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及其他台灣主要報紙,都以顯著篇幅報導了四台聯播奧運招致民怨的消息,同時也驚動了主管官署出面關切,逼使電視台在播出時間及插播廣告方面,作了一些修正,顯示大家都很重視奧運及觀眾權益。此事有兩重意義,其一團結的觀眾不容忽視,其二轉播奥運應有新的思維了。
隨着媒體的多元化,無線電視台寡佔市場,大把獲利的日子已經過去,在眾多頻道激烈競爭下,無線台若無新的經營理念,將使自已陷入困境。據説此次台、中、華、民等四台,以兩億四千萬元台幣取得聯合轉播權,而廣告只賣出了兩億元,等於毎家都虧本不說,還勞師動眾组團轉播,卻招來觀眾齊聲不滿與抗議,真是得不償失。
美國五大電視網近年在多元競爭下,日子也不好過。這次北京奥運由NBC取得獨家轉播權,由於美國舆中國的時差關係,精彩賽程都在美國的半夜或清晨,事前很多人不看好這項轉播,所以NBC戰戰兢兢做了大量宣傳與準備工作,除半夜直播外,並在隔天黄金時段重播錄影,結果初獲大勝。前幾天創下17%的收視,開幕轉播創下21%以上的髙收視率,使長時期居於落後的NBC為之雀躍。
台美兩相比較,我們看出端倪了嗎?也許我們不該採取聯播的方式。四台聯播是源自二十年前的三台(台、中、華)聯播,當時由於黨(中視)政(台視)軍(華視)掌控僅有的無線電視資源,為了一致對外,避免因競爭而抬髙轉播權利金,所以三台聯合,保留原有好時段播連續劇,以次要時段播奧運,然後再採廣告業務聯賣。當時觀眾只有三台没有其他選擇,所以收視率及獲利都在三台的掌握當中。
時至今日,在多元媒體髙度競爭及民智已開的情况下,仍以老思路面對新情勢,當然無法獲得好結果。俗語說:三個和尚沒水喝,更何况是四台聯播?大家聯合壟斷,分配項目、時間,仍以次要或半夜時段來播奧運,其實是沒有職業道德的。台灣與北京沒有時差,觀眾先在新聞中得知結果,然後再看半夜的錄影比賽,如此作業安排,當然會受到強烈的批判與抗議。
台灣加上公視只有五家無線電視,其中四家聯合壟斷,不顧觀眾權益,行政院的公平委員會及NCC都不作為,不依法行政,不知劉揆在看報之後,有何感想?前兩天劉揆才指責網路的主管官署界定不清,職責不明,而奧運轉播事關千萬觀眾權益,卻不見主管單位出來講話,讓公平會、NCC、新聞局三個和尚沒水喝,無法看到新政府有「馬上」採取行動的誠意。
如果台灣的電視只知道拿政府的錢,作「置入」行銷,不知引進現代企業的規劃、包裝、行銷等策略,不知邀請形象良好的企業來共同推廣體育,而只會搞壟斷、分配,阻斷了台灣電視水平的提昇,那麽,在往後換發電視台營運執照時,政府相關單位是否應該要嚴格考核與把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