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近日完成十一月份媒體觀察報告,發現時值「三合一」競選期間,政府置入性的行銷持續未減,民間抗議美國牛肉進口暨修法事件又方興未艾,違法刊登中國廣告、處理自殺新聞不負責任,是現今台灣報業最應立即檢討改進的問題。同時,壹傳媒的『動新聞』以動畫處理新聞,自由時報以合成照片報導總統車隊「霸道」新聞,都值得新聞界從爭議中理出專業及作業準則,以提升媒體公信力。
其次,有媒體推銷引進所謂的「水神抗菌液」(未經官方醫學衛生機關認定,卻稱有「秒殺」新流感病毒功能),涉及公器私用。至於壹傳媒的『動新聞』上線後,引發社福團體強烈抗議事件,凡此都需要媒體發揮專業道德良心,加強自律,以贏得社會尊重。
查閱今年5月至11月刊登置入性廣告的主要報紙,近乎百則以上,多未能遵守相關新聞專業規範(含未經核准的中國廣告),不僅多報同時刊載,均以歌功頌德為主,譬如為配合選舉,11月份中光是宜蘭縣便高達6則(餘如「專輯」或座談會未計在內),易使「廣告」(文宣)和新聞報導混淆不清(至於刊登不同部會的「座談會」專輯,摻和政府文宣者不計其數),反使偽假新聞充斥,顯已有「廣告新聞化」趨勢,美國學者古柏(Mark Cooper)最近就撰文指陳,類此的官方「補助」,既無法真正解決報紙營運問題,更無助於新聞品質的提升;報業仍須發揮自律精神,以爭取社會信任維護大眾知的權利。
各主要報紙在涉及政府置入性廣告方面,茲舉其犖犖大者(細微末節者未計),仍以中國時報和聯合報居多( 註:刊中國「廣告」部分,截至目前政府尚未允准開放。據兩岸條例第89條規定,違反相關規定者,仍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十一月份各主要報紙的置入或中國廣告依序為:聯合報置入16則、中國時報置入6則(中國2則)、聯合晚報置入1則(參見附表)。其他各月:中國時報在今年5月份便已高達18則(中國5則);聯合報7則,聯合晚報5則。6月份中國時報置入有2則(中國4則)、聯合報(置入2則)、聯合晚報(置入2則);7月份聯合報置入2則(中國4則)、中國時報置入2則(中國3則)、聯合晚報置入3則;8月份中國時報置入1則(中國8則)、聯合報和聯合晚報置入各1則。9月份中國時報中國廣告5則、聯合報置入3則、聯合晚報置入1則。十月份聯合報置入11則、中國時報置入6則(中國3則)至於自由時報和蘋果日報則均將廣告註明區隔,和新聞報導之間界定相對較為清楚。
關於社會新聞在違反倫理道德規範方面,近年來相當泛濫,像蘋果日報11月下旬因推出連結手機網路的「動新聞」,涉嫌煽色腥嚴重,飽受各方抨擊,即為例證(參見附表)。顯然,媒體須符合近代民主多元開放社會的需求,重視人權,和有減少傷害(包括老弱婦孺、青少年、弱勢等)的同理心,以保障他們的權益,同時尋求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最大公約數,使知性、理性、感性、娛樂得以兼顧。譬如當年的普立茲(Joseph Pulitzer),便曾以媒體的腥風血賺取萬貫家產,但他的作為卻敗壞了社會心靈,終其晚年都良心不安。
十一月份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示意圖和照片,可能受到「動新聞」事件影響,媒體比較自律,然卻「統統有獎」,雖比十月份55則稍減,但比去年同期34則為多。依序為:蘋果日報23則(含自殺2則)、自由時報8則、聯合報5則(含自殺2則)、中國時報4則(含自殺1則)、聯合晚報2則(自殺1則)。合計42則。內容亦出現比過去為多的人間悲劇(自殺)或暴力、性虐、羶色腥的新聞,此已非蘋果日報一報所獨見,幾乎每家報紙皆出現,應該檢討改善(參見附錄)。
