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近日完成觀察報告,指出現今在若干主要報紙,政府廣告幾已取代商業廣告,成了媒體最大客戶;而中國廣告亦不遑多讓,截至2012年11月累計已達269則。由於政府廣告和中國廣告常與相關法令扞格,引發爭議,且不利新聞自主性及公信力,必須正視並積極改善。

  由於馬政府一再強調「依法行政」,而政府廣告和中國廣告都訂有相關法規,但執行至今,問題層出不窮,形同具文。審計部曾指陳,光是前年的12億餘元的政府廣告,就有逾三分之一違法;中國廣告則屢次受到立委質詢、監委糾正,主管機關「行政怠惰」。這種種狀況必須匡正改進,以昭公信。

  此外,主要報紙對於外電的報導,亦須認真查證,以免鬧國際笑話。以11月大幅報導的「台北躍世界咖啡十大城市」、「亞洲唯一上榜與維也納並列,今日美國報全球十大咖啡城市台北入選」、「全球十大咖啡城 台北上榜」為例,經證實係《今日美國報》(USA Today)網站,引用Smarter Travel旅遊網站的圖文集(紙本並未刊登),變成烏龍一場。

  各主要報紙11月的「烏龍新聞」評比(未註明政府機構者、置入性行銷、中國廣告,都列為「烏龍」計算)。依序為:聯合報14則、聯合晚報11則、蘋果日報8則、中國時報7則、自由時報1則;合計41則,刊更正者8則。

  同月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示意圖和照片,依序為:自由時報15則(含自殺12則)、中國時報14則(含自殺12則)、蘋果日報13則(含自殺10則)、聯合報6則(含自殺4則)、聯合晚報則無;合計48則(含自殺38則)。(參見附表烏龍新聞事件紀實


政府和媒體應守法

  新防會並發現2012年政府的廣告量有明顯增加趨勢,由7月的132則增至11月206則。同時,不論中央或地方政府宣傳經費亦有增無減,例如台北市政府的六年宣傳行銷費用,市議員就指出高達23億餘元,還不包括花博行銷經費4億元,以及未來世大運的行銷經費12億元。

  基於政府廣告經費來自民脂民膏,但常因審查把關及執法不嚴,引發諸多爭議;審計部亦指陳多未能遵守「預算法第62條之一」(反置入性行銷法)規範(須註明「政府機關」、「廣告」等字樣),及立法院決議的三原則,包括應避免政府廣告中強調個別首長;審計部並認為預算法第62條之一禁止置入性行銷的條文中,既無任何政策宣導可免標示廣告、機關名稱的相關授權,也沒有簽報首長同意就能豁免的規定。而依據審計法21條規定,「對於各機關違背預算或有關法令之不當支出,得事前拒簽或事後剔除追繳之。」

  加上內容空泛,泰半淪為歌功頌德的宣傳或活動,成了「公關」工具,成了一種變相的補貼廣告,致弊病叢生,形同公器私用,遭到社會批評。政府機關及媒體理應遵守法令規範,共同維護公信力,並使媒體回復社會公器的屬性。

  與政府廣告同樣遭到詬病的是中國廣告。據新防會登錄,中國廣告2012年年元月雖掛零,但2、3月卻增為5則、6則,到了7月攀上9則,截至11月累計增達40則。合計兩年來,累計已高達269則。光是11月單月份就增達22則,包括:「上海浦東打造文化新亮點」、「上海浦東 外國人有家的感覺」、「提供優質農產品企業布局海南澄邁」、「福山咖啡帶動海南澄邁旅遊發展」、「千年古城澄邁有台灣、歐洲味」、「拚觀光海南澄邁打造台灣風情」、「浙江嘉興農業升級 台灣技術帶動」、「浙江嘉興之美 乾隆皇按讚背書」、「嘉興摜牛再現媲美西班牙鬥牛」、「一聲粽子啊 串起嘉興千古記憶」、「進士的搖籃江蘇常州文人甲天下」、「常州新城 產城一體聚人才」、「常州恐龍城集文化、創意於一身」「企業進駐園區 打造『嘉興創意』品牌」、「浙江嘉興市近代文人搖籃」、「技術升級 泉州模式要創新轉型」、「泉州台商投資區6大產業園區蓄勢待發」、「推動海洋經濟 藍色泉州打造生技基地」、「泉州台商投資區打造綠色智能交通產業」、「河南濟源 打造工業產業鏈」等,不一而足。

