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法律規定,性侵案受害人可獲終身匿名,傳媒不得公開其身份姓名。想不到BBC 新聞竟不慎觸犯天條,相關新聞報導的負責編輯遂被告上法庭,幸而辯護理由獲得法庭接納而得以脫罪。這是BBC 的新聞編輯歷來第一次被控違反《1992年性犯罪(修訂)法》關於性犯罪受害人終身匿名的規定。事情緣於2018年2月6日,BBC一個電台新聞節目在報導當日謝菲爾德刑事法院一宗計程車司機強姦少女案時,在場播報的記者說出了受害人的全名,新聞播出不久,BBC已發現出錯,其後不再報出其名字,並向受害人致歉。英國檢察當局在半年後起訴該電台新聞節目的主編Arif Ansari違反匿名規定,該案本月17和18日經謝菲爾德裁判法院審訊後,以罪名不成立告終。
據有關規定,涉嫌違例的廣播節目其機構或負責編輯可被起訴,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000英鎊,而此一上限在2015年取消。早前,BBC已曾承認此事是一次嚴重失誤,但批評檢察當局要告就告BBC,而不該告個別的編輯人員,「這類一旦定罪時會帶來刑事紀錄的事情,應由公司而非個人出面在法庭答辯,免致編輯人員在處理法庭消息時帶著恐慌心理。」
在上星期的兩日審訊中,性侵案受害人並沒有出庭而由主控官讀出其陳情指出,當日在庭審之後聽到電台新聞說出其全名時感到無法置信,整個人都崩潰。
負責報導的記者Rickin Majithia當時已在BBC工作9年,但當上記者僅有一年,而當日亦是第一次奉派採訪法庭審訊案件。他作供稱,在場聽審時見受害人隔著一個屏幕作供,誤以為法庭上報出受害人的真名是她的假名,他亦毫不猶疑地後來在報導中說那名字是受害人的假名。當日在庭外進行報導之前,稿件已先傳送給主責的編輯Arif Ansari審稿;在報導播出十分鐘後,一名社工電話通知他犯下大錯。在該案審訊前,他因採訪工作關係已跟受害人有了聯繫,當發現出錯後他馬上跟受害人道歉,他並表示,他曾擬好一通致歉電郵,當日打算發給受害人,但上級則指示不用發出。在出事之後幾日,他已被BBC解除採訪職務。
遭起訴的編輯43歲的Arif Ansari(現任BBC亞洲網主管)作供稱,他認為該名採訪記者一向工作勤奮認真,而對於當日的法庭消息,他也如常審稿,從不懷疑記者誤將真名當假名。新聞播出後,經記者報告發現出錯已馬上在其後的報導抽起受害人的名字。
法官Naomi Redhouse裁決稱,她無法斷定該編輯在審稿時,曾有合理懷疑有關報導會違反受害人的匿名,遂裁定罪名不成立。 她並稱此乃一誠實的失誤,而本案對於法庭記者的培訓方面,將可帶來一些教訓。
可參閱報導:
BBC Asian Network head cleared over naming sexual abuse victim

何鉅華,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