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禹安|特約記者報導
財團法人卓越新聞獎基金會5月18、19日,於台灣大學霖澤館舉辦亞洲新聞專業論壇,馬來西亞場講座主講人——林凌峰,是一名馬來西亞的新聞工作者,他從21歲就開始擔任記者,先後在馬來西亞各大中文報任職,專長社會新聞與調查報導,隨後加入新華社駐馬來西亞分社記者、英國《每日電訊報》特派員,目前是日本NHK電視台駐馬來西亞記者及業餘撰稿人。
這次講座主要是在談馬來西亞的新聞環境及討論馬哈迪擔任首相後的新聞環境可能的變化。
林凌峰主講後馬哈迪時代下的新聞自由及未來。圖:劉耘天攝
▍「種族、宗教、皇室」:在大馬絕對不能碰的議題
林凌峰以台灣太陽花運的影片作為開場,「馬來西亞的記者在採訪這樣的公民行動時,會被警方勸告只能站站鎮暴隊後方,以確保不會被示威者傷害到。」他補充說「但在這樣情況下,記者所看到的角度就是警方的角度,不會像陳為廷的影片中可以看到警方向示威者丟出催淚彈的角度畫面。」
事實上,在馬來西亞「種族、宗教、皇室」這三個敏感議題是一般人絕對不能觸碰的,甚至在文學比賽也都規定不能寫相關的主題,他以被囚禁在密室的小孩為比喻,即便門打開了,小孩未必懂得要不要走出去。
「就好像站在橋上的小孩,馬來西亞的新聞記者還在考慮要不要過這條河?要冒險渡過?還是要在對岸觀望?」馬來西亞的記者究竟要站在警方的角度,還是民眾的角度去看新聞呢?這並不是簡單的議題,因為其中涉及了不少馬來西亞的法律規定及既有新聞環境因素所影響。
▍馬來西亞每個記者對媒體「家規」的理解都不相同
2018年馬哈迪再度擔任馬來西亞首相,雖被尊稱為「馬來西亞現代化之父」,但在他擔任第四任首相時,長達22年的執政其中做了不少壓抑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事情。
媒體雖然做為監督政府的第四權,但在馬來西亞的法律中,限制新聞自由的法規卻有高達35條,若談到媒體的「家規」,其實它更像是一種新聞工作者的自我審查。
「新進的新聞工作者若到一個新的公司上班,沒有人會告訴他們什麼可以寫,什麼不可以寫,」林凌峰接著解釋,「每家媒體對新聞主題的標準不同,即便是工作資歷高達十年的記者,對於馬來西亞的新聞自由並不一定說得出一套準則,因為每個記者對此的理解都不盡相同。」
▍93歲高齡首相馬哈迪是誰?
馬哈迪(Tun Dr. Mahathir bin Mohamad)為馬來西亞第四任(1981年-2003年)及第七任(2018年至今)首相。
在2016年時,馬哈迪自認是獨裁者,馬來西亞反對黨領袖林吉祥批評他為「死不悔改的種族主義份子」、「國家轉型的最大絆腳石」,但諷刺的是,在2018年大選中,林吉祥竟然和馬哈迪合作,最後成功地讓馬哈迪成為現任的首相。
在2018年馬來西亞大選前,大家都認為馬哈迪這位「馬來種族主義之父」會是救世主,他在45歲時寫了《馬來人的困境》,被許多政黨視為聖經。在選前普遍相信這位高齡93歲的領袖可能會為馬來西亞開啟新氣象,最後他也成功地當選成為第七任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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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的新聞自由與法律環境
馬哈迪在1999至2001年三度蟬聯被選為「世界十大新聞自由公敵」,他曾表示如果媒體畜意製造讓社會混亂或緊張的新聞,將用特定的法律加以應對。對於網路上的新聞自由,他認為應該經過審查及過濾,因為任何形式的自由都會被濫用,尤其是在道德領域,若媒體不用經過審查,亂倫、兒童色情、人獸交很快都會在網路上被推廣。
過去馬哈迪的形象多為「獨裁」、「打壓新聞」,在1987年的「茅草行動」中,他吊銷了三份英華巫報章:包括英文報《星報》、中文報《星洲日報》及馬來文報《祖國日報》(Watan),從那個時候開始,媒體開始進行漫長的自我審查,長達三十多年,到現在自我審查已經是一個新聞工作者潛意識的反射行為了。
但在2018年選前的採訪中,他對新聞自由的看法就改變了,認為政府應該要廢除反假新聞的法令,並強調政府要學習如何面對假新聞,表示不樂見政府利用假新聞維護本身利益。但上述言論是馬哈迪在選舉前表態的,之後反假新聞的法令確實在下議院通過,但在上議院被否決了,而根據馬來西亞的制度,一年後這個法令自動被廢除。
▍新聞自由在政策與法律下的侵害
馬來西亞聯邦憲法第十條雖賦予公民言論和表達自由的權利,但前提是必須符合道德原則、國家利益,換言之,馬來西亞的人民只可以在非常有限的空間進行論述,但每每在選舉前都會有些改善新聞自由的奇蹟出現,「從80年代到現在,新聞自由進步的非常緩慢,我們只聽到政府一直說,但實際行動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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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0年《內安法令》(2012廢除)
