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記者如何更上一層樓(Ⅱ)


上週《卓越新聞電子報》刊出台大新聞所訪問學者聶維斌(Neal E. Robbins)主講的「How to be a good and better journalist」(進步不停息的記者之路)演講內容全文第一部分,本週接續刊登第二部分。
在上週演講內容,聶維斌提到記者撰稿時,可適時將受訪者的「軼事」加入新聞稿中,藉此提高閱聽人的閱讀興趣。本週後續的演講內容,聶維斌繼續提出記者寫稿過程中會用到的技巧。(文章仍以第一人稱敘述呈現)
記者還有另一個技巧,新聞必須迅速採集到必要資訊,因此要跟上事件發展的節奏,記者必須「宣告」某些事件是P-2-C-2-E。何謂P-2-C-2-E?亦即「這個過程太複雜,無法解釋」(Processes Too Complex To Explain)的縮寫。
這個縮寫源自於魯西迪(Salman Rushdie)的作品《哈洛與故事之海》(Haroun and the Sea of Stories),我將這個縮寫借用來優雅地描述記者應該「含糊其詞」。優秀的記者會追問受訪者,以擷取更多資訊,但受訪者總會有回答不盡人意之處,繼續追問也無濟於事。遇到這樣的狀況,記者要避免陷入無法立即處理的議題,因此只能在新聞稿中暫時「輕描淡寫」略過。
我正在著手書寫的新書,也將會使用這個方式,整理書中需要資訊時,會重新檢視並整合在台灣所見的資料,避開細微及爭議之處。但也別誤會我將過度簡化某些議題,並非所有讀者與觀眾都對台灣事務了解甚深,我製作紀錄片與寫書的目的,是要讓他們在台灣事務的議題能有全面性理解,因此我必須專注在整體情況表述,而不因細節分散讀者與觀眾的注意力。
另一個與「P-2-C-2-E」有關的技巧也是記者需要具備的,那就是寫文章的速度要夠快。新聞記者通常是因為大量處理稿件,並且在截稿前交出作品,進而學習到「快速寫作」的技巧。但不在新聞業的人便會誤解,認為新聞記者只是在新聞稿中套用書寫公式或文章架構來增加寫作速度。
有經驗的記者結束與受訪者訪談、蒐集完資料後,回到案頭寫稿之前,新聞稿的導言及後續文章的鋪陳,已經略具雛形,甚至不需要打草稿,便能口述出整篇文章內容。我形容這樣的新聞寫作技巧有點像單口喜劇或跳舞,這是可以自我訓練的例行工作,熟能生巧。
特寫新聞要在文章開頭就引人入勝
新聞記者一定都熟知基本的寫作公式,傳統新聞學強調的5W1H,什麼人(who)在何時(when)、何處(where)發生何事(what)、為什麼發生(why)以及事態如何發展(how)。新聞記者也熟知倒金字塔寫作原則,先有總結,再進一步鋪陳展開,從最重要到次要。記者撰稿通常從結論開始寫,但在特寫新聞中,結論(即導言)是有很多面向的,必須在一開始就引起閱聽人對主題的興趣,他們才願意投入時間閱讀後續的文字。
這個引言要用最具代表性的關鍵時刻或場景、令人驚訝的事情,間接地呈現主題。開場引言常常是用小故事(或稍後會舖陳的小故事),但不是所有小故事都適用。用來開場的小故事必須清楚展示文章的主題,必須明確地表達一個觀點。無論使用什麼方式開場,都必須簡短、引人入勝,讓閱聽人一看就懂,通常在25到75個字之間。
特寫新聞的通用架構(feature STRUCTURE)包含:
◎ 開場(Lead):這是重點,要能引起閱聽人的注意力。
◎ 鋪陳(Elaboration):用兩、三句話呈現重點。
◎ 重點段落(Nut graf):如同堅果的果仁,用簡短段落陳述新聞報導的核心元素,要清晰重述要點鋪陳主題,可以添加次要重點,但必須簡潔明瞭,只需提供計本背景資訊。以上所有內容通常約200字,當文章以這樣的方式架構好了,接著再用以:
◎ 主題或時間序發展(Thematic/chronological progression):擴展上述提過的鋪陳與重點段落的內容。
◎ 結尾(Ending):簡短的總結,可以引述開場提到的句子,前後呼應,營造文章結束的感覺。