新防會這項觀察報告,以五家主要報紙包括自由時報、蘋果日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及聯合晚報,比較其新聞處理,大致以有無檢具消息來源、是否落實新聞查證、實質平衡報導與否、新聞編寫是否公正客觀真實,及有無善盡媒介責任,包括新聞倫理道德規範在內為觀察標尺。
十一月份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評比(有關置入或中國廣告均列入烏龍新聞計算,如附表),依序為:聯合報19則(置入16則)中國時報16則(含更正1則、置入6則、中國2則)、聯合晚報8則(含更正1則、置入1則)、蘋果日報11則(含更正10則)及自由時報3則;合計57則。刊登「更正」者12則、中國廣告2則、置入23則。 十一月份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示意圖和照片,蘋果日報23則(含自殺2則)、自由時報8則、聯合報5則(含自殺2則)、中國時報4則(含自殺1則)、聯合晚報2則(自殺1則)。合計42則。
連續十一個月以來,各主要報紙處理自殺新聞仍不夠慎重,從統計數字觀察,顯已產生社會負面效應,而媒體在建構暴力衝突和自殺的圖像,亦會影響社會大眾腦海中對這些負面事物的圖像,並有感染循環的現象(像燒炭自殺即是例證),勢須發揮同理心,重視新聞專業倫理,認真負起社會責任。如今自殺在今年已首度列入「國人十大死因」排行榜內,值得社會各界持續關注。各月自殺新聞處理不當者數字分別為:元月份9則、2月份7則、3月份15則、4月份13則、5月份12則,6月份8則、7月份9則,8月份13則、9月份19則、10月份14則、11月份6則,合計125則。(按:上述為明顯違反世界衛生組織規範者,至於不計其數的自殺案例,並未計算在內)。
新防會特此鄭重呼籲,媒體應遵守世界衛生組織的規範,負起社會責任。世界衛生組織的規範主要包括:1.不應刊登自殺者照片或自殺遺書;2.不應詳細描述自殺的方式;3.不應簡化自殺的原因;4.不應美化或感性化自殺行為;5.不應強調輕生者的個人特質、背景或宗教;6.不應藉報導責備任何人。
媒體並非財團牟利的工具,更不能公器私用,美國學者貝迪金(Ben Bagdikian)就認為紀律、服從、效率等經營理念的企業集團,一旦介入媒體經營,便會對強調自主、自由、專業等理念的媒體工作者,產生衝擊與挑戰,唯有遵循「公共利益」的最高原則,和新聞專業行事,始能適切維護公眾權益,不致公路私用,使新聞自由得以保障。同時「第四權」亦不能無限上綱,均受相關法令和自律、他律等的制約,不能恣意妄為。相對地,政府亦必須停止置入性行銷,停止購買新聞,以尊重新聞自由自主。而媒體則應本於自律精神,堅守新聞專業自主權,才能贏得社會信任和尊敬。
美國傳播學者麥克切斯尼(Robert W. McChesney)在《富媒體、窮民主:不確定時代的傳播政治》(Rich Media, Poor Democracy: Communication Politics in Dubious Times)書中就強調,作為民主制度守門人的媒體,往往忘了自己的職責,聽任「政治之手」為所欲為,甚至同流合污,使公民權利反在無形之中被非政治因素(媒體)剝奪了。美國北卡大學新聞系教授邁爾(Philip Meyer)在「正在消失的報紙」(The Vanishing Newspaper)一書中,反覆告誡網路時代的報業生存關鍵,乃在尋回正統報業核心價值的「可信度」,即社會對報紙的信任度。「美國新聞協會」(American Press Institute)前幾年就大聲疾呼,媒體觀念上要扮演「公用事業」的角色,始能回應社區居民的資訊需求,同時在操作上要擁抱網路,扮演像水、電、瓦斯、電話一樣的「公用事業」角色,服務對象永遠是閱聽大眾,像美國的「紐約時報」便是因為「忠實、客觀」贏得社會信任,成為國際新聞媒體的標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