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人生楚門世界 置入行銷有增未減

  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最近完成八月份媒體觀察報告,指出台灣主流媒體在唯利是圖的風氣中,已有競相走向「小報化」(Tabloidization)的趨勢;而記者「有聞必錄」,亦成為不辨義理的新聞照單全收及瑣碎化。同時,置入性行銷雖廣受社會批評,政府部門及部分媒體仍肆無忌憚,導致此一新聞、廣告不分的情況,有增無減,嚴重傷害媒體公信力。

  八月間受到社會矚目的新聞不少,包括司法醜聞的法官收賄貪污、關說、性侵輕判等等,並因媒體報導泰半採「有聞必錄」,當事人怎麼說,就怎麼寫,且轉錄未經查證的雜誌報導。使「傳聞」變成「新聞」,忘了「第四權」的「守望、教育」職責,淪為八卦化。

  諸多例子,像台中角頭命案少年嫌犯廖國豪投案,就造成「教育害了我」的轟動,但證物兇槍等仍未起獲,距離真正破案尚差臨門一腳,媒體卻著墨不多,馬總統的一句「大人不能卸責」,固然起了教育省思作用,然也模糊了命案的動機和真相,乃至黑白掛鉤治安等嚴肅課題;再如喧騰媒體近兩月的補習班名師畸情緋聞,竟難以落幕,莫不肇因媒體的市場導向作祟,造成新聞編寫和版面處理比例原則等的偏差。種種新聞現象,正落入曾任美國白宮發言人的媒體人湯尼‧史諾(Tony Snow)生前所說,「媒體是餓獸 須不斷餵食」的窠臼。媒體循環不已的亂象,值得社會正視。

媒體劣質情況普遍 新防會統計概況

  新防會統計,今年一至八月台灣主要報紙的置入性行銷報導總計193則,已超過去年全年的165則。其中,中國時報最多107則、聯合報居次61則;自六月底兩岸簽訂「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後,七月及八月的中國廣告及配合性新聞報導亦明顯大增(參見附表烏龍新聞紀實附錄)。

  在「烏龍新聞」部分,新防會並統計八月份各主要報紙的比去年同期48則及上月份63則,均有增加,值得檢討改進。八月份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評比,依序為:中國時報36則、聯合報20則、聯合晚報8則、蘋果日報7則、自由時報1則;合計72則,刊登「更正」者12則。

  八月份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示意圖和照片,依序為:自由時報15則、蘋果日報10則、中國時報9則、聯合報3則、聯合晚報1則。合計38則(含自殺32則)。新防會籲請媒體,以同理心遵守國際規範處理,慎重處理自殺新聞報導,主動檢討改進。

  有關新聞違反倫理道德規範方面,近年事例相當普遍,光是去年全年違反此類的規範便高達521則,今年一至八月合計達311則,應予正視和檢討改進,自律因此就很重要。譬如「個人資料保護法」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正案,不久均將施行,對媒體採訪色情、暴力、猥褻、犯罪、施用毒品及自殺等行為,及相關的個資和隱私,均有更為嚴格的規範,因此在報導青少年的尺度拿捏方面,媒體亦應有其分寸。類似私人性或私密性,或與公眾事物、公益無關者(或未符新聞要素者),就無渲染誇大必要,譬如七、八月份就有藝人賈靜雯與夫婿孫志浩的離婚及小孩監護權訴訟,法院裁定梧桐妹必須由父母共同監護,主要監護人則是孫志浩,對於這樣的裁定結果,九月間亦引發各界討論。但他們的小孩「梧桐妹」,是無辜者,卻亦隨之上了媒體(照片有處理和沒處理差不多),此對青少年身心發育成長有礙,媒體不能作二度加害者。

  另像藝人小S為博取收視率,小S不斷製造話題,前一陣子是與男女藝人聊「初夜、破處」,現則不斷與來賓搞飛撲鏡頭,惹人爭議,像七月有「三飛撲遇阻  偷襲盧彥勳大腿」,「男孩彭于晏在節目中邀舞 小S染指照撲」,八月則有「小S摸不夠飛撲跨坐 來6次玩6次裝冷 賺高以翔熊抱」均有負面教育作用,並有違「兒少法」,值得檢討改進。

  至於自殺新聞造成的社會負面效果,更是另一值得重視的部分。歐洲、澳洲、和英美等國很早就注意自殺新聞報導品質對閱聽大眾的影響,使得各媒體監督團體,無不重視新聞報導和自殺行為的關聯,投入更多討論、對話和研究。目前台灣尚相關具體的法令,甚至連自殺通報責任,亦缺乏法源依據,實有待改進。在相關法令訂定完善之前,若媒體若能共同遵守國際自殺報導規範,當有助減少自殺發生,若能進一步報導良善的故事,或許能有益於社會正向發展。

誠信!誠信!誠信!

  台灣主流媒體在市場壓力下,唯收視率或銷量是從,競相走向「小報化」(tabloidization),除了報業主/傳媒企業管理層幕後督促外,第一線新聞人員亦難置身事外。企業主為追求更大利潤,不斷蠶食編採自主空間,讓業務干預新聞決策,不惜與小報化做法看齊,使新聞資訊節目變質,劣幣驅逐良幣。以研究報業壟斷知名的美國學者貝‧巴迪根(Ben Bagdikian)認為:「將新聞混同廣告和市場,最終會毀掉新聞的誠信程度。」他指出,美國已出現新的傳播卡特爾(New Communications Cartel),正以不同集團方式控制各種資訊流通,影響力已逐漸凌駕於學校、宗教、家長以至政府之上,如今看台灣不也正在朝這條路在走!

  新聞報導沒有是非對錯,但在編寫處理上必須符合「第四權」的責任,以慎重其事,若是過於「小報化」,助長羶腥、八卦,無異自甘墮落不可取,國際著名傳播學者歐妮爾(Onora O’Neill)教授曾說過:「擁有新聞自由,並不表示擁有欺騙的執照」,並強調:「我們需要的是可評估和查證的報導,如果不是,那麼公眾評論的源頭便受到污染,誤導社會的判斷。簡直就是一種『災難』」。

  美國學者古柏(Mark Cooper)亦說過「新聞業的未來不在過去」。也就是說:台灣報業的明天不在昨天!傳統報紙的經營模式業已不適用於今日,便須擁抱網路另闢新天地,在數位化的基礎上解構重建,以建構台灣過去所沒有的廣義公共報業新機制,才能有光明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