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貞玲/台灣大學新聞所助理教授、 羅世宏/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本文原於97.07.14發表於媒體改造學社之媒改評論中,http://www.twmedia.org/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521)
立法院今天將審查第二屆NCC委員名單,相對於第一屆委員提名及審查的風風雨雨,第二屆委員組成少了憲政爭議,但委員將要面對的通訊傳播管制重任,有增無減。立法院不應輕忽審查程序!
立法院今天將審查第二屆NCC委員名單,相對於第一屆委員提名及審查的風風雨雨,第二屆委員組成少了憲政爭議,但委員將要面對的通訊傳播管制重任,有增無減。立法院不應輕忽審查程序!
證諸第一屆NCC的運作,我們主張,立法院應就NCC委員被提名人的管制理念與未來作為,進行實質審查,而非行禮如儀。至少有以下幾點,是立法院應該提問、被提名人應該公開回應者:一、被提名人針對通訊傳播管制的見解為何,應該攤在陽光下,接受公開檢驗。二、通訊傳播管制牽涉利益複雜,管制者應該如何顧及匯流現實、產業發展、多元需求與公共利益;如何在程序上廣納各方意見,在實質上有效規範通訊傳播秩序。三、針對第一屆NCC的施政,新一屆委員如何看待。管制者是否繼續依循解除管制方向、如何因應外資擴張與媒體產業集中、如何規範媒體亂象並振興台灣廣電媒體產業、是否繼續推動通訊傳播管制匯流法案、如何與政府其他部會在通訊傳播管制上責任分工等。
此次行政院所提名的NCC委員人選,多數為學者出身,專業性無庸置疑。但是,NCC委員需要的不只是專業,更需要對於通訊傳播所涉及的各方利害的認知、對於管制核心理念與公共利益的堅持,並且應潔身自愛、與業者保持適當距離。這些,都有待立法院透過嚴格審查,讓公眾有機會了解、檢視。
通訊傳播事業的發展,不只是國家經濟與全球化競爭之所繫,更是文化資訊流通與公共論域建構的關鍵,因此,負責推動國家重大政策的行政院,在通訊傳播管制上的責任,不只是提名NCC委員而已。
行政院需要提出國家的通訊傳播政策藍圖,毫不迴避地公開宣示,未來國家將如何扶植通訊傳播產業發展、建構何種通訊傳播秩序、如何有效解決存在已久的媒體亂象、如何結合政府各部門力量來推動政策。這些,都不是七名NCC委員所能一肩挑起的,需要行政院的擘畫和執行。
除了期待一個適格稱職的NCC,我們更期待新政府提出以公民利益與文化發展為依歸的、上位的通訊傳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