大多數特寫新聞報導字數約在800字到1000字左右,最長的特寫報導可能達4500字,而暢銷的非虛構小說通常不超過10萬字,這些文章長度並非隨意決定,而是現代人能輕鬆閱讀的長度。(編按:上述字數是指英文單字的字數)
上述的這些基本技巧,大多數記者都知道。接下來才是困難的部分,超越我們大多數人所學過的方法。以下要講的觀念,那些終日勞碌的專職記者會覺得不熟悉、有挑戰。
透過觀察與訪談收集大量資訊 記者才能以特寫新聞生動描述
我接著要講的這個文章架構跟上述基本技巧不太一樣,僅適用於報導英雄人物,克服種種困難,最後獲得勝利的經過。這種結構比較像小說,因為它與小說都有「令人同情的角色,面臨複雜情況,最後克服困難」。它的結構看似簡單:
◎ 面臨複雜情況(complication)
◎ 後續發展(development)
◎ 困難得到解決(resolution)
文學記者強.富蘭克林(Jon Franklin)曾兩度獲得普立茲獎,一次是解釋性新聞獎,另一次則是獲得特寫新聞獎,我以他的著作《Writing for Story》中所提供的文章結構大綱作為範例:
面臨複雜情況:故事主角喬(Joe)被公司解雇。
後續發展:喬因憂鬱症纏身陷入麻木,接著他重拾信心,然後他對公司提告。
困難解決:喬因官司勝訴重新獲得工作。
這種類型的特寫報導讓許多記者感到困惑:開場在哪裡?官方消息來源在哪裡?但這類特寫報導令人著迷,如果寫得好,讀起來像小說——然而它們不是虛構小說,只是利用結構、緊湊節奏和張力等要素來呈現新聞背後人情味小故事。它的講述方式造就它的精彩。這種技巧只適用於富蘭克林所稱呼的「真實故事」(true stories),某人的挫折最後轉敗為勝,讓閱聽人感到滿足。
這種特寫報導的基礎是觀察和訪談。記者收集大量、詳細的資訊,針對人物、他們過去作的事、他們的回憶。只有這樣,記者才能以特寫報導這種方式描寫生動的場景。只有少數記者能夠掌握這種特殊結構。我認為自己還在學習這種特寫報導。
以下我們來看一個更簡單的工具:以你自己——記者——作為敘述者。大多數新聞工作者並不習慣這麼做。他們習慣匿名。
但是使用第一人稱敘述,可以巧妙套用先前所描述的通用結構(universal feature), 因為記者現在成為報導中一個「消息來源」。用一位敘述者可以很順暢把不同的時間和主題連接在一起。你只是要小心,確保這個角色只是幫助呈現報導,而不是成為報導本身。報導的重點不是要表達敘述者的個人煩惱或討厭的事。
只要有助於說明事情經過,敘述者可以謹慎地加入自己的思想和感受。但僅僅使用第一人稱「我」是不夠的。在報導中使用第一人稱會引起觀眾的疑惑,你需要能澄清這個疑惑。閱聽人想知道這「我」是誰?你為什麼在裡面?你需要扼要介紹自己。也就是說,敘述者必須是報導的一部分,有助於將各個部分聯繫起來,而又不妨礙閱聽人的視野。
你自己(作為敘述者),以及故事中描述的其他人,可以像小說裡的角色一樣,逐步成長和改變。閱聽人其實喜歡與他們一同經歷這些變化;這就是虛構小說令人著迷的原因。在非虛構作品中,你的角色也可以有些曲折經歷——這就是戲劇張力,吸引觀眾沉迷於故事的的因素。
你可以讓敘述者提出引人入勝的問題或情境,然後跟隨角色(也就是敘述者)一起去找答案。簡而言之,敘述者可以激發閱聽人的熱情,跟你一起尋找寶藏,去解開謎團或回答問題。
接下來是,展現「人在行動」的最有力方式:引用那個人的說詞。一般新聞中,引用人家講出來的句子,可以捕捉重要的含義,但以那種形式,不一定能傳達說話者的人性面。在新聞特寫寫作中至關重要,因為引用受訪者的話,足以創造跟受訪者的「對話感」和「親近感」。這是建立共鳴的一個方法。
(文章未完,下期繼續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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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蔡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