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淳敏|特約記者報導
財團法人卓越新聞獎基金會5月18、19日,於台灣大學霖澤館舉辦亞洲新聞專業論壇,以「網路時代的新聞真相」為題,邀請香港、日本、菲律賓、馬來西亞、新加坡、中國、韓國及台灣的媒體人分享各國媒體環境與現況。活動首日邀請到《眾新聞》總編輯李月華擔任香港場與會人,講述「後傘運,香港青年參政和言論自由空間急遽收縮」。本場由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長蘇正平主持,《端傳媒》總編輯李志德擔任回應人。
現任香港非營利網媒《眾新聞》總編輯的李月華,記者生涯逾二十年,曾任職於香港《民報》及台灣《蘋果日報》,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李月華帶領團隊進駐立法院24小時直播不間斷,同年9月返港碰上報導「佔中運動」,讓她感觸頗深。她坦言,原先受邀主講的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在上月24日因雨傘運動「佔中案」被以「串謀公眾防擾罪」和「煽惑他人犯公眾防擾罪」為由判刑16個月,目前於獄中服刑,遂改由她出席。
現任香港非營利網媒《眾新聞》總編輯的李月華,記者生涯逾二十年。圖:劉耘天攝
▍「雨傘運動」火苗延燒 當局普通法控罪與判刑爭議
為爭取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真普選,法律學者戴耀廷、社會學者陳健民及基督教牧師朱耀明三人於2014年9月28日發起「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隨著人大常委會祭出「831決定」,激起民眾怒火蔓延成百萬人響應的「雨傘革命」,79天的雨傘運動估計就有120萬人走上街頭。然而李月華指出,傘運後香港政府不但沒有尋求和解、漠視人民對「真普選」的呼聲,甚至進一步清算運動參與者,不惜透過各種手段打壓。
李月華於演講中透露,香港檢方針對參與者提起訴訟時,並未引用罪行定義與罰則較為明確的成文法,反之,當局為殺一儆百,歷時兩年研判,最終採用定義模糊、刑期較重的普通法,前者最高僅可判處監禁3個月,後者最高卻可處監禁7年。
不僅如此,法官在判刑和刑期上亦有3點爭議,除了煽惑罪定義廣泛、入罪界線模糊,僅以當事人的言論意圖定罪,在量刑上也並未考量「公民抗命」(即公民不服從)之比重。過去,「公民抗命」是為了公益而非私利,大多會從輕量刑,然而法官卻認為傘運的影響已遠過於其合理性而重判。根據香港中文大學及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在運動期間進行的問卷調查,即便有58.6%的參與者表示「警方向集會人士施放的28顆催淚瓦斯」是引爆群起抗命的導火線,法院仍將此次佔領運動咎責於被告「佔中九子」。
香港法官量刑時並未考量佔中九子「公民抗命」(即公民不服從)之比重。圖:《眾新聞》總編輯李月華簡報。
▍政府漠視民主呼聲 撕裂社會壓倒異己
2015年,雨傘運動後的首次立法會選舉,香港政府對參選人實施政治審查,要求所有參選人必須簽署一份申明擁護《基本法》中「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部分」等條文的確認書,極力防堵具有港獨思想的青年進入立法會。李月華接著例舉,隔年選舉有6位本土派議員順利當選,卻因在立法會宣誓時攜帶雨傘道具、將「中國」尾音提高、龜速唸完宣誓誓言等隱晦傳達其政治理念,當場遭法官裁定違反宣誓條例,喪失議員資格。
「有沒有承認自己是港獨都不能參選」,李月華指出香港政府將矛頭對準港獨思潮,利用其行政空間褫奪民眾參選權利。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因拒絕簽署確認書而被選委會剝奪參選資格,即使簽署了確認書,參選人梁天琦仍因過往曾主張香港獨立為由,遭宣判資格不符;到了2018年立法會補選,當局的政治審查變本加厲,代表「香港眾志」參選的周庭,雖從未聲明支持港獨,卻因訴求「民主自決」,慘遭提名無效。
▍封殺港獨政治組織 外國記者也難倖免
香港因為沒有《政黨法》,故以黨為名者實為政治組織,香港民族黨在2018年以社團名義登記註冊,隨後卻因其主張港獨,在社群媒體上發布相關言論,便便未採取任何實際行動,仍遭當局封殺,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遭警方取締成為首個非法組織,此後只要是被政府認定「協助」民族黨者,皆有可能觸法,讓李月華不禁感嘆:「不知道這個國家的安全怎麼那麼容易被危害」。
香港政府箝制言論自由之舉,也在新聞媒體界引發寒蟬效應。在民族黨被取締前,香港外國記者會(FCCHK)曾邀請陳浩天演講,怎料此舉竟觸怒香港親中建制派人士,直指FCC為「播獨平台」更派人打壓。李月華質疑,邀請新聞發燒人物演講是FCC行之有年的慣例,並不涉及講者立場,「那將來媒體若去採訪獨立人士,是否也會被視為煽動國家安全的獨立組織?」
邀請新聞發燒人物演講是香港外國記者會(FCCHK)行之有年的慣例。圖:維基百科(Public Domain)。
▍李志德:《逃犯條例》助長民主倒退 台灣應借鏡香港
擔任回應人的《端傳媒》總編輯李志德語重心長表示,香港在言論自由及政治空間的萎縮下,不論媒體或政界都暴露於極大陰影,其一是懼怕因言獲罪,其二是行政權的無限擴張,使得中階公務員可以自由心證地發動程序,輕易剝奪民選議員的當選資格。更荒唐的是,當今各國公民參政權都受憲法保障,然而香港政治路的倒退,卻更深刻體現在《逃犯條例》的制定上。
《逃犯條例》將觸角伸向各行各業,無論是當局支持者或異議人士都噤若寒蟬,影響範圍擴及每一個人。以往在未與香港簽署司法引渡協議的國家(如中國、澳門、台灣),罪犯因受政府個案性保護不會馬上遣返,條例修訂後,將會以個案方式向中國或台灣安排引渡,恐成為中國政府打擊異己的工具。《逃犯條例》在香港激起跨立場的集體恐慌,13萬人更於今年4月反《逃犯條例》修訂大遊行中走上街頭抗議。
李志德也警告,《逃犯條例》對商界的影響是長期的,尤其香港作為對接中國和世界的橋樑,在北京的步步進逼下,香港愈趨「內地化」,倘若喪失其獨立自主性,將來是否會影響西方國家對香港的態度,在敏感科技、技術移轉、關稅等待遇上比照中國,甚至打擊香港的經濟地位及文明發展都值得關注。
《端傳媒》總編輯李志德警告,《逃犯條例》對商界的影響是長期的。圖:劉耘天攝
▍「千萬不要相信一國兩制」就是對香港最大的關懷
最後,當有人問道「台灣要如何關懷香港」時,李月華坦言「千萬不要相信一國兩制就是對香港最大的關懷」,隨即獲得現場如雷掌聲。李月華繼續說,「當時我們接受一國兩制有其特定時空背景考量,時至今日早已變形走樣。要是今天還有人跟你說『一國兩制是最好解決台灣跟中國大陸的問題』,那你看香港,那你不要相信,我覺得這是對香港最大的關懷。要是你相信的話,我們也不知道要講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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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鄭凱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