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傳院Media Talks 特別場(下)|羅世宏|New Book系列新聞青年共讀會:沒有新聞業,民主可能嗎?

2022 年 04 月 21 日 | 卓越新聞電子報, 新聞專業, 新聞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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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郁葶|特約記者採訪報導

⚜編輯前言⚜

《卓越新聞電子報》上週刊登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羅世宏在政大傳院Media Talks的演講內容,這週繼續將未完的演講內容刊載完畢。

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研究暨發展中心在政大新聞館一樓展演廳舉行「政大傳院 Media Talks」系列講座,在New Book 系列「新聞青年共讀會」特別場,邀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羅世宏以「沒有新聞業,民主可能嗎?」為題,分析當今新聞業的問題與倡議構想。(羅世宏教授演講完整簡報及演講內容上集,請參閱連結)

第六個問題:「台灣例外於全球新聞業危機嗎?台灣需要新聞業政策嗎?」羅世宏從兩封公開信說起,第一封是無國界記者組織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先生(Cédric Alviani),他在2020年總統大選前,於台灣《蘋果日報》發表一封「無國界記者致總統候選人的公開信」,呼籲各政黨的總統候選人不分黨派一起強化公共媒體和獨立新聞報導,防杜不實新聞在台灣肆虐。

羅世宏(前左)表示,若推動公民新聞券,有助於台灣發展成一個民主更健壯的社會。前右為演講主持人,政大新聞系教授馮建三。(劉郁葶攝)

羅世宏(前左)表示,若推動公民新聞券,有助於台灣發展成一個民主更健壯的社會。前右為演講主持人,政大新聞系教授馮建三。(劉郁葶攝)

艾瑋昂的信中提到:「台灣媒體長期受腥羶色和假新聞真廣告的污染,政治上也呈現非藍即綠的兩極化現象,在在阻礙新聞業發揮原本應有的制衡力量,導致大眾對新聞業產生不信任。台灣不是沒有稱職的新聞工作者,但他們大多必須在過度高壓的環境下工作,長官下達違反新聞道德的命令時,他們也不能指望法律會提供有效保護。⋯⋯在缺乏適當保護措施的情況下,原本應該保護民主制度的台灣媒體,反而會變成對民主的威脅。」

羅世宏特別引述:「民主社會裡,公共媒體預算不足問題所付出的隱性代價,遠大於帳面上所省下的財務。」公視(PTS)的年度預算幾乎不到韓國公視KBS資源的2%,更不到英國BBC和日本NHK的0.4%!羅世宏說,公視每年只花固定預算9億,看似CP值高,但付出高昂的隱性代價。像是商業媒體競爭激烈,當觀眾打開電視,看不到公視;又或者公視有許多議題不敢碰,因為預算已經夠少了,若得罪立委、立法院,預算被凍結怎麼辦?

而在蔡英文當選連任時,無國界組織的巴黎總部的秘書長也寫了一封公開信,刊登在天下獨立評論,標題為「無國界記者呼籲蔡總統:台灣迫切需要媒體改革以因應不實資訊問題」。當中提到許多媒體改革的措施,例如「透過加強編採獨立性來支持新聞業」、「建立不受行政體系干預」、「獨立和透明司法程序以對抗不實資訊」、「大幅增加公共媒體資源並加強保障其獨立性」、「在經濟上支持遵循新聞倫理的新聞產製」以及「將媒體素養納入教育體系」。

羅世宏說,各國的公共電視表現得好不好,其實反映了它的民主程度;政府應當要幅增加公共媒體資源,並保障其獨立性。此外,也需要經濟支持公共、商業或非營利媒體,讓好內容有機會生存、流通,變得更多。然而令人遺憾的事,這兩封公開信發表後,「從頭到尾,台灣的政治人物沒有任何一點回應。」

實踐3R精神,改革新聞業

演將進入尾聲,羅世宏拋出最後一個問題,「重建符合公共利益、獨立、多元、以事實查核和調查為基礎的新聞業,可以怎麼做?

