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案編寫人:毛俞婷
二、教學時數:80分鐘
三、適用年級:高年級以上
四、媒體素養能力指標:
【媒體素養能力指標】3-2-1培養合宜的媒體使用行為。
【媒體素養能力指標】5-3-2關注公共議題並表達意見。
五、配合之新聞主題: (ptt下載)
貼文扮假 鄭姓記者:感到後悔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305220152-1.aspx
拒菲勞便當文 潘男:聽來的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305220447-1.aspx
警:便當文貼文者涉違社維法
http://www.cna.com.tw/Views/Page/Search/hyDetailws.aspx?qid=201305210381&q=%E4%BE%BF%E7%95%B6%E6%96%87
六、新聞來源及本文:
標題:貼文扮假 鄭姓記者:感到後悔
日期:2012-05-22
刊登媒體:中央社
記者:劉建邦
刑事局今天凌晨約談在網路張貼「拒賣菲勞便當文」的鄭姓記者和假扮便當店老闆的羅姓男子,2人同時表示,感到後悔。
菲國公務船射殺台灣漁民事件引起台菲關係緊張,日前有一則臉書(Facebook)文章「北市東區便當店拒賣便當給菲勞」貼文,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包括作家九把刀在內等許多人質疑事件真實性。
相關傳聞,網路貼文中有人說自己看到菲律賓外勞站在門口,還被老闆娘大聲趕走,後來暱稱「Grace Tung」的董姓女子也在臉書貼文,另有鄭姓記者和潘姓牧師共3種版本。
刑事局獲報,派員追查,發現臉書暱稱「海洋藍」的貼文者24歲鄭姓男子,14日晚間在台北市中正區羅男住處內,利用電腦張貼「拒賣菲勞便當文」在自己的臉書。
警方表示,該篇文章經網友轉載和媒體報導,引發極大效應,事後,鄭男報社主管要求進一步求證,鄭男請求38歲在補習班工作的羅男假扮便當店老闆。
警方說,17日晚間,假扮便當店老闆的羅男出面和鄭男的報社主管見面,並進一步採訪,試圖圓謊。
台北市警方21日約談另1名貼文者董姓女子到案說明,刑事局也加快腳步在22日凌晨約談鄭男和其友人羅男到案,鄭男坦承刊載文章都是聽來的,並非親身經歷,便當店老闆也是委託羅姓友人假扮。
2人向警方供稱,沒想到事情會變得如此受人矚目,非常後悔,刑事局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把鄭男和羅男移送轄區分局依法裁罰。
標題:拒菲勞便當文 潘男:聽來的
日期:2012-05-22
刊登媒體:中央社
記者:劉建邦
刑事局今天清晨約談在臉書張貼「拒菲勞便當文」的鄭姓男子,下午通知另名PO文的潘姓男子,潘男坦承是聽來並參考董女文章。
菲國公務船射殺台灣漁民事件引起台菲關係緊張,日前有一則臉書(Facebook)文章「北市東區便當店拒賣便當給菲勞」貼文,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包括作家九把刀在內等許多人質疑事件真實性。
相關傳聞中,網路先是有人說自己看到菲律賓外勞站在門口,還被店家大聲趕走,後來鄭姓記者、暱稱「Grace Tung」的董姓女子和潘男陸續在臉書貼文。
刑事局偵九隊22日凌晨約談臉書暱稱「海洋藍」的鄭男到案說明。鄭男供稱,貼文內容是14日晚間在台北市南昌街某便當店買便當時聽到客人談論,添加文章內容後,再貼到臉書。
因臉書出現3種「拒菲勞便當文」,刑事局查獲鄭男身份,並進行約談後,下午4時通知臉書暱稱「Hung En Pan」的潘姓男子到案說明。
就讀神學院的潘男到案後向警方說明,並坦承文章是15日去台北市汀洲路三軍總醫院附近買便當時,聽到有民眾討論對菲律賓人的看法,但未見到店家拒賣便當給菲律賓人的狀況。
警方說,潘男透過網路瀏覽董女臉書文章,再以菲律賓女看護為主角開始杜撰「拒菲勞便當文」,且PO文內容並非親身經歷,事後潘男相當後悔。
偵九隊今天訊後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第1項第5款把潘男移送新北市警局偵辦,由轄區分局移送地院簡易庭依法裁罰。
標題:警:便當文貼文者涉違社維法
日期:2012-05-21
刊登媒體:中央社
記者:劉建邦
台北市警方今天約詢在網路貼「便當文」的董姓女子,她到案後坦承,都是聽聞而來,並非親身見聞,依社維法移送審理。
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說,接獲民眾舉發,在網路流傳「便當文」疑似有散布不實謠言,立即會同刑事警察局等單位偵辦,21日約詢網路暱稱Grace Tung的董女到案說明。
