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案編寫人:政大媒體素養研究室 賴慧玲
二、教學時數:80分鐘
三、結合領域:健體
四、配合教科書內容:
康軒版國中健體二上,第一單元「為青春開一扇窗」,第一課「成癮物質的真相」
五、對應能力指標:
5-3-4 規劃並演練拒絕菸、酒、檳榔、成癮藥物的有效策略並實現於日常生活中。
7-3-1 運用健康促進與疾病預防的策略,以滿足不同族群、地域、年齡、工作者的健康需求。
六、媒體素養教學設計說明與目標:
根據部分相關調查發現,青少年越早開始接觸煙、酒,日後吸煙成癮與酗酒的機會也就越高。抽煙喝酒危害健康,對於正處在生長發育時期,各生理系統都尚未成熟的兒童青少年來說影響尤其大,吸煙喝酒的行為成因有很多,包括同儕影響、好奇心、廣告…等。其中菸酒類廣告不斷推陳出新,不僅促成消費行為,也在傳遞大量的反健康訊息,建構兒童與青少年對抽煙與喝酒行為的價值及信念。雖然法令明文規定菸酒廣告內容「廣告或促銷時,應明顯標示警語並避免鼓勵或提倡性表現方式」,但現今廣告訊息卻常美化、青春化飲酒行為,以年輕族群為主要銷售目標,加上讓觀眾不疑有他的將菸酒廣告置入在電視、電影情節中,使得吸煙、喝酒也成為演員的一種表演形式。
因此老師可藉此教學活動,帶領學生一同剖析媒體訊息中的菸酒類廣告,認識相關法規,發想健康促進等相關策略,協助他們成為有解讀能力的消費者。本教學活動有以下幾點目標:
(1)分析媒體訊息中的菸酒廣告
(2)思考菸酒廣告訊息如何形塑自身對菸酒行為的觀感
(2)認識菸酒廣告與銷售相關法規
七、主題:美兒科學會:停播菸酒廣告救兒童
八、新聞來源及本文:美兒科學會:停播菸酒廣告救兒童(可下載)
【台灣醒報記者莊瑞萌綜合報導】
菸品廣告將使青少年吸菸的可能性增加兩倍以上!美國兒科學會呼籲,要減少讓兒童接觸到菸酒,或治療性功能障礙藥品的廣告機會,以避免對兒童發展造成不良影響。
美國兒科學會(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在10月份的《Pediatrics》期刊作出建議,應該限制讓兒童接觸到菸酒與治療性功能藥品廣告。根據統計,每年全美國約有40萬人死於吸菸引起的相關疾病,酗酒過量死亡的人數超過10萬人,一般民眾透過廣告而購買菸酒的比例為30%,青少年看過菸品廣告後,吸菸的可能性則增加2倍以上。
在MTV節目中,約每14分鐘就會出現一段喝酒的畫面,最新的調查則發現,觀察過359支音樂MV後,出現菸酒或其他藥品的比例,幾乎佔一半以上,該學會因此也呼籲,電影不應再出現任何香菸廣告,男女主角哈菸的畫面則應全面禁止。
波士頓兒童醫院醫師奈特則更進一步表示,「喝酒對公共衛生造成莫大影響,對青少年更是非同小可,不過父母親不僅需要明瞭,也需要懂得保護自己的孩子。」
紐約大學心理學家伊凡絲除了贊同美國兒科學會的作法,也提醒家長,「廣告的威力相當大,光透過被動禁止仍無法完全達到遏止的效果,家長應該對孩子施予機會教育,教育他們喝酒或抽菸,並非生活的一部分。」
九、教學重點建議:
◎課前準備
1、菸酒廣告搶答遊戲:請全班學生分成2組,利用網路分別蒐集菸酒廣告與曾出現吸煙或喝酒畫面的電視、電影與MV內容(內容連結請事先儲存)。
2、教師自行設計搶答遊戲題項。
◎課堂活動
1、發下「美兒科學會:停播菸酒廣告救兒童」新聞文本,進行討論:
①What—新聞裡說了什麼?(美兒科學會建議限制兒童接觸菸酒類廣告)
②Who—是誰要告訴我們這個訊息?新聞中出現哪些人?(美兒科學會/波士頓兒童醫院醫師奈特/紐約大學心理學家伊凡絲)
③Why—為什麼要讓我們知道這個事件?(菸品廣告使青少年吸菸的可能性增加兩倍以上,吸煙、喝酒有害健康)
④How—新聞中提出哪些方法或呼籲?(減少讓兒童接觸到菸酒,或治療性功能障礙藥品的廣告機會;電影不應再出現任何香菸廣告,男女主角哈菸的畫面則應全面禁止;光透過被動禁止仍無法完全達到遏止的效果,家長應該對孩子施予機會教育,教育他們喝酒或抽菸,並非生活的一部分。)
2、再請學生結合自己的經驗討論:
①你自己有沒有抽過煙、喝過酒(會不會想抽煙、喝酒)?為什麼?
②你看過哪些菸酒類廣告?
③你是否在電視、電影或各類節目中看過吸煙與喝酒的畫面?
④你看到那些畫面時,對吸煙喝酒的感覺是什麼?
⑤對於新聞中所提的建議與觀點,你的看法是什麼?為什麼?
3、老師歸納同學分享的意見,說明會抽煙、喝酒的成因很多,廣告僅是因素之一,然而多數人在接收這類廣告訊息時卻是渾然無所察覺的。甚至對於菸酒類廣告的相關規範並不知情,以致於即使面對過當的菸酒廣告也不知道自己有什麼權利可以提出相關改進的策略。
4、認識《菸酒管理法》、《菸害防制法》,特別說明廣告與銷售的部分。
①《菸害防制法》(資料來源:維基文庫)
第九條 (不得從事之菸品促銷或廣告方式)
促銷菸品或為菸品廣告,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一、以廣播、電視、電影片、錄影物、電子訊號、電腦網路、報 紙、雜誌、看板、海報、單張、通知、通告、說明書、樣品、招貼、展示或其他文字、圖畫、物品或電磁紀錄物為宣傳。
第二十二條 (不得強調吸菸之形象)
電視節目、戲劇表演、視聽歌唱及職業運動表演等不得特別強調吸菸之形象。
②《菸酒管理法》(資料來源:財政部菸酒管理資訊網)
酒之廣告或促銷規範如下:應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鼓勵或提倡飲酒。
*妨害青少年、孕婦身心健康。
*虛偽、誇張、捏造事實或易生誤解之內容。
5、更多法規內容詳見財政部菸酒管理資訊網
6、進行「菸酒廣告搶答遊戲」,將學生分成2組進行搶答遊戲,教師自行設計搶答題項,建議可結合前述相關討論分做:
①「法規記憶題」(1題1分),根據法規內容設計,以是非、選擇為主。例如:酒之廣告或促銷規範如下:應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答O)
②「廣告分析題」(依回答內容給分,5分為限),教師準備相關廣告文本,或由學生事前準備的分析結果來發表。例如:請舉例一則有喝酒畫面的MV;電視、電影、廣告,通常是什麼人在抽菸喝酒;抽煙喝酒常搭配什麼情節出現。
7、在搶答遊戲過程中,教師扮演協助、引導與澄清的角色。最後總結學生得分結果。在這過程中,除了遊戲之外,也讓不同組別的學生可以看見他人所準備的資料與分析結果。
8、教師可鼓勵學生將分析結果與討論擇一做成專題報導(或統整報告)。
◎【相關教案】
媒體素養教案:英國老菸槍遺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