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德|怎麼跑好社會新聞(7):跑新聞時發現有認識的人,會如何處理?(上)

2021 年 12 月 21 日 | 卓越新聞電子報, 新聞專業, 新聞背後

王瑞德|資深社會記者・時事評論員

有讀者詢問,如果我跑新聞時發現有認識的人,會如何處理?新聞就是新聞,秉公處理即可!切記絕不因為彼此有恩怨就加油添醋、無中生有,但是也絕不因爲個人私交而亂公義輕輕放下甚至故意遮蓋,因為一手遮天掩蓋新聞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王瑞德

資深社會記者・時事評論員

新聞就是新聞,秉公處理即可!

有讀者詢問,如果我跑新聞時發現有認識的人,會如何處理?

新聞就是新聞,秉公處理即可!切記絕不因為彼此有恩怨就加油添醋、無中生有,但是也絕不因爲個人私交而亂公義輕輕放下甚至故意遮蓋,因為一手遮天掩蓋新聞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我曾經被一位新聞當事人控告過,最後因為這位當事人想在報紙花錢刊登廣告,我在完成他的心願後全案和解,但是負責審理這起案件的男法官審案態度明顯傾向被告,令我印象深刻,我特別透過司法界的關係,打聽到該名法官的私生活傳言,不過因為僅限於傳言,所以我只有默默放在心上。

沒想到數年以後,負責跑司法院的部下記者有一天突然報了一條小新聞:某某法院一位男法官因行為不檢,記小過 2 支後,由刑事庭改調往民事庭任職。可是司法院的新聞稿只有短短兩行字,連到底發生了什麼行為不檢的事都絕口不提,而出事的法官就是當年審過我案件的那位。

我立刻想起當年司法界對他私生活的傳言,一般社會記者可能就根據二行新聞稿應付了事,甚至認為新聞太小連發都不發,但是我跑新聞就是堅持打破砂鍋問到底的積極態度,馬上指揮司法記者和警政記者進行調查,我要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不查沒事,一查不得了!原來司法界有一個學長學弟制的陋習,尤其一些從檢察官或法官轉任的律師,由於其法界人脈經驗豐富,有些人就以同學或學長學弟情誼私下邀約,尤其是負責審理案件的檢察官或法官,更被視為座上嘉賓,於是乎,就有法官在審案完畢後,接受律師的邀請來到酒店,還將酒店小姐帶出場,甚至在賓館遇到中山分局警方臨檢。

我曾經在全台灣特種行業分布最多,號稱天下第一大分局的中山分局跑過 18 年新聞,當年中山分局 500 多位員警我大部分都認識,於是透過人脈管道打聽,將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細節查的一清二楚,當天用半個版的新聞報導此事。法官聽訟斷人生死,必須嚴守個人操守道德標準,和當事人律師見面已屬不該,竟還前往有女陪侍之酒店吃喝玩樂,甚至將酒店小姐帶到賓館,如果不是中山警分局無意中臨檢賓館發現,根本神不知、鬼不覺!

最後在真相大白之下,司法院眼見無法大事化小,撤銷原本記過 2 次調職的處分,直接將這一名法官改為休職 3 年,這一名法官後來轉任律師,但是最後再度出事,所以想走司法官這一行,一定要經得起考驗、忍得了寂寞、受得了誘惑,否則寧可遠離,以免晚節不保

台灣龍蛇雜處、特種行業家數居全國之冠的中山分局,有「天下第一大分局」之稱。圖:中山分局臉書「中山分局波麗士」(Public Domain)

社會記者看遍世情依舊會感到無限震撼

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身為 30 幾年資深社會記者,看遍世間酸甜苦辣和人情冷暖,但是一旦發現自己認識的人成為社會新聞主角,有時候心中仍會感到無限震撼。

台灣的警察機關為了警民合作共同打擊犯罪,設有民防義警編制,早期在各分局偵查隊的前身刑事組,甚至有義刑也就是義務刑警的編制,而不少對協助警方有興趣的社會人士,也會加入各地的警友會。

30 幾年前我因緣際會認識洪董,當年正是台股往上衝刺的年代,許多人在股市發財,也造就了台北市出現 24 小時營業不打烊的連鎖西餐廳,洪董的姐姐便是著名的 24 小時連鎖西餐廳的大老板。

由於認識警方有助於處理一些社會問題,洪董當年就成為中山分局刑事組的常客,輪到熟識的刑事組小隊值日時,就會主動帶著熱騰騰的宵夜到刑事組來請大家吃,或是帶著兩斤茶葉到刑事組和大家一起泡茶,當年和我淵源深厚、如今已羽化成仙的葬儀社業者冬瓜郭東修也是如此認識,所以我們有好多的交情都是在刑事組建立的。

因為洪董熱情大方,結交警方只是為了在朋友間有面子,並沒有額外的目的,所以大家相處愉快,他唯一的缺點是好賭,而且是到海外賭場賭博。有一次到菲律賓蘇比克灣賭場豪賭,當時賭場有看信用狀況借錢給賭客賺取高額利息的習慣,而洪董的運氣真的很不好,竟然一輸再輸,當他打算先回飯店房間休息時,賭場竟然派出人高馬大的數名保鏢隨行監控行動,直到台灣的親友將他在賭場所借款項等額的新台幣匯入銀行帳戶後,他才恢復自由身,他回台後遇到我,直説這次的經驗真是嚇死他了!

我每年都會有幾次帶著全家在國內到處旅遊的習慣,有一次從墾丁回來銷假上班,沒想到竟在中山分局刑事組的死亡筆記本,就是報請檢察官率領法醫相驗屍體的申請本,意外發現洪董的名字,我一開始還以爲自己看錯,但是相驗簿上的地址,正是洪董的住處所在,原來他可能因難言之隱走投無路,最後竟然走上絕路。

我在得知洪董自殺尋短的新聞後,雖然是自己認識的朋友,但是基於記者的天職,我還是將整起事件以社會新聞處理,但是新聞強調重要性、獨特性,名人和尋常老百姓的自殺案件,在新聞處理上完全不同,所以我特別將洪董的生平,和對警界的友好和貢獻進行全面性的報導。(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