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阿扁下郷取暖及馬總統頻上電台護盤,我們不禁感嘆,媒體是否仍存有公正客觀的正義?
媒體身為所謂的「第四權」【註一】,所謂「永遠的在野黨」;但在今天的台灣,我們看到的是, 報禁解放後的台灣,不論廣播電台、無線電視台和有線電視台,大量釋放出新聞專業人員充斥台灣社會各角落,捍衛「第四權」的王冠,透過文字、聲音及影像告訴嬝炊j眾「事實的真相」,然而,事實的真相真如媒體所說的嗎?
就第四權的理論而言,監督政府、監督政治人物,本來就是新聞媒體的職責,可是,當媒體老闆或高層主管與被媒體監督的政治人物為至交,或相互為投資伙伴時,一幕幕宰制媒體的黑手從幕後走到幕前,政治人物與媒體老闆交流合作,製造虛假訊息,誤導觀眾;或以干擾性小動作,左右民意,製造錯誤數據,混淆視聽;不一而足。
在10月8日聯合晚報社論一文指出:「阿扁取暖、民進黨陪葬」;10月25日香港文匯報也提及:「頻南下取暖,阿扁造聲勢」 ;去年7月12日華視新聞播出「上台語電台講台灣 馬批謝弊案」;11月1日香港星島日報及台灣各大報均報導,馬英九接受台中廣播主持人文平先生錄音專訪談及「籲請台灣人禮貌面待陳雲林」;這些報導都反應出,長期來政治人物掌握、利用媒體公器,為自己的政治利益服務,媒體也喪失發揮第四權的主體性。
為什麼大多數的政治人物都偏好以「廣播」做為政見、或為己訴求的工具呢?原因很簡單,廣播是所有媒體中花費最少,但「號召力」卻是最強的一種媒體。簡言之,多數廣播主持人都擁有相當的「群眾魅力」,若又經宣傳號召,不論參加聽友會或是購買產品,其動員力都不亞於國防點召。若又有「名嘴」加持、民眾call in「相邀」,氣氛營造之下,「同仇敵慨」的心理往往一湧而起。以民進黨為例,在今年的830和1025大遊行中,幾乎綠營政要總動員,主動聯繫親綠媒體動員號召,每天播放「反共」歌曲、闡述「拒做共產子民」等語(2008.10.24民視新聞報導),無時無刻不進行「滲透和洗腦」的動作。
廣播的效應一般認為是「碳火效應」,意即它雖溫熱慢,但慢慢加溫,其溫度也是會燙人,所以廣播效能不容小覷。藝人、歌手喜歡上廣播打歌或宣傳,因為「收聽群眾多」、「年齡層涵蓋廣」,有時還有「情義相挺的免費專訪」。因此「政治人物」也看上廣播可以「一網打盡」的優勢,上了千遍也不厭倦。
傳播理論告訴學子,「媒體是監督政府的第四權」。但如果現在是第四權反被政府、黨政金主箝制、操縱,那「永遠的在野黨」及民眾真處於「挨打」、「逆來順受」的困境嗎?『「媒體的組織龐大,而且有極度資本化、逐漸集中化」的現象,一般來說,「擁有權自然衍生對媒體加以限制。」』(《大眾媒介與社會》P124) 引述以上這段話,只是在佐證政黨政治、資本介入媒體後,媒體扮演第四權(如果媒體曾經是第四權的話)的弁鈺N不復存在。 事實上就整個媒體歷史來看,媒體從來就不是—-過去不曾是,現在更不可能是平衡報導,真的有這麼難嗎?當民眾受到國家機器不當對待時,媒體真能撐得起第四權嗎?
【解釋名詞】
【註一】
第四權:賴祥蔚 新聞自由的臨摹與反思 (本文出處新聞學研究87期,頁97-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