警方表示,董女15日在自己的臉書PO文,文章提到當天中午在東區某快餐店買便當時,遇到一名菲律賓籍勞工,已在店門外等1小時,且無便當可買,就是因為廣大興漁船船員洪石成遭菲律賓公務船射殺一事引起。
警方說,董女貼文內容寫到,這名老闆除不賣便當給菲勞外,還用「菲狗」形容對方,菲勞請董女代買便當,董女買完後,還進入店內和老闆理論。
警方表示,經多日查訪,約談38歲董女到案說明,坦承是14日晚間在新北市中和區某便當店買餐點時,聽到客人聊天對話,未親眼見到,返家後用第一人稱PO文。
警方說,董女臉書內容提到,希望藉這篇文章,讓台灣民眾善待菲籍人士,不要因國與國的問題,造成人民對立,但經過轉載後,董女感到難過和後悔。
警方詢後依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並呼籲網路屬公共空間,在社群網站和網友交流或發表言論,應符合法律規範,避免觸法。
七、教案設計概念:
藉由關心近日沸沸揚揚的「拒賣菲勞便當文」事件,讓學生體會到網路資訊造假的可能性,並且了解假造訊息可能造成的社會責任,據此,建立學生對於網路訊息養成懷疑和查證的心態,再者,更養成學生在網路世界中言論使用的慎重程度。
此外,更希望透過此課程,適時給予學生尊重菲律賓籍移工、外籍配偶以及新住民的機會教育。
八、教學目標:
1、 關心社會事件(便當文事件)的發展。
2、 體認網路訊息的可疑性以及網路發言的慎重性。
3、 建立面對資訊的懷疑和查證心態及能力。
九、教學重點建議:
【課前準備】
教師—1、可上網亦可投影之電化設備。
2、將學生分為四組,以利課程進行。
3、一組學生的獎品。
學生—每組準備一份海報製作的美工用品。
【課程實施】
一、引起動機
1、 對於Facebook作為訊息集散地的觀感,並請問學生若看到Facebook上出現的資訊,是否會全盤相信?並請說明原因。
2、 請問學生是否聽過近日發生的「便當文」事件,請聽過的同學說說看事情的來龍去脈。
3、 請知道該新聞的學生說說看,自己對於「便當文」事件的出現和發展有什麼想法?若自己是網友,看到Facebook上出現這樣的訊息,會有什麼反應?
二、發展活動
1、請學生分別閱讀「貼文扮假 鄭姓記者:感到後悔」、「拒菲勞便當文 潘男:聽來的」,以及「警:便當文貼文者涉違社維法」三則新聞。
2、新聞閱畢,請學生回答第一則新聞中的問題,以提高對新聞的理解:
①鄭姓男子是在哪一個平台發表「拒賣菲勞便當文」?
②該篇文章在網路上造成怎樣的效應?
③當鄭姓男子的主管要求進一步查證,鄭姓男子如何反應?
④鄭姓男子的訊息消息來源是什麼?
⑤鄭姓男子的身分是什麼?會因為他的身分,而讓你覺得他寫在臉書上的訊息可信度會比較高嗎?
3、請學生回答第二則新聞中的問題,以提高對新聞的理解:
①這則新聞的主角是誰?
②潘姓男子的消息來源是什麼?
③潘姓男子是在哪一個平台發表「拒賣菲勞便當文」?
④潘姓男子最後遭到怎樣的下場?
4、請學生回答第三則新聞中的問題,以提高對新聞的理解:
①董姓女子是在哪一個平台發表「拒賣菲勞便當文」?
②董姓女子的PO文中,如何描述事件內容的?
③董姓女子的消息來源是什麼?
5、 請學生想想看下列問題:
①這三個人的偽造訊息手法和訊息來源有什麼共同性?
②為什麼這樣的訊息會在網路上造成很大的旋風,還引起網友轉載和媒體報導
③如果是你,你有可能相信這三個人的訊息嗎?請說明原因。
④若你懷疑訊息的可信度,你會使用甚麼方法查證?
⑤三人偽造訊息的行為,最後可能讓自己遭受到怎樣的後果?
⑥如果你是這三個人,當你聽到疑似有老闆拒賣便當給菲勞的消息時,你會怎麼做?
6、 目前正處於台菲關係緊張的關鍵時刻,這三人在網路上散布這樣的訊息,除了可能讓自己違法之外,還可能對台灣的形象造成怎樣的傷害。
7、 請學生說說看,有沒有曾在網路上遇過類似的可疑訊息或新聞,請與全班同學分享訊息或新聞的內容,以及後續所做出的處理或是反應方式。
8、 教師強調,網路言論的可信度需要發文者和閱聽人共同把關,前者應有謹慎的態度,後者應有查證的觀念,否則,網路謠言的威力輕則造成誤解,重則造成恐慌或是觸法;再者,無論「廣大興漁船事件」誰是誰非,在台灣生活的菲律賓籍移工、外籍配偶以及新住民都不應該成為我們宣洩情緒的對象,我們應學習在為人處事上不遷怒無辜的成熟心胸。
三、綜合活動
1、 針對今天課程中的新聞事件,請學生想想看,作為網路發文者和網路閱聽人,有沒有什麼守則是要注意的,才能避免自己遭受到像三位新聞主角的下場;請各組針對網路發文者和閱聽人,分別提出三項需要遵守的守則。
2、 請各組以討論出來的守則,繪製一張海報,提醒並教導大家,查證網路訊息或在網路上謹言慎行的重要性。
3、 請各組解釋自己的創作概念,並請全班一起票選哪一組所繪製的內容最為貼切,該組同學可獲得獎品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