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媒體與 AI 科技公司之間的合作與衝突:簽署協議與法律訴訟並行
近年來,隨著人工智慧(AI)技術的快速發展,許多新聞媒體與 AI 科技公司之間出現了兩種主要互動模式:一是簽署內容授權協議,允許 AI 公司使用其內容訓練其模型或將這些內容顯示給使用者;二是提起法律訴訟,指控 AI 公司未經授權使用其內容而侵害著作權。
Read More2025年06月10日 | 卓越新聞電子報
近年來,隨著人工智慧(AI)技術的快速發展,許多新聞媒體與 AI 科技公司之間出現了兩種主要互動模式:一是簽署內容授權協議,允許 AI 公司使用其內容訓練其模型或將這些內容顯示給使用者;二是提起法律訴訟,指控 AI 公司未經授權使用其內容而侵害著作權。
Read More2025年05月8日 | 卓越新聞電子報
科技巨擘Google在近期提出一份自家進行的實驗報告指出,在歐洲版的Google服務移除新聞內容對於其廣告收入「沒有可衡量的影響」。此結果一出,立即引發新聞業界專家、從業者等相關人士的強烈質疑與批評,他們紛紛指責這項研究是「自私自利」和「純然的宣傳」。
Read More2024年10月9日 | 卓越新聞電子報
隨著澳大利亞的新聞媒體議價法案暫告一段,各界開始討論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媒體學者安德莉雅.卡森(Andrea Carson)將這些於2021年通過的法案稱作「全球首創」,因為澳大利亞是第一個利用競爭法要求Google和Meta為新聞付費的國家。
Read More2024年01月31日 | 卓越新聞電子報
Google自2024年1月4日起測試關閉Chrome瀏覽器的第三方Cookie,首波測試針對百分之一的用戶進行,預計在2024年末,Google將逐步淘汰、移除全數用戶的Cookie。
Read More2023年06月2日 | 卓越新聞電子報
2023年可謂是「生成式AI元年」,媒體業則預備上緊發條應對這波革新。當記者們還在與ChatGPT角力,確保自己不被取代,Google近期針對搜索的變革,將使新聞網站面對新的挑戰。
Read More2023年03月27日 | 卓越新聞電子報
由國家出面,想辦法讓谷歌(Google)和臉書(Facebook)等跨國科技平台為在地新聞連結合理付費,近來已成為全球性議題,特別是澳洲在2021年2月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直捋虎鬚的果敢行動,更是引發不少迴響。即使對科技巨擘向來友善、數位管制(regulation)嚴重落後的台灣,顯然也受到鼓舞,並有學界和跨黨派立委提出類似立法倡議。
Read More2022年11月10日 | 卓越新聞電子報
數位化時代開展、社群網站興起後,新聞媒體即便從傳統紙本轉型網路,但媒體過去賴以為生的廣告收益卻大筆大筆的流向Facebook、Google等免費使用新聞內容的數位巨頭;鑑於新聞媒體作為民主制度重要運作支柱的作用,英國議會與其他許多國家一樣,針對新聞機構的永續運作展開調查、同時參照澳洲《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研擬英國本國的新聞議價法案,欲強制Meta(Facebook和Instagram等社群平台的母公司)和Google支付廣告分潤費用予新聞業者。
Read More2022年11月4日 | 卓越新聞電子報
數位平台轉載新聞內容而獲取大部分的廣告收益,卻不付費給新聞業者,因此全球新聞業者積極向數位平台爭取更多分潤。繼澳洲通過《新聞議價法》後,加拿大政府也在2021年4月起公布了《線上新聞法》草案,希望透過立法要求Google、臉書等社群平台為刊登新聞內容付費。儘管加拿大新聞媒體協會極力支持此法案,但許多小型獨立媒體業者憂心,該法案的受益者仍以大型媒體集團為主。在來自各方的反對聲浪下,《線上新聞法》可能會在2023年後才完成立法。
Read More2022年11月3日 | 卓越新聞電子報
歐洲聯盟《電子商務指令》(eCommerce Directive)在2000年通過以後,近20年來數位經濟發展日新月異,從電子商務、娛樂消費到通訊社交,服務比以往更加便捷,促進了經濟與社會發展,也構成新的風險與挑戰。隨著Meta(包含Facebook與Instagram)、Twitter、Youtube和TikTok等大型數位公司相繼崛起,不僅壟斷市場、無法促進良性競爭,平台的問責機制也不明朗。
Read More美國明尼蘇達州民主黨參議員克洛布徹(Amy Klobuchar)在2021年提出《新聞競爭和保護法》(Journalism Competition and Preservation Act)草案,旨在加強對地方新聞業的保護,今年4月5日草案修訂,允許新聞業者聯合起來與網路巨擘(Google、Facebook等)進行議價協商,該聯合行為不會有觸犯《反壟斷法》的疑慮,同時也引入聲請強制仲裁機制;該法案僅適用於員工規模1500人以下的媒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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