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匯流帶來產業秩序待重整/顧佳欣
傳播規範制訂 應寬鬆有法 (照片 黃銘輝) 在產業發展面向部分。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黃銘輝探討數位匯流後,言論自由應如何進行規範,以及在多元平台中,司法體系的回應方式。黃銘輝教授以美國經驗,指出無線廣播電視之政府管制空間最大,而法院審查強度則最小,光譜另一端則是網際網路與平面媒體,其政府管制空間小,而法院審查強度大。然而,在數位匯流的今日,以「頻譜稀有性」而生的「廣電模式」,其正當性已經動搖,上述光譜及相應(不同程度的)司法管制也必須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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