近來國際公民組織與學者撰寫一份報告名為「新聞業需要新政」。他們認為,應該要效法羅斯福總統推動3R精神的新政,即救濟(Relief)、復興(Recovery)和改革(Reform),讓新聞業變得比原先更好

至於如何變得更好?有許多方法,像是確保新聞媒體所有權透明,支持採取國際共同措施,來對數位平台課稅。要為媒體建立多元經費來源的支持系統,為商業媒體跟非營利的媒體,建立新聞業的發展基金,結合民間和政府運算等多重的來源。

至於台灣的新聞業現況,羅世宏提出了六個可能的解方。第一,擴大公共媒體的規模與能量。台灣公共電視的規模,僅為韓國數十分之一,英國、日本數百分之一,「難道我們願意接受,我們的民主程度也是他們的幾十、幾百分之一嗎?」

羅世宏(右)認為,「擴大公共媒體的規模與能量」是台灣新聞業的解方之一。左為政大新聞系教授馮建三。(劉郁葶攝)

羅世宏(右)認為,「擴大公共媒體的規模與能量」是台灣新聞業的解方之一。左為政大新聞系教授馮建三。(劉郁葶攝)

歐洲廣播聯盟(EBU)橫跨25個國家調查報告,證實公共媒體對民主及社會的貢獻:「當一個國家的公共服務媒體擁有的力量越大,這個國家越不可能走向極端主義,投票率較高,對於貪腐的管控也較好。」也有學者做了33個國家的比較研究,發現當一個國家的公共媒體有充足穩定的經費,以及獨立性的、結構性的保障,和該國的民主健全程度呈高度正相關

解方二, 修法確保新聞媒體從數位平台取得公平合理之分潤條件。解方三,新聞媒體訂閱費用抵稅額(Tax credits for news subscriptions)。解方四,平面、廣電及網路新聞媒體免徵營業稅(VAT)。解方五,地方新聞記者聘雇抵稅額(local journalist tax credits),並鼓勵媒體為偏遠、資源較匱乏的地區聘僱記者。

用基金推動新聞發展

解方六,成立新聞業振興基金,資金來源包括對超大型數位平台課稅。基金有許多種樣態。舉例來說,2018年1月,由BBC和News Media Association合作啟動「地方新聞夥伴計畫」與「地方民主報導服務」。至少到2026年以前,BBC每年會投入800萬英鎊(約1千萬美元、3億新台幣)與成功申請補助的地方媒體簽約,供地方媒體與新聞網站雇用150名地方民主記者(自2021年7 月起名額增加為165名),每名記者年薪補助2萬2千~2萬5千英鎊(約83~95萬台幣)。「地方民主記者」由地方媒體聘僱與管理,並由BBC為這些記者提供培訓。

「地方民主記者」的責任是報導地方的公共事務,與其他公共服務機構監督問責;而參與此計劃的地方媒體,都可以使用BBC新聞中心的區域新聞Audio與Video的檔案。從成效來看,雖然才執行2~3年,但此計劃已產製20萬則以上的地方新聞,可望繼續增加,平均每月產製4000則地方新聞報導。這些報導皆需上傳至News Bank,無償提供以及所有參與地方新聞夥伴計劃的地方媒體(目前約有1000家)使用。

另一種類型的基金為「國際基金」。International Fund for Public Interest Media 是全球性質的公益非營利、非政府組織,設立目的是提供資源支持中、低收入國家的獨立新聞業存續與發展。

該組織是在2021年9月成立,由菲律賓網路媒體暨事實查核組織Rappler創辦人、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瑪麗亞雷薩(Maria Ressa) ,以及英國BBC前執行長、《紐約時報》執行長馬克湯普森(Mark Thompson)共同倡議成立,並共同擔任該基金主席,基金預定募集10億美元,歡迎政府、企業與個人不附任何條件下捐款贊助。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瑪麗亞雷薩(Maria Ressa,上圖,取自Maria Ressa臉書)與英國BBC前執行長馬克湯普森(Mark Thompson,下圖,取自推特)共同倡議成立「International Fund for Public Interest Media」。

美國政府日前宣布捐贈3,000萬美元給該組織,台灣政府已響應號召宣布捐贈 100萬美元。羅世宏對此表示:「我是樂觀其成的,因為全球的中低收入國家,如果沒有獨立新聞業,全球的民主就會不斷惡化。獨裁、法西斯,各種人道悲劇,可能在各地上演。這是人類必須要共同承擔的責任。」

推動「公民新聞券」,讓民眾支持認同媒體

最後一個解方是設置「公民新聞券(news vouchers)」。羅世宏解釋,公民新聞券類似於馬英九執政時期所發放的「消費券」,以及當今蔡英文執政時期發行的「五倍券」,但不是用來振興經濟或買日常生活用品,而是用來支持民主與新聞。「公民新聞券」的精神主要是公家政府出錢,但由公民決定錢要用來支持什麼媒體

