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近日完成2012年三月媒體觀察報告,三月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評比(未註明政府機構者、置入性行銷、中國廣告,都列為「烏龍」計算)。依序為:聯合報8則(含中國廣告4則、更正2則)、中國時報7則(含未註明政府機構者3則、中國廣告2則)、蘋果日報7則(含更正5則)、聯合晚報1則、自由時報則無。合計23則,刊「更正」者7則。三月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示意圖和照片,依序為:蘋果日報23則(含自殺10則)、自由時報16則(含自殺12則)、聯合報12則(含自殺8則)、中國時報11則(含自殺7則)、聯合晚報2則。合計64則(含自殺37則)(相關統計請參見附件一、二,及三月份新聞烏龍事件紀實)。
  值得注意的,三月間發生惡質殘忍犯罪新聞層出不窮,像恐怖情人不滿未成年女友分手,竟殺害她的兩個幼年弟弟,猶挾持欲同歸於盡;而演藝圈同樣連續爆出緋聞或林志玲嫁誰、高凌風和金友莊,乃至於陳美鳳離婚糾葛,甚至周杰倫還和媒體發生跟拍衝突等。

  諸此資訊泰半涉及隱私而與公眾利益無關,且多為新聞炒作,報導且連累稚子(刊登未加處理的稚子照片等),違反新聞道德規範,也不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規定。新防會再次呼籲新聞界,揚棄這種踰越專業倫理,浪費媒體和社會資源,深為社會詬病的作風,尤其媒體跟拍亦應符合新聞相關規範要求。
  此外,三月媒體版面呈空前塞爆現象,因政府的諸多重大經濟民生政策接踵而來,新議題亦一波接一波不斷。例如三月三日發生隱匿禽流感風暴,五日晚間政府突宣布美牛瘦肉精有條件開放,又在十六日宣布油電雙漲分5月10月二波,隨之研擬證所稅(資本利得稅)、二代健保也要上路、學費調漲等一連串措施,帶動百物飛漲。相形之下,上班族薪水13年未經調整,失業率居高不下,使一大半人口在貧窮線上下掙扎,引爆民怨,尚未見政府部門有積極溝通民意、疏導民怨的有效動作。凡此都值得媒體深入探究,反映公意,以發揮監督、制衡、教育的職能。
  其中最明顯的,就是媒體的自殺新聞報導增多。新防會統計,主要報紙自殺新聞由今年元月16則,三月增為37則,值得各界關注。另外,重慶市長、中共黨政要員薄熙來的高層鬥爭垮台事件,以及「吳胡會」的「一國兩區」風波,還有士林文林苑王家遭強拆事件等等,亦都受到矚目。

政府置入行銷仍猖獗
  有關馬政府及地方政府的置入性行銷,新防會等公民團體早有紀錄,曾任職中國時報、聯合報的記者黃哲斌、朱淑娟等人也先後揭露,引發學界、民間撻伐,發動的大規模「反置入性行銷」行動,促成去年初「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的修正通過。
  同時,中國增加對台灣媒體刊登廣告及置入性行銷的違法行為,亦常為立委、監委關注。監委吳豐山在2010年下半年的糾正案中,曾出示一份合約書指出,旺旺中時設在北京的公司,專門招攬中國官方的廣告業務,再轉包給國內其他媒體,價格常是行情價的兩倍以上;這份中時與聯合報的契約就載明「付款方式,以匯款方式支付」,足證有對價關係,涉以金錢購買新聞,進行置入性行銷。此與今年三月的「「福建省長訪台宣傳計畫」作業模式,大同小異,只是將「文宣、廣告」化整為零方式處理,連專業行家都不易判別。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四月下旬在立院質詢,當場播放「新頭殼」報導,今年三月廿八日有記者以「中國時報管理處人員」身分,與中國福建廈門市政府新聞處長陳相華的電話錄音,證明廈門市政府和中時之間涉及置入性行銷。
  陸委會一直對類此中國廣告事例採低調處理,有關媒體違法刊載中國廣告開罰案例,並不透明。這種做法,卸辭規避相關責任,對正派經營媒體不公平,也沒有積極建議立法阻遏,導致中國廣告刊登的次數有隨年月遞增現象。最基本的,新聞若淪為金錢買賣,就是戕害新聞自由,立院因此修法禁止政府機關進行置入性新聞;國內如此,面對積極對台灣進行統戰的中國,豈能能任其「出錢在台灣購買新聞報導」?
  監察院去年的糾正陸委會案文就指陳:不得以新聞方式「置入性行銷」大陸省市現況,使新聞淪為金錢買賣商品。其一,我國平面媒體以「專輯」新聞方式刊播大陸各地風情、文化、旅遊、經貿等內容,實則涉及置入性行銷。其二,大陸方面購買台灣新聞版面,行銷省市,並配合首長來台灣行銷,塑造親民愛民形象,涉入置入性行銷。陸委會並在去年底回應監察院關切之中國廣告、置入性行銷問題,明確規範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不得在台灣廣告之事項及內容,均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為之。

