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社群媒體

2019亞洲新聞專業論壇:綜合場|沒有自由的真相X沒有真相的自由

野島剛則從另一個角度切入,認為商業媒體的基礎是商業基礎,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閱聽者應該以行動支持好媒體,讓好的媒體不只能夠存活,而且能活得好。「我知道大家都期待媒體,但是這份期待中的一部分,用錢來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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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亞洲新聞專業論壇:中國場|九州風雷下的舉國沉默-無人能抗的消聲中國

「九州生氣恃風雷,萬馬齊瘖究可哀。」

唯有如狂風巨雷般的力量,才可讓死氣沉沉的社會重獲生機;然而,當社會需要這股力量時,舉國上下卻是一片沉默,沒有人敢出面。中正大學傳播學系羅世宏教授引用龔自珍《己亥雜詩》中的兩句,形容自2012年習近平上台後,無人敢反抗的「消聲」中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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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亞洲新聞專業論壇:日本場|言論自由的黑洞!日本網絡匿名文化與假新聞的猖獗

野島剛曾採訪一位30歲的男性「職業(內容農場)農民」,他透露自己為了衝高點閱率,匿名撰寫轉發具爭議性的內容報導,「只要是抨擊中國或南韓的右派言論」,流量便會立刻飆升10倍,平均月收入更高達新台幣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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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亞洲新聞專業論壇:台灣場|當社群媒體的自由自律遇上假新聞!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艱辛印證

胡元輝說,在民主多元國家,不可能定於一尊,事實查核機制只是遏止假消息的一種可能。「與其說我們是要成立一個中心,不如說我們是在從事一個運動,也就是讓社會理解事實查核的意義跟價值;與其說我們在從事一個運動,又不如說,我們其實在為台灣民主化過程中出現的逆流作某種程度的消解與克制,也就是台灣民主的鞏固。」胡元輝邀請大家一起來思考這個問題:當民主國家的言論自由被濫用,該如何以不傷害言論自由,或傷害最小的方式,來達到公共傷害控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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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安全法》之下的孟加拉媒體四面楚歌

孟加拉《數位安全法》這項備受爭議的法律,目的在於控管網路犯罪,其中條文明列,媒體記者若在政府辦公地點秘密使用電子儀器,進行資料收集,將被控間諜罪,面臨至少7年、最多14年的監禁及罰款250萬孟加拉幣塔卡(BDT)至1000萬塔卡 (編註:約合新台幣91萬6452元至366萬5809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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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抗假新聞?別隨意刪友、打破同溫層!

「由國家所發起與支持的假新聞促進了刪除好友的現象,是導致社會分流的結果」⋯⋯假新聞主要是透過社群間傳播,故社群媒體上的假新聞現在是一個十分緊急的問題,若要解決這個問題,我們現在必須停止去思考如何改善人們的媒體素養,進一步專注於思考該如何提升社交網絡對抗假新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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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投資,就別給我限制!臉書反對資料隱私保護法的全球遊說

在一份最新揭露的臉書內部文件中提到,臉書曾對全球的政治人物,如前英國財政大臣 George Osborne等人進行施壓。臉書以承諾投資來要求政治人物為臉書反對資料保護法案。臉書針對數百名議員和監管者進行遊說,藉此試圖影響世界,影響所及的國家包括英國、美國、加拿大、印度、越南、阿根廷、巴西、馬來西亞,以及歐盟28個會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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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元輝|打假新聞,LINE進來!

無論如何,LINE願意在對抗假訊息的行動上跨出一步,值得肯定。它是多方面的努力成果,亦可謂得之不易。期待LINE在對抗假訊息上所跨出的一步,可以對其他還在觀望或猶疑的社群媒體平台產生「激勵」或「壓力」,也唯有各大平台都能為所當為,對台灣社會與個人具有高度傷害力的假訊息才有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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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德|只討論「尺度」,足夠嗎?—當我們討論媒體社媒小編時,我們討論的是什麼?

上述兩篇專文作者都是非常資深的電視工作者,也在公共電視工作多年。在同一個議題上,筆者沒有更好的想法補充。而是希望從另一個角度進入這個議題:當我們討論公視社媒時,只討論「小編的尺度」足夠嗎?台語台小編引發的風波,只是「嘲諷得適不適宜」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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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艾俐|盼韓流成為民主基石

於是我從頭到尾聽了她的節目一遍。節目中,黃光芹扮演很稱職的主持人角色,讓韓國瑜闡述三個月在高雄市政的建設,然後在最後追問。在我看來,這是場很溫和、也很客觀的訪問,沒有咄咄逼人,也沒有設陷阱要韓國瑜跳(韓在政治江湖打滾三十多年,口才便給,思維敏捷,豈是如此容易跳陷阱之人?)新聞記者本來就有澄清疑點的責任,何況韓國瑜這三個月來,是沒有清楚交代他是否領表,是否參加總統選舉。比他銳利,咄咄逼人的記者太多了,美國最老牌深度報導「60分鐘」的記者,就比她凶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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