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烏龍新聞多

  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近日發表2012年烏龍新聞統計報告,呼籲新聞媒體,當此內閣改組時節,處理人事新聞應確實查證,既不宜臆測猜謎,也要避免道聽途說,不讓「報派」繼續成為社會笑話。

  新防會依十大類型選出的2012年烏龍(錯假)新聞,高達56則(含更正12則),為2009年26則的兩倍多,亦比2011年的43則(更正3則),及2010年46則為多(參見附表),各報「通通有獎」,新聞品質和公信力雙雙受創,值得正視。

  2012年烏龍新聞不斷,除了採訪失真和編輯把關不嚴,而政策的朝令夕改,加以媒體常以未成熟的政策報告,搶先報導,徒增聽閱聽大眾心理恐慌,在在是烏龍新聞增多的原因。

  新防會是從2012年每月台灣主要報紙錯假新聞(參見每月新防會「烏龍新聞紀實」)中,扣除未註明政府機構、置入性新聞、中國廣告等部分,並考量當年烏龍新聞的影響程度、涵蓋層面,兼及普遍性等面向,合計121則(含更正54則),經分成十大類型選出56則(含更正12則);包括:一.人事新聞烏龍19則二.政治烏龍新聞7則三.重大政策烏龍新聞3則(含更正1則)四.藝人烏龍新聞8則(含更正1則)五.媒體爆媒體烏龍5則(含更正1則)六.媒體爆學者烏龍1則七.社會新聞烏龍1則(更正1則)八.外電報導烏龍5則(含更正2則)九.誤植新聞烏龍5則(含更正5則)十.另類烏龍新聞2則(含更正1則)。(參見附錄附表:2006~2012烏龍新聞統計表、「2012報紙烏龍類型表」)

人事「報派」成笑話

  新防會並發現去年居首的烏龍新聞,與往年一樣是人事新聞,不論府院黨軍乃至國安會的重要人事,各報多呈現「猜謎」臆測情況,或匿名消息來源有誤者居多(含轉述謬誤或傳聞未經查證者)。在政治新聞方面,連被關在獄中身心受創的前總統陳水扁都成烏龍新聞受害者,聲稱他要「出招組黨」;媒體還誤將別人的意見報導成:「邱義仁:2016藍派誰都贏」,難怪國安會前祕書長邱義仁罕見地發表聲明「不實」遺憾。這些烏龍都涉及為人詬病的「主觀建構」編寫,及夾議夾敘(報導與評論不分)的問題。

  新聞就是新聞,只是報導事實,沒有是非善惡可言,更不能夾議夾述以「評論」方式報導。絕非依據未經查證的「傳聞」報導。再者,新聞報導和評論是涇渭分明,不能混為一談,否則就是違反新聞專業的倫理規範,大大降低新聞品質和公信力,不可不慎。

  此外,比較受到關注的是,媒體爆媒體的烏龍,及媒體爆學者的烏龍,例如「壹傳媒」是一起買賣,並未分拆(為一種商業談判技巧)。而傳聞中的買家,似是想當然耳,查證又不足。蔡明忠後來就明講受金融相關法令限制不能買媒體;而王雪紅、尹衍樑更已表明沒興趣。最後是由台塑王文淵、中信辜仲諒、旺旺蔡衍明合買,且由政府機關審核中。

  儘管台灣媒體生態因競爭劇烈,關係緊張,但彼此仍應尊重,在報導同業新聞時更應慎重,因為社會都在看。如果不能勤查證和掌握具體事實,一旦有所出入或謬誤,其受害的是媒體整體的專業形象,而非任何一家或少數同業,得以置身事外倖免,其負面印象和影響的累積誠難以計數。例如「聯合晚報傳收攤」,就遭聯合報系嚴正否認,指相關報導純屬杜撰虛構,完全不符事實。

  換言之,媒體爆學者的新聞,一樣均須認真查證,與公正、客觀、平實報導俾符新聞專業倫理規範;更不能因為涉及本身利害關係,而有所偏頗,以維護新聞專業精神和公信力。尤其是在報導「涉己事務」時,應符合編輯室自主精神及比例原則,以閱聽大眾權益為優先考量。避免「公器私用」之虞。