  據新防會登錄,2011年全年主要報紙的全版中國廣告,合計為81則(配合中國廣告在內的新聞未計算在內),加上前年六月底「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簽訂後的中國廣告119則,及今年2月的5則、3月6則,累計已者達211則。
  相對而言,政府廣告如今盛況不再,更沒有去年大選風光(十二月單月的政府大幅半版或全版廣告,在主要報紙刊登便達295則)。據新防會的登錄,去年主要報紙幾乎天天出現全版或半版的政府廣告(各類的座談會、專輯或專題、「複合型」置入性行銷,尚未計算在內),例如去年六月便達110則,七、八、九月分別增為120則、145則、208則,十月、十一月分增達251則、220則,十二月更高達295則。到了今年元月仍達167則,但在二月卻遽減為79則、三月復減為65則(參見附表一)。

綜藝化新聞充斥
  至於藝人Makiyo(川島茉樹代)與日籍男友友寄隆輝毆傷計程車司機事件,在二月間鬧得沸沸揚揚,大幅充斥電子和平面媒體新聞內容,雖遭社會嚴厲批評,但三月的藝人新聞更是五花八門,不遑多讓,媒體也大有檢討和自律的空間。
  事實上,狗仔跟拍名人,有其新聞採訪功能性,類如發生醜聞、意外或影響公共利益者等,但絕非亂挖糞,搞「非新聞」(不構成新聞要件者)或「非緋聞」。像游大慶(「賽德克、巴萊」影片男主角,已離婚)戀上大十歲女經紀人(未婚),即便是「姊弟戀」,亦不足為奇,且非關公共利益。類此揭露隱私方式,有違新聞倫理道德規範。
  另一方面,已婚黃品源帶小模姪女上摩鐵或胡瓜女婿李進良打野食鬧緋聞等,不在此限;但「小禎抱幼女」照片未經處理,則有違新聞倫理道德規範(含「兒少法」),便須避免。


  
自殺新聞報導應朝專業化
  新防會統計,2009年全年統計自殺新聞高達140則(屬明顯違反世界衛生組織規範者,至於不計其數的自殺案例,未計算在內),2010年更高達271則;而2011年全年已多達289則,今年元月則為16則,二月為31則,三月為37則,合計84則。值此油電雙漲,百物齊漲,逼使在貧窮線上下的人民益發艱困,而依過去自殺案例亦以經濟因素居多,高達半數以上,值得各界持續關注,媒體自負起社會責任。
  基於近年台灣發生一再震驚社會的自殺事件,讓人怵目驚心,專家學者亦一再強調媒體有「暗示、模倣、傳染」作用,必須審慎,而自殺事件的報導「越淡化越好」,因為越是報導得詳細、全面,造成傳染、效倣的可能性亦更大,這種「情緒傳染」,媒體難辭其咎;即使媒體處理自殺新聞時,加上自殺專線電話、請珍惜生命等標語,也只是掩耳盜鈴。
  例如,三月台中市有一名婦人四段婚姻失敗,竟綁子攜女一起燒炭自殺慘劇,還有苗栗火車站前,一名男子驚悚自焚事件。而元月亦曾發生一名吳姓男子因經濟、感情與前妻不睦竟先毒死2幼兒再自殺的悲劇,與去年12月發生一個窮爸爸殺九歲病女(患小胖威利症),再跳橋自殺亡事件類似;二月更發生僅賴零工維生的男子亂刀殺妻跳樓自殺悲劇。各主要報紙皆未能遵照國際自殺新聞規範處理,實為憾事。再者類此新聞照片,卻常刊登現場或大樓外觀,或遺體送殯儀館等照片,徒增左鄰右舍困擾,毫無意義。
  三月還發生一起用「臉書」(Facebook)直播燒炭自殺現場悲劇,新北市31歲女子林美亨在生日當天,利用「臉書」直播67分鐘自殺現場,有28個網友瀏覽,竟無一人報警求救,致隔天被男友發現不治身亡,引起社會震驚和探討。瑞士學者魯德(Thomas D. Ruder)在其研究中,便很擔心近年「臉書」的風行,會造成仿效型自殺增加。他因此設計一個研究,希望能找出臉書對於自殺的影響。結果發現,臉書上的自殺宣言,能夠在第一時間引起網友們的關注,並加以預防。相反地,目前沒明確證據顯示「臉書」會引起仿效型自殺的增加,但未來多媒體的影響力會不斷增加,因此仿效型自殺的預防及探討,勢必是未來的一大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