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決議處分節目廣告化電視節目,並籲請媒體加強自律
NCC表示,E 娛樂頻道97年4月25日14時30分播出「生活新話題」,係推介「轉骨方」產品,其內容藉由提供相關資訊推介特定產品,表現出媒體為特定商品宣傳之意涵,致廣告未與節目區分,已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9條第1項規定:「節目應維持完整性,並與廣告區分。」該會依其違法情節等級及過去3年受裁處紀錄,決議各處罰鍰新臺幣120萬元。(來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新聞稿) 我們需要瞭解媒體。媒體就是環境、就是文化!歡迎訂閱「卓越新聞電子報」! 歡迎您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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