  例如去年7月爆發中國時報連續4天以大篇幅批判黃國昌教授事件,就引發社會莫大的關注。事後,旺中媒體集團發表聲明:「對於黃教授因報導內容所受到的困擾及引起社會的誤解,本媒體集團願意以虛心的態度接受社會的公評,並對黃國昌教授及相關人士致上最誠懇的歉意」。值得媒體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引為殷鑑。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去年7月通過聯合報系申設的「UDN新聞台」申請案時,就附帶三項未來換照的審查項目,包括人事適度分隔、確實遵守涉己事務的報導原則等。其中「涉己事務」的範圍,係指涉及公司本身、董監事本人及其親屬、員工之人、事的報導。而在報導涉己事務原則中,包括應符合編輯室自主精神及比例原則,以觀眾權益為優先考量。涉己新聞應秉持編輯室自主精神,客觀、公平及平衡報導,維護觀眾知的權利,不刻意隱沒或擴大報導;應指定公司發言人對外說明涉己事務,倘新聞部員工身為新聞當事人應迴避,但主管說明不受限制;對於報系集團相關報導,應在合理範圍內進行。

  美國自由之家在今年元月16日公布的「2013年全球自由報告」指出,台灣的政治自由度在七個等級中排名第一,公民自由度在七個等級中排名第二。在已公布的摘要中,特別提到兩件企業交易案因為有可能顧慮企業主在台灣和中國的利益而增強自我審查,同時可能減少媒體版圖的多樣性而對台灣媒體自由產生負面影響。

追求事實是新聞專業之道

  由於媒體對待藝人新聞報導,長期以來皆以八卦、內幕、揭隱私、緋聞等等為主,易使外界產生不良的負面刻板印象。例如有媒體報導知名藝人陳美鳳自知當小三,還拿50萬元給密友David,幫他第2個太太還會錢,還指她與姊妹淘打麻將時,David在一旁端茶遞點心,還要洗米做菜。陳美鳳就嚴詞駁斥不實報導;還有「周杰倫傳下月與昆凌在關島訂婚?」當事人就強調,根本是「子虛烏有」。

  此外,林志玲情歸何處揣測多,兩年來一直是影劇新聞炒作的老梗,此屬個人隱私,媒體不能無端牽扯,或捕風捉影,或亂點鴛鴦譜,讓閱聽大眾覺得顛三倒四,反有損媒體公信力。

  今天傳播資訊發達,特別是網路,更是無遠弗屆。但報紙必須把關查證,不能因外電「稱讚」台灣,便囫圇吞棗,反而貽笑大方,降低新聞品質和公信力。例如「台北躍世界咖啡十大城市 亞洲唯一上榜與維也納並列」,結果發現是《今日美國報》引自Smarter Travel網站的圖文集,惹人批評。另如日本寫真、八卦雜誌《FLASH》,在去年12月11日出刊的「世界總統千金比美」單元,根本是商業噱頭,因台灣媒體不察,竟以馬總統千金入榜引為榮耀,讓人笑話,不啻對當事人尷尬,對國家(或總統)形象亦未必有助。

  基於台灣報紙新聞(文字或圖片、照片)「誤植」情形,幾已是習以為常,很少主動披露更正。相形之下,嚴謹著稱的美國「紐約時報」,一年到頭的「誤植」的情形,亦達數千則以上,包括姓名、數字、時間、地點、場次、價格等,林林總總,但勇於認錯,每天照刊 「更正」,既警惕編採校人員,注重品質管制,也建立「有錯必主動更正」的負責任聲譽,值得台灣媒體借鏡效法。

  舉凡涉及公共衛生安全,查證更是重要,特別是數字須認真核對,否則「差之毫釐,謬以千里」,像「輻射假牙放射活性超標」案例,堪為例證。經事後發現係將放射活性應低於每公克1貝克的標準,誤植為0.1貝克,錯誤計算變成為超標10倍。不可不慎!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也是新聞報導的不二法門。而新聞報導最重要的就是「公信力」,必須正確、公正與平衡,始能使評論得以公正、信賴,善盡社會責任;即便是今天網路、數位匯流的時代,報業的生存發展關鍵,仍在尋回正統最高價值的「可信度」,豐富讓人信任的新聞素質內容,才是正道,才能贏得社會信任和尊敬!

(作者為前國營台灣新生報發行人兼社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