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暴事件不久前還在法院纏訟,但在這個意外之後,仍有許多主辦展演的單位仍希望透過聲光效果更吸引人群參加活動,至今各個展演的花樣依舊層出不窮。

另外像在台北市中心要建巨蛋,但四周車流在平日就密集,若發生狀況怎麼最快疏散人潮,還有很多爭議;而不是發生意外才有那麼多「怎會這樣?」的提問,這時雖然記者有新聞可做,卻只是報導更多的不幸。

不久前我在瑞士的旅途中,恰巧認識一位展演顧問公司的主管提勒曼(Tilman),他是專門負責大型表演的安全諮詢;在聊天過程中,提勒曼分享了許多基本常識和主辦活動所有人員必須訓練的科學素養。例如全金屬鐵架的場地很堅固,可是一打雷可能全觸電;又例如好幾千甚至上萬人在現場要怎樣疏散?也許透過一些啤酒攤位的設置,能達到分散人潮的效果。

這讓我想起多年前台中衛而康餐廳大火死傷嚴重的事件。當時我的老師,也是台灣第一位科學傳播博士謝瀛春教授曾撰文指出,櫃台人員欠缺科學素養,老闆也只管僱人工作卻沒科學意識,才會發生拿大量的水去撲救撒出的酒精而造成更大規模瞬間閃燃的巨災;這些潛在風險永遠不可能靠消防隊書面或臨時檢查機具而得以避免。提勒曼聽了這個故事後,也認為這些知識的確都應涵蓋在大型活動舉辦的事前教育中。

這點點滴滴雖不可能確保每個大型活動百分之百不出意外,但是可以因為周延考慮而降到最低風險。在奧地利與德國,這種大型展演的安全是專門知識,很早前就已經在大學有專門科系,但是瑞士相對比較落後,所以提勒曼很努力幫助瑞士在這些方面現代化。

在知道我是媒體記者後,提勒曼更有興趣了;因為他告訴我,主導這些大型活動的安全佈局,除了主辦單位與表演者之外,還有一部分責任是得注意如何與新聞媒體配合,讓活動前的報導與行銷內容,不只達到宣傳效果,更要注意是不是能妥善有效地藉著媒體,讓到場參與活動的民眾能預先知曉自己該準備的部分。

提勒曼說,尤其是所有活動宣傳照片,都會檢視是否具有降低參加活動風險的教育功能?例如活動若無法臨時搭建棚架,而現場又沒有足夠遮蔽物來阻擋陽光時,或者現場風很大,那參加者在衣服與其他裝備上該如何準備?這些都可藉著宣傳海報讓有意參加的人更加了解。

經過提勒曼的解說,再參閱他所服務的諮詢公司的網址(www.eventfragen.chwww.eventuality.ch),可以看到場地選擇、相關法律、安全預備、雷射煙火使用注意事項,如何測試評估,與相關在職講習等都有一一說明。因為沒有一次活動完全一樣,總得仔細考量。這兩個網址非常詳細,頗能供國內媒體從業參考。藉之為本,來觀察台灣大型室內戶外各種活動如何辦理。

與他碰面後幾天,翻起台灣正在進行的大型表演活動在報紙上刊登的廣告,可看到比較以明星姿勢為主,搭配一點美麗失焦模糊的背景。要說我們從未考慮用降低風險人人有責的思維來設計活動海報,考量藉此強化安全宣導,也許言過其詞。但是如果我們每次興辦大型活動也能像這位瑞士朋友所說的媒體操作考量,則可以降低現場服務人員的負擔和社會成本,讓與會民眾更能盡興而歸,不必老活在「靠不住」、「信不過」的不安當中。

先進國家的服務和落後國家的差別,不就在品質和可預測兩因素嗎?過去媒體在發生意外後有很多檢討性報導。但提勒曼說,德國、奧地利和瑞士花很多時間在多角度風險教導;他強調,通常大家認為這些風險維安是消防隊和警察的事情。可是消防隊和警察不是萬能的,他們的專業只是限於他們的職務與有限的局部責任,不能過度倚賴,更不可一味怪罪他們。

能有更專業的統合人才訓練,能善用媒體有效防範未然,比起意外之後醫療和訴訟以及許多表面不容易看見的代價,事前多花時間與一點代價就不算什麼。辦活動講社會責任,媒體經營講社會責任,兩者應一起在乎而投入預防。

台灣近年大型活動越辦越多,大型場館越建越多。大學最接近這些領域的有傳播與休閒事業科系。似乎教獲利、創意和生產的多,教安全、教相關科學素養的卻少。看看台灣每次重大災害之後相互指控和法院冗長訴訟與其他看不見的社會成本,如果今後各種大型活動事前報導,能慎重考慮圖像行銷的意義,不只美美的,還有嚴肅的教育功能,這個社會才「辦得起」複雜聲光的大活動,才能發動一次又一次有品質又很安全的活動。

周傳久,公共電視新聞部記者,負責製作新聞雜誌節目專題。

自1995年獲傑出新聞人員研究獎赴歐學習小朋友每日電視新聞後,多年來持續前往各國公共電視學習創新服務,透過卓新獎電子報等管道分享大眾。

2008年獲高師大成人教育博士後,研究各國因應高齡社會節目及在職訓練如何增進新媒體工作效能,期為為世界老化最快的台灣,共同找到更妥適的公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