能描述犯罪、自殺行為之工具與方法細節的文字或圖片,違者最高罰五十萬元,並公開報老闆姓名。同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也將在今年制訂「性別節目議題製播原則」規範,落實兩性平權。凡此皆顯示社會趨勢所至,媒體更須加強自律,俾發揮專業倫理,以贏得社會尊重。

  在十大烏龍新聞事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像九月間的內閣改組,台灣主要報紙的報導錯誤率高達8成左右(扣除9月置入性行銷、中國廣告、更正等外,在36則錯誤報導中,有29則為內閣人事異動新聞部分),大多是查證不足,未能掌握消息來源,或只憑常理和傳聞臆測推斷,有違新聞專業原則。這類「報派」新聞,大多採“據悉、據透露、據了解”、“接近決策核心的人士表示”、“一位重量級人士說”等虛實難辨的表述,且越早報導的人事,錯報率越高,不僅造成當事人困擾,且誤導公眾,使許多人將錯誤訊息當真。類此幾近「猜謎」、「有聞必錄」式報導,違背了新聞專業原則和規範,美國新聞學者雷夫.李克林(Ralph Negrine)就曾說過:「匿名的消息來源,不能隨意使用,有其基本的原則,便是不能以匿名資料所提供的意見,去談論另一人,也不能在報導的開頭,就用匿名來源;此和不經查證的新聞一樣,都會冒有不被信賴的風險。」以此觀之,有關的「匿名」方式報導,當可思過半矣。

  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s Forum 簡稱WEF),曾在全球60個國家地區進行的「2007年人民之聲」調查,結果在8種職類中,新聞記者是繼政治人物後,讓台灣人民最不信任者,信任度僅10%,政治人物殿後則為6%。復因政經弊案爆料特多,烏龍亦多,猶形成一股不負責任的爆料歪風,幾無視新聞專業及倫理,變成被社會詬病的公害和亂象。

  由於自殺案例2009年首次列入「國人十大死因」排行榜內,自殺當事人不論因素為何,媒體處理若未能遵守自殺新聞國際守則,容易產生負面仿效效應,害人不淺。由於台灣經濟近年來困窘,失業率偏高,而在自殺案例中亦以經濟因素居多,但因媒體多未能遵守國際自殺規範,反易產生仿效效應(像燒炭自殺即為例證),害人不淺。各月自殺新聞處理不當者統計分別為:元月9則、2月7則、3月15則、4月13則、5月12則,6月8則、7月9則,8月13則、9月19則、10月14則、11月6則,12月15則,合計140則。(按:上述為明顯違反世界衛生組織規範者,至於不計其數的自殺案例,並未計算在內)。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規範主要包括:1.不應刊登自殺者照片或自殺遺書。2.不應詳細描述自殺的方式。3.不應簡化自殺的原因。4.不應美化或感性化自殺行為。5.不應強調輕生者的個人特質、背景或宗教。6.不應藉報導責備任何人。

  從2009年5月至12月,媒體刊登置入性廣告十分氾濫,合計置入高達123則,中國廣告42則,譬如為配合選舉,11、12月光是宜蘭縣政府置入新聞的廣告便高達20則以上(餘如「專輯」或座談會未計在內,12月就達46則),有關刊登政府置入性廣告方面,以中國時報和聯合報居多,中國時報在2009年5月份便已置入13則、中廣告國5則;聯合報置入7則,聯合晚報置入5則。6月份:中國時報(置入2則、中國4則)、聯合報(置入2則)、聯合晚報(置入2則)。7月份:聯合報(置入2則、中國4則)、中國時報(置入2則、中國3則)、聯合晚報置入3則。8月份:中國時報(置入1則、中國8則)、聯合報和聯合晚報置入各1則。9月份:中國時報中國廣告5則、聯合報置入3則、聯合晚報置入1則。10月份:聯合報置入11則、中國時報(置入6則、中國3則)。11月份:聯合報置入16則、中國時報(置入6則、中國2則)、聯合晚報置入1則。12月份:中國時報(置入18則、中國7則)、聯合報置入17則、聯合晚報(置入3則、中國1則)。( 註:刊中國「廣告」部分,截至目前政府尚未允准開放。據兩岸條例第89條規定,違反相關規定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華府「自由之家」2009年五月初在世界新聞自由日前夕,把台灣在全球的新聞自由的排名,由第32調降至43名,導致我國連續三年的「亞洲第一」榮譽,由日本取代。而「無國界記者組織」亦在2009年全球新聞自由度評比中,指「台灣執政黨意圖干預公、民營媒體,政治活躍人士的暴力行為則進一步傷害新聞自由。」導致我國排名由去年的第36名大幅滑落至第59名。凡此顯示,我們的媒體環境,有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