  根據台海兩岸關係相關法規,中國不得在台灣從事不動產開發、婚姻媒合、招攬投資等廣告行為,但是近年中國各機關與台灣部分媒體違避相關法令,以新聞編寫方式招商,或包裝其地方省市長的參訪行程,進行變相置入性行銷,花樣百出。監察院曾為此糾正陸委會,立委也不斷在國會質詢,然不論修法或執法顯然怠忽,罰則亦輕,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鍰。而類此情況實不容繼續,政府與媒體必須通盤檢討台海兩岸關係相關法規及執法情形,以確保台灣新聞自主及國際形象。


媒體報導自殺新聞應自律

  另外,據新防會觀察,近半年社會驚悚暴力血腥新聞層出不窮,違逆倫常的子女殺父母或孫輩殺祖父母等事件,尤令人髮指;像11月就發生一起苗栗一名冷血少年24刀殺死阿公事件,震驚社會。而不論以何種理由或因素的殺人後再自戕案例,像南投縣一名男子大學畢業因工作難找遭父碎碎唸竟失控弒父後上吊自殺,還有嘉義一名孝子勒殺失智母等新聞,皆是令人痛憾。

  然則,媒體在新聞編寫和照片處理,卻常赤裸無遺,刊用血淋淋兇器或慘不忍睹的照片,乃至示意圖等;並屢有性別、族群歧視等誤導現象,其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含「兒少法」等規範)案例,屢見不鮮,引發社會諸多非議,並導致負面教育和模仿效應,媒體必須檢討自律。

  又如各主要報紙在11月就大幅報導宜蘭一名婦人逼夫路邊全裸蛙跳的新聞,內容不堪。像「老公『撩落去』狗爬遛鳥 法院判兩人拘役(男20天、女10天)得易科罰金(男2萬元,女1萬元並緩刑2年)」並刊男全裸騎車、上街蛙跳、學狗爬、遛鳥等照片及示意圖。

  按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訂的「廣電製播性別相關內容」指導原則,新聞報導探討社會事件,應基於事實,避免以簡化或不當連結方式歸咎於當事人之性別、性傾向、族群或職業。

  其實,在11月初由英國萊韋森(Brian Leveson)法官負責檢討媒體的調查報告出爐,就是一項莫大警訊。顯示英國將建構一個新而嚴厲的媒體自律模式。這份受到國際矚目的報告,建議採行一種自律機制與法律機制的綜合,成立一個獨立於媒體和政府之外的機構,由社會公正人士與少數新聞從業人員組成,且由法律明確規範該機制的運作方式,以確保媒體符合公共利益。新機構將擁有廣泛調查權,還可對媒體設定高達160萬美元罰款。值得台灣借鏡。

  另外,據新防會統計,主要報紙的自殺新聞有增多情況,截至11月已高達590則,是2009年全年的140則的四倍多,實是莫大警訊!

  新防會籲請媒體發揮同理心,落實遵守世界衛生組織自殺新聞處理規範,切勿成為自殺的「推手」;媒體亦不能一面肆無忌憚的編寫報導,一面卻又刊登「珍惜生命 希望無窮」或「自殺求助」專線之類的警訊文字,無異「掩耳盜鈴」,實不足取。新防會並再次呼籲政府,儘早訂定週延的「自殺防治法」,透過跨部會、跨部門整合、協調,建立全方位的自殺防治體系,以落實防治工作。

作者為前國營台灣新生報發行人兼社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