過去就有學者提出「公民新聞券」的先行概念,像是法國學者茱莉亞卡熱(Julia Cagé)等人在2020年倡議「民主平等券」 (vouchers for equal democracy)。國庫每年發給每位成年公民50美元(5美元面額10張)公民新聞券,由公民自行決定捐贈給哪一家媒體。若當年沒有使用或有餘額,不得累積到下一年度,也不能轉讓或轉賣給他人。

為了避免資源過度集中在特定媒體,每一家有資格被捐贈的媒體,每年只能從同一位公民手上受贈一張,且任何媒體不得受贈超過總數百分之一的公民新聞券。羅世宏補充:「如果捐太慢,抱歉滿額了,就只好想想社會上還有什麼媒體是可以支持的。」

「公民新聞券」類似「消費券」、「五倍券」,但不是用來振興經濟,而是讓人民捐給認同媒體。(劉郁葶攝)
「公民新聞券」類似「消費券」、「五倍券」,但不是用來振興經濟,而是讓人民捐給認同媒體。(劉郁葶攝)

另外,需要有外部獨立機制來監督什麼媒體具備受贈資格。委員會要有獨立性,成員需有記者代表、媒體的所有權人代表、學者專家或公民團體代表;委員任期四年,不得連選連任。

哪些媒體可具備「被捐贈」的資格有門檻限制。第一,至少要聘雇一個全職的記者,要常態性地產製內容,並提供一部分的內容給公眾無償閱聽。羅世宏補充:「假使某個媒體是訂閱制,還是要把一部分的內容提供給公眾看,特別是和公共利益有關,否則可能沒有人願意捐給你。」

第二,產製內容需為以「一般公眾為對象的新聞內容資訊(general-interest news)」,可以是政經、環境、性別、人權、兒少、勞 工、農業、食安、氣候變遷⋯⋯,純娛樂內容除外。

第三,媒體的形式不拘,不論是印刷、網路媒體或視聽媒體都有資格,且無語文限制。

第四,受贈媒體無政治立場限制,產權型態不拘,不論是商業媒體、低/非營利、公共媒體、大學媒體、社區媒體、獨立媒體⋯⋯皆可申請。

第五,必須要符合透明度要求,意即每年公布擁有該媒體超過1%股權的所有股東名單、股東的主要收入來源以避免利益衝突,以及該媒體的年度收支表、組織章程、組織治理結構。

第六,必須要符合倫理要求,簽署不接受任何形式業配的聲明,制訂並公布編採守則或製播準則,以免公共資金被用於資助虛假訊息或有害內容。

第七,其他可考慮納入的資格,例如廣告與政府標案不得超過該媒體組織總營收的一定比率(例如75%)。

原則上應有門檻,但初期不必設置太高門檻,開放各界共同討論資格條件;每年由外部的獨立監督機制評估,媒體是否落實這些倫理自律準則。

台版公民新聞券芻議

若在台灣推行公民新聞券,預算會需要多少?可能達到什麼成效?羅世宏預估,以台灣為例,18歲以上成年人口數約為1800萬,若每人每年有台幣1000元(200元面額5張),國家每年花費最多不超過180億元。

羅世宏分享公民新聞券在台灣推行後的運行模式、預算與成效。(劉郁葶攝)

羅世宏分享公民新聞券在台灣推行後的運行模式、預算與成效。(劉郁葶攝)

至於捐贈原則,每位公民每年捐贈同一家媒體組織,或抵用同一家媒體訂閱費以一張新聞券為限。每家媒體受贈或抵用新聞券的數量上限,為全國具領用新聞券資格者總人數的百分之一。換言之,每家媒體每年受贈新聞券總額上限為18萬張,亦即上限為3600萬元台幣。

羅世宏說:「我認為這會是一個很重要的民主的下水道工程建設。而且受益的不只有狹義的新聞業,這會是一個新聞業跟公民社會的核心基礎建設。」至於國家要支出180億,羅世宏認為,領取和花用新聞券的人不會那麼多,所以實際預算遠低於180億。

在績效方面,羅世宏認為在台灣推行「公民新聞券」後,可以讓多達500家以上規模不等、具基本誠信的新聞媒體或組織,以更具獨立性、公共性與符合專業倫理的狀態運作。初期可以以較小規模試行,例如先限定對象18歲~30歲的500萬公民,每人每年600元額度(200元券面額3張),再進行滾動式的政策調整。

最後,羅世宏勉勵:「我們應該給台灣民主一個更好的機會。」若「公民新聞券」在台灣試行成功,相信全世界都會肯定。當台灣社會有各種類型、大小不一的專業新聞媒體,有不用靠政府標案的公民團體,才有辦法發展出強壯、自主性高的公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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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蔡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