警察可以在不通知、沒有收查令的情況下,扣留任何公民六十天,同時可在內政部長授權下延長扣留兩年並無限期更新兩年延扣期。這條法令也可以禁止任何刊物的出版與發行,從1948到2011年逾一萬人曾經在此法令下被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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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
馬哈迪在1983年及1986年兩度修訂《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以打壓訊息自由,任何被列為「官方機密」的文件都不得以洩露、擁有、公布,否則可被判定罪,監禁1至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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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8年《煽動法令》
任何行動、言論、出版物若具有「煽動傾向」,即可被定罪。另外,擁有煽動性刊物也可被定罪,但「煽動」的標準十分含糊,新聞工作者報導的內容一旦觸及到敏感議題涉及煽動,可能因此將受查獲被捕或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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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印刷機與出版法令》
內政部長可以隨意去吊銷任何印刷機執照或出版准證,且法院不能過問,是馬哈迪執政22年控制媒體的最大武器。目前政府說未來有機會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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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
管制所有網路服務與活動,包括廣播、電視與互聯網,可延伸到社交媒體。若在臉書、Instagram上傳涉及煽動的言論,警方可依此法令逮補你,甚至到你公司調查你的電腦及資料。
除了上述法令外,還有1957年《毀謗法令》、1950年《證據法令》、2002年《電影檢查法令》、2010年《個人資料保護令》、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法令》等等,某種程度上馬來西亞還有許多其他限制新聞自由的法令。
不過馬哈迪政府幕僚也表示,最快會在今年成立「馬來西亞媒體評論會」,並將廢除1984年《煽動法令》、1959年《防範罪案法令》、1971年《印刷機與出版法令》、2016年《國家安全委員會法令》 等打壓新聞自由的法令。
▍馬哈迪重新上台後的媒體現象
馬來西亞的傳統媒體基本上都是被前任國陣所控制,但國陣政府在上次選舉時卻倒台了,親前任政府的傳統媒體一夜倉慌失措,而這些親國政政府的媒體也在調整他們的腳步,他們不敢往前也不敢往後,他們比較擔心的是現任政府會採取其他行動對付他們。
另外,馬來西亞有擁一個比較特殊的政府部門——「政治部」,他們是一個情報單位,會監控國內的一些活動。在國陣政府還沒倒台前,幾乎每個公民論壇及活動都會有政治部成員在旁監聽,新的政府上台以後,目前內政部只招見過各傳統媒體的高層一次,主要告訴他們任何涉及種族、宗教、皇室的議題都必須小心處理。
去年讓國際震驚的馬來西亞分屍案,國內傳統媒體的報導策略則是:不要自己拍,他們多半去引用國外媒體的報導,以確保不被法令控告及自身的安全。
▍後馬哈迪時代的改善契機與可能
曾被《煽動法令》控訴的馬來西亞漫畫家「祖納(Zunar)」。影片來源: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 Amnesty International Hong Kong@YouTube頻道(CC BY-SA 3.0)
「馬哈迪要上台了,也93歲了,對我們新聞自由改善的機會,我們認為是沒有辦法的,」林凌峰表示。「你沒有辦法改變一名獨裁者,而獨裁者是不會改變的」,他引述曾被《煽動法令》控訴的馬來西亞漫畫家「祖納(Zunar)」曾說的話,也代表馬哈迪過去對新聞自由所採取的態度,可能到現在仍一樣,也沒有人有辦法可以改變。
不過,新的政府相對沒那麼強硬,某個層度上現在的馬來西亞擁有更多追求新聞自由的機會。演講的結尾,林凌峰分享中國當代詩人顧城的《一代人》的詩句:「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卻用它來尋找光明」,並期盼馬來西亞的新聞自由能夠往光明的路上前進。
馬來西亞場主持人陳世敏教授(中)、主講人資深記者林凌峰先生(右)及回應人曾慶豹教授(左)。圖:劉耘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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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鄭凱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