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鉅華|英倫傳真・資深媒體人
▍英國四大媒體齊被告
這是又一場「新聞自由vs. 國家安全調查權力」的對決事例。
英國主流媒體在年初關於「ISIS 新娘」(ISIS是自稱「伊拉克和敘利亞伊斯蘭國」的激進組織的英文縮寫)的報導引起了公眾廣泛關注,其後英國警方向法庭申請頒令媒體交出資料俾便警方作進一步的反恐調查,結果法庭作出了一個折衷性的裁決——媒體雖然不用將資料交給警方,但則須交由法庭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保管。
英國首都警政署向倫敦中央刑事法院申請的頒令名為「提供資料令」(Production Order),乃強令四個主流新聞媒體-《泰晤士報》(The Times)、《獨立電視新聞》(ITN)、《天空新聞台》(Sky News)和《英國廣播公司》(BBC)交出與該報導及廣播有關的所有採訪筆記和資料。
本案裁決(部分)。來源:https://www.matrixlaw.co.uk/(Public Domain)
▍ISIS新娘的青春悲歌:單純家庭主婦?共犯?
有關報導中的「ISIS新娘」是孟加拉裔英國女子森米瑪.貝古姆(Shamima Begum),她於2015年,時年15歲,跟兩個同學一齊離開英國前往敘利亞,打算在「伊斯蘭國」領域生活。據報導,她到達敘利亞後嫁給了一名荷蘭藉ISIS戰士,其後就一直下落不明。《泰晤士報》記者於2019年2月追踪到她住在敘利亞北部一個難民營,此時貝古姆的英國國籍已被當局撤銷,而英國警方亦已根據《2000年恐怖主義法》對她的活動展開調查。
除《泰晤士報》外,ITN、Sky News和BBC亦派出記者前往當地分別跟貝古姆做了專訪,她在訪問中談及各種問題,亦表達了想返回英國的意願。貝古姆聲稱她只是一名家庭主婦,但有消息稱她已加入了ISIS一支聲名狼藉的道德警隊。
四大媒體各自根據採訪所得發出了報導,無可置疑地,各媒體都只是使用了採訪所得資料的一小部份。
有關報導中的「ISIS新娘」——孟加拉裔英國女子森米瑪.貝古姆。影:BBC News@YouTube頻道(CC BY-SA 3.0 )
▍英國警方與媒體各有主張
英國警方基於繼續調查貝古姆於2015年離開英國之後可能犯下的任何罪行,曾要求各媒體提供這個採訪的原始筆記和從未播放過的錄影以便進行反恐調查。在媒體拒絕自願提供之後,在八月間,英國警方遂向法庭申請根據反恐法例發出「提供資料令」,警方堅稱這些資料將對反恐調查有重大價值,而警方之申請亦符合公共利益。
對於警方的申請,媒體方面一致提出反對。媒體所持的理由是如果被迫交出有關資料將有違新聞記者的職守,危害整個新聞界在外國衝突地區的工作安全,更會損害新聞界在公眾心目中的中立地位。
▍法院裁決:目前不宜批准
在九月初,中央刑事法院法官Mark Dennis QC對本案作出裁決稱,儘管他有權簽發該項命令,但他認為在目前情況下不宜批准此令。
法官首先指出,目前並無迫切的社會需要來干預《歐洲人權公約》第10條「言論自由」條款所賦予媒體的權利。其次,至關重要的是,即使在警方所尋求的資料中或有與可能罪行有關的證據,但當前則無逮捕貝古姆的真正可能性出現。
法官的判詞稱,調查記者們的工作尤其倚重於信任、保密性、保獲新聞資料和消息來源、記者被視為保持中立,以及認為記者是信得過的人予以合作。法官並稱,貝古姆之所以向記者暢所欲言,乃相信她的談話將會獲得報導。
法官確認在維護《歐洲人權公約》第10條方面將涉及各個層面的問題,倘若法庭作出干預將帶來重大沖擊,並將對新聞資料和新聞來源有關問題產生廣泛的潛在影響,切不可掉以輕心,僅為警方得以調查而致抗衡公共利益。
對於法庭的裁決,媒體表示歡迎。媒體律師Eloise Spensley表示,法官這項決定和有關評論乃一再肯定新聞界的超然獨立在自由民主社會中發揮重要作用,同時亦都顯示,法庭在權衡輕重時,即使在關係到涉及國家安全問題的情況下,已能切切實實做到不偏不頗。
▍媒體並非全勝
這宗「新聞自由vs.國家安全調查權力」之間的對決,媒體畢竟並非全勝。儘管法庭裁定媒體不必將資料交給警方,但法官還是下令各媒體仍須將資料交由一家未具名的律師事務所妥為保存,直至法庭另有命令為止,以防與貝古姆有關的情況一旦發生變化,同時亦免資料丟失。
換言之,從理論上講,如果貝古姆一旦再次進入英國,而當局予以逮捕的實際可能性又有所增加之時,警方仍可提出新的申請索取這些媒體資料,而在假設的新情況下,有關申請完全大有機會獲得批准。
可參閱報導:
Law Column: Police denied access to journalists’ “ISIS bride” notes
關鍵字: BBC, ISIS, ITV, Sky News, The Times, 何鉅華, 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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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鄭凱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