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議廣電基金法源刪除事件/莊伯仲、賴祥蔚
國、親立委聯手提案刪除「廣電基金」設置法源的廣播電視法第十四條之一,且經一讀通過。理由是部分董事「充滿綠色、台獨色彩」,且執行長參與「嬝奶H監督聯盟」發起抵制電視台運動,明顯「干預新聞自由,進行政治打壓」。 坦白說,這是以典型「藍、綠二分」的方式,來決定廣電基金的存廢,並不適切。對於此一機構,應該先思考其有無存在價值,再檢視具體成績(包括是否有違政治中立等),才能論斷旦L,判定存廢。...
Read More2008年09月11日 | 卓越新聞電子報
國、親立委聯手提案刪除「廣電基金」設置法源的廣播電視法第十四條之一,且經一讀通過。理由是部分董事「充滿綠色、台獨色彩」,且執行長參與「嬝奶H監督聯盟」發起抵制電視台運動,明顯「干預新聞自由,進行政治打壓」。 坦白說,這是以典型「藍、綠二分」的方式,來決定廣電基金的存廢,並不適切。對於此一機構,應該先思考其有無存在價值,再檢視具體成績(包括是否有違政治中立等),才能論斷旦L,判定存廢。...
Read More2008年09月11日 | 卓越新聞電子報
新聞局最近計畫將研議多時的「廣電三法」提交行政院院會討論,該草案版的九條有關為普及發展廣播電視並提升其服務品質,而設立的特種基金之規定,竟違反其初衷,片面聽信業者說詞,將以「營業額」為基準的提撥方式,改為以「盈餘」作基準,如此立法大開歷史倒車,回到類比時代,真不知將如何向社會大眾與媒體產業未來交代。...
Read More2008年09月11日 | 卓越新聞電子報
要旨: 一、 廢除廣電基金導因公視成立後無事可做窘境,立委此言不實;查該基金成立宗旨首要在提昇廣電事業水準,業務重點之一在培訓人才。 二、 真正導致無事可作為原法律,在國民黨戒嚴時期與業者妥協後,課以事業盈餘來提撥基金,造成經費不穩定無法擬定長期發展計畫。 三、 衡諸亞太各國相同基金轉型經驗,皆以培訓數位時代人才與研發政策新知,同時與國際智能接軌,此皆為台灣可參詢的再造之道。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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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於十六日聯席審查,決定刪除「廣播電視法第十四條之一條文」,從而廢止「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條例」,最後則可能清算廣播電視基金。對於本案,大多數國民很可能不痛不癢。不過,立法院跨出了正確的第一步,廣電基金的未來理當作個決斷,行政部門雖尚未主動處理與規畫,立法院倡議,並無不可。...
Read More2008年09月11日 | 卓越新聞電子報
報載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已於日前初審廢止《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條例》,並且廢除廣電基金的法源依據,也就是刪除《廣播電視法》第十四條之一條文。這是可以預見、但令人遺憾的發展。 立院鋸箭法短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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