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第十一梯次電台開放申設問題,似乎不見NCC有任何動作,而皇帝不急卻急死一堆合法電台業者,這些業者面對「可能」?「即將」?「似乎」?傾向會開放的情況下,全力展開自救行動。合法電台將向行政院陳情訴願「開放155家電台頻率也不會消滅地下電台。」

無線廣播釋照 155家電台爭搶廣告市場

  筆者先前製播的廣播專題中(【NCC開放155家電台頻率申請-地下電台宛如猛虎出閘,不可不「腎」】,望春風廣播電台),就邀請地下電台賣藥業者就NCC申設頻道的作法,提出想法及說明經營態度。地下電台業者樂觀地說:「如果NCC要給我們,我們就經營看看,如果能經營是最好,若經營不下去,我們就再把頻道賣掉,反正等著聯網的大電台多的是;最壞打算,賣掉現有頻道拿了一筆錢後,再另起爐灶,做回地下電台的老本行。小功率的地下電台頻道被NCC全部釋放後,若沒有頻道可佔用,大不了轉往AM調幅網或他網發展,啊~~反正厚,都開放到第十一梯次了;一定還會有下一梯,想要根除地下電台沒那麼簡單。」

  過去行政院新聞局一再以廣播市場已達飽和為由,主張暫緩開放,於是委外辦理「調頻中小功率廣播頻道繼續開放申設電台之可行性評估」(政大傳播學院,1998),研究結果,雖然學者贊成繼續開放者有60%;但廣播業者和廣告業者則反對繼續開放者居多80%,所以最後仍未開放。不開放的理由大體是:頻道空間與市場胃納量已然飽和,繼續開放對現有的廣播電台無疑是雪上加霜。由各種角度分析,第十一梯次廣播頻率開放政策關乎我國廣電產業發展命脈,也將對我國廣電產業生態造成極為負面的影響,因此對政府是否繼續開放頻率,反對者遠多於贊成者,且多數電台強烈要求政府應先加強取締非法電台,如果真能徹底落實執法,那何來釋頻申設問題。

干擾合法電台電波 地下電台夾縫中求生存

  頻道可以塞滿但電波無法被蓋滿,因為只要電波頻率(頻道)相同或相近,永遠都是強電場會蓋掉或干擾弱電場,即任一發射台「周圍」一定是該台的強電場,一定會蓋掉頻率相同或干擾頻率相近的頻道,只是這「周圍」的大小需視該台與他台的電場強度比值而定。

  因此我們假設台北有一個發射站(A台)頻率為92.1,電波涵蓋範圍為基隆、台北、桃園,在不考慮干擾保護的情況下於苗栗又設了一個92.1發射站(B台),電波涵蓋範圍為新竹、苗栗、台中,在理想的狀況下從基隆到台中電波確實是被92.1塞滿了,但電波會隨著距離的增加而嚴重衰減,所以A台的弱電場區為基隆、桃園,B台的弱電場區為新竹、台中,只要地下電台(C台)在桃園市中心(或基隆、新竹、台中)設一個92.1就可以在半徑10公里或5公里內(視其功率大小)將A台的電波全部覆蓋掉,更嚴重的是半徑10~15公里或10~20公里內兩台電波會互相干擾造成無法收聽,如下圖。

  地下電台只涵蓋這麼小的範圍有辦法存活嗎?當然有,整個市的人口密集區半徑不超過5公里卻有40多萬人口,賣藥電台輕本重利怎會沒辦法存活?相反的地下電台若成為合法的電台而無法賣藥,那他要如何生存?最後甚至會形成如上所述合法電台掩護非法電台的情形。所以某些賣藥市場經常會有地下電台干擾合法電台之情事,主因就是沒有空頻道了,否則為什麼會干冒干擾合法電台被檢舉及抄台之風險呢?。(例子取自陳情書)

延伸閱讀:

中華民國廣播商業同業公會陳情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