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盛中的匱乏:傳播政策的反思與重構

編者序

數位盛宴中,如何讓匱乏的人民得以安身?

近年來數位科技的快速進展,創造了更多不同的媒體管道,也轉化了我們過去習以為常的傳統媒體形式。這些貌似愈來愈「豐盛」的媒體管道,在許多樂觀的論稱裡,往往以為會將自動地帶給人們更好的傳播內容。然而,回顧新科技發展的歷史,我們卻也發現,過去許多「新」傳播工具都曾經被賦予這樣的期待,不過在後來的發展歷程中,都逐漸為資本壟斷、轉而為少數私人利益服務,辜負了原來的樂觀期待。數位科技同樣面對類似的困境,例如,電視數位化後的多頻道,雖然理論上可以承載更多元化的內容,但是在大型跨媒體財團的壟斷下,卻往往呈現單一化的言論與節目。

新科技帶來新機會,卻無法自動成為解放力量。面對傳播新科技,過去學界分析多半集中在傳播內容形式的改變,而國家政策規劃則多半以提升產值為中心。然而,在媒體科技推陳出新的豐盛表象下,公民的傳播權利是否因此提升,欠缺足夠的分析與規劃。這樣的「匱乏」,促使我們重回傳播領域中的規範性研究,反思「傳播權」的意義與落實的可能性。

傳播權的概念,可溯及1948 年聯合國公佈的《世界人權宣言》第19 條所稱,「人人具有意見表達的自由權。此一權利包含擁有意見不受干預,以及透過各種媒介尋找、接收和發送消息和觀念的自由,不受疆界限制」。承繼了這樣的精神,1966 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了《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並於1976 年在締約國超過35 國之後生效。2009 年我國完成《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顯示臺灣沒有自外於國際,或者至少是認同兩項公約的進步意涵。根據以上這些國際公約所指出,可能侵害公民上述傳播權利的對象,包括了政府與商業機構。因此為了維護公民傳播權,社會的傳播規範、特別是國家的媒體政策,必須同時一方面節制可能的侵害行為,另一方面也必須透過對媒體市場秩序規範等手段,更積極地提倡與促進傳播權。

在數位科技快速進展後,近年來國際社會也對新科技的傳播權維護有所行動,例如「資訊社會傳播權運動」的推動。這項運動在其提出的《傳播權宣言》中指出,「要藉由資訊傳播科技來落實傳播權能夠提供政治互動、社經發展及文化永續的嶄新機會,必須以普及近用所有傳播資訊工具、以及世界上多樣的媒介為手段」。在此一國際性運動下所推動的「世界傳播權論壇」中,界定了傳播權的建立,必須藉由自由、包容、多樣、參與等四項原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之後所推出的廣電管制指導原則,即符合了傳播權這樣的概念,建構廣電管制應顧及的面向,包括獨立的管制機關、管轄權、執照、所有權及多元性、內容管制、其他公共政策目標及聚合等。

透過以上落實傳播權理念的媒體政策的一些作法,我們希望經由分析傳播環境中最主要的行動者─包括傳播工作者、業者、國家、以及公民等─之間的關係與發展後,以傳播權的作法來重構傳播規範,探討以政策創造理想傳播環境的可能性。我們回顧過去政府在各議題中所曾經扮演的角色、包括其作為與規劃之政策等,在「鑒往」之後,希望能夠提供我們「知來」的基礎。

數年來,「媒體改造學社」中許多成員將研究與社會實踐結合,進行了諸多相關傳播政策的主題探討及分析,其中包括了公共媒體發展、商營媒體的結構與內容規範、與傳播內容產業的提升等面向的思考。本書是由政大傳院頂大計畫補助成立之研究團隊,將前述媒改社之部分研究與社會實踐成果集結成冊,各章之主題與作者如下:(一)三十年崎嶇路:我國公視的演進、困境與前進(魏玓、林麗雲);(二)臺灣公共電視數位化與新媒體發展潮流之衝撞(程宗明);(三)電視無線變有線,管理有限或無限?(陳炳宏);(四)商營廣電媒體內容管制:從國家管制到社會共管(洪貞玲、劉昌德、唐士哲);(五)新科技下的報業與未來(王維菁、林麗雲、羅世宏);(六)音樂是公民文化權的實踐:流行音樂政策的回顧與批判(簡妙如、鄭凱同);(七)國際移工∕民傳播權的在地思考(陳春富);(八)匯流年代的通傳會權責:廣電節目的傳輸、生產與使用(代結語)(馮建三)。

在這些探討之後,我們希望不僅提出問題,更要提出一個可能的前瞻方案。在本編者序文後的表格(見表1),簡要整理了各篇之政策建議,可提供本地傳播與文化領域行動者作為參考及討論的初步依據。但我們也理解,重構傳播政策以追求公民傳播權的目標,並非一蹴可幾,仍須長期的耕耘與推動。我們在此一階段,並不認為已經涵蓋當代臺灣的所有傳播問題、也不認為我們已經窮盡了各種可能的方案,僅以目前這數項議題的傳播權角度分析當作起點,希望開啟臺灣社會對傳播與文化領域的政策對話與討論。

註:
編者為媒改社成員、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同時也為政治大學傳播學院「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核心研究群」子研究團隊《新科技產製與社會─以傳播權觀點論未來傳播的導向》召集人。

本文是前述研究案成果《豐盛中的匱乏:傳播政策的反思與重構》的序文,委由政治大學傳播學院「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核心研究群」子研究團隊《新科技產製與社會-以傳播權觀點論未來傳播的導向》召集人劉昌德撰寫。原文刊登於新聞學研究第110期第281-282頁,可連結http://mcr.nccu.edu.tw/110/110_10.html

本書的完成,有賴卓越新聞獎基金會的獎助,政大傳院頂大計劃的補助,卓新基金會胡元輝董事長、邱家宜秘書長、陳靜雲秘書的各項支援,與助理黃瓊慧的協助。當然,最重要關鍵在於參與寫作的多位作者與本書評審、及過程中參與討論的媒改社同志與其他團體或個人伙伴,編者在此一併致上誠摯謝意。

劉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