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回應)與談大綱:呼籲制訂「傳播基本法」/陳世敏
呼籲制訂「傳媒基本法」 –兼談傳媒工作者的專業成長 陳世敏(前政大新聞系教授) 壹,修訂傳媒法規需要新思維...
Read More2009年08月4日 | 出版獎助暨媒體專業資源
呼籲制訂「傳媒基本法」 –兼談傳媒工作者的專業成長 陳世敏(前政大新聞系教授) 壹,修訂傳媒法規需要新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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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廣集團的法令研修 陳耀祥(台北大學公行系助理教授) 壹、數位化時代公共媒體的角色 一、數位化是通訊傳播「技術」發展之一環。 二、技術持續發展為公共廣播電視「存續與發展」之重要內涵。 三、國家(尤其立法者)負有維持公共廣播電視「存續與發展」之憲法義務。 貳、公視法的修正建議 一、公共電視、公共廣播與公廣集團之差異。 二、「公共廣播電視法」之功能? 三、華視(公共化之無線電視台)→公共化商業電視台之角色與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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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改社:擴大公廣集團規模,強化專業能力與公眾監督 劉昌德 (媒改社召集人,政大新聞系副教授) 一、 整合現有公共廣電媒體資源,建立統合治理與財務架構,發揮公共資源綜效 : 包括華視等多家電視台,在納入公廣集團之後,除硬體資源共享之外,建立清楚之各台定位,在節目類型與製作等規劃上互相支援與互補,以增進公廣集團內容之多樣性,服務更多元之觀眾族群。 二、 強化內部治理效率,釐清監督管制(董事會)與經營管理(執行長)之權責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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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當積極辦好公共廣電 吳豐山/監察委員 一、「公共電視法」早該修改 (一) 現行「公共電視法」於民國八十六年立法時,只有內湖公視一個台。當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把原住民電視、客家電視、宏觀電視之製播明訂委由公視辦理,繼而華視又公共化,現行「公共電視法」已無法完整規範。行政和立法部門先前怠惰行事,現在理當快馬加鞭。 (二) 修改「公共電視法」之要點,淺見以為至少包括以下各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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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題目: 在競爭全球化中打造數位電視產業 —探討公共媒體角色與法令研修 主辦單位:卓越新聞獎基金會、中央通訊社 贊助單位:行政院新聞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時 間:98年7月30日(四)上午9:00—12:00 地 點:中央通訊社八樓嗜啡館(台北市松江路209號8樓) 主持人:陳世敏(卓越新聞獎董事長) 與談人:(依筆畫順序排列) 吳豐山(監察委員、前公視董事長) 管碧玲(民進黨籍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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