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台灣開放報禁,但開放後報業問題頻仍。有鑑於此,本文檢視報禁開放的歷程及開放後的報業變遷。
本文認為,在長期的威權統治以及管制者的保護與放任下,報業的結構是扭曲的。報禁開放時,管制者卻被動、不作為,放任它持續變形。在缺乏合理的規範下,大報擴張,夾殺小報;大報內部又缺乏民主機制,老闆將報紙作為參與政治的工具;後進的財團報也模仿此種競爭策略,並變本加厲。台灣報業在惡性競爭中內耗,面對外來競爭時更難以抗衡。。
中時、聯合兩大報團投入資源,增加人力從事新聞競爭。在報禁開放前,兩大報即大舉招考記者、編輯、改版、試印,也添購快速的印報機(楊瑪俐,1987: 15)。《中國時報》的人數由2,000人增加到4,200人,一個月的人事費高達一億一千萬元;《聯合報》更有5,600人的規模(刁曼蓬,1990: 23)。
兩大報團在非新聞性的戰場上競烈廝殺。首先,它們投入促銷戰。這些作法包括抽獎、贈品。1989年,《聯合報》與《中國時報》分別投入二億多在業務推廣上(刁曼蓬,1990: 28)。例如當年《中國時報》推出訂戶、購買者有機會參加「千兩黃金、千萬現金大摸彩」來搶攻市場;《聯合報》也以「關心國事、兩千萬元大贈獎」來鞏固地盤;這兩項促銷的規模分別高達2,200萬元與2,000萬元(譚士屏,2000: 68)。
其次,兩大報團還投入低價競爭戰。報禁開放後,雖然各報曾協議報紙張數上限(六大張)與價格,但兩年內,兩大報「彈性增張」到十大張,而其價格卻與其他中小型報紙的定價相同(十元);此舉無異低價促銷(馮建三,1995: 7)。而且,兩大報推出晚報時,也在價格上夾殺《自立晚報》 — 當時的老牌晚報。《自立晚報》本來三大張、售價八元;而《聯合晚報》與《中時晚報》卻四大張、售價十元;為此,《自立晚報》不得已也增張(但所加的一張為廣告)並降價為五元。在選戰時,《中時晚報》更以每份一元的超低價來刺激買氣(彭美媛,1990a: 135)。《自立晚報》飽受壓力,大感吃不消。
再次,在發行通路上,兩大報團掌握派報系統。《聯合報》在全國就有1,400個分銷站(刁曼蓬,1990: 25)。《中國時報》也不遑多讓。兩大報團遍佈全台的發行通路,使得總社所編出來的報紙,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出現在全台各個零售商店,甚至送到訂戶手中。這種通路,叫中小型報紙望塵莫及,望路興嘆,經營愈加困難。
綜上所述可知,因為完全解禁,所以在報禁開放後,強者越強,大者越大。三年內,兩大報團在廣告與讀報市場的佔有率上,迅速由七成增加到八成(蘇蘅,2002: 75)。
兩大報以資本為後盾,發動新聞與非新聞的攻勢,重重地打擊了獨立報刊與新報。報禁開放的第一年,有122家報紙完成登記;到了1992年,雖有270家報紙登記,但只有58家真的出報(譚士屏,2000: 42)。其中,主要是舊報系推出的新報,其次是財團所支持的報刊。其他新報均很難生存下來。像是《首都早報》、《環球日報》以及《公論報》等都在報禁開放後兩年內休刊。連《自立晚報》(在報禁開放前頗有根基)在1994年也轉手。7由此可見,報禁開放後,大報縱橫市場,嚴重地壓縮小報;不少小型報刊中箭落馬,退出競賽。
然而,歷史的因素也限制了兩大報在市場上的定位。在侍從體制下,《中國時報》與《聯合報》的老闆由於有政治上的傾向及「關係」,因而過去能享有特殊的優惠。但是也因為過去的傾向及「關係」,他們主動參與了當時的政治鬥爭(即國民黨的主流派與非主流派之爭)(林麗雲,2000: 128-129)。而且,因為報禁開放時政府也未訂定產業民主的規範,因此報老闆的政治理念,經由其核心幕僚(即社方所提拔的管理階級)主導了言論政策與新聞偏向(習賢德,2007: 302-351)。但這樣的言論與偏向只反了應老闆的立場,而不是內部員工與社會上眾多讀者的想法。
報老闆的傾向不僅主導報紙的方向,也可以影響其位置。在1992年的退報運動中,《聯合報》老闆的立場就影響了它在市場上的位置。在國民黨內的流派紛爭中,《聯合報》老闆的意識型態接近過去國民黨的舊意識型態(終極統一),不同於當時國民黨主流派以及本土社團的思維(台灣本位)。1992年10月30日,《聯合報》頭版刊出中共總理李瑞環的談話,指中國大陸為了消滅台獨,將願意中止經濟建設,犧牲流血,前仆後繼,在所不惜。國民黨主流派及社會運動團體對此深表不滿;後者更指出《聯合報》是「中共的傳聲筒」,因此發動「退報救台灣」、「我家不看《聯合報》」運動,此即所謂退報運動。
面對社會團體的抵制,《聯合報》採取敵對立場。首先,對於退報運動團體的言論,《聯合報》認為其已構成「加重誹謗罪」,因此訴諸法律行動,控告這些團體的負責人。其次,在控告的同時,《聯合報》以整整三大版的版面表達其立場,批判退報運動。該報說,「何以我們這個社會的大多數,能容得下這少數人;而這少數卻欲藉反民主、反自由、反法治的手段,來傷害我們大多數人所支持的資訊自由的社會法則?」(《聯合報》,1992年12月29日: 5)。隨著訴訟官司的發展,《聯合報》與本土社團的衝突越來越高,其「反本土化」的形象也越來越深。之後,其在統獨的言論光譜上,也被放在「統派」的位置。8
相同地,在1995年後,《中國時報》也因為老闆的政治主張而設定立場。在國民黨內的流派紛爭中,《中國時報》老闆余紀忠的立場本來較不明確。但是當主流派的李登輝發表「兩國論」後,余紀忠即開始與主流派分道揚鑣。根據該報主筆的回憶,關於報社言論的方向,余紀忠會親自下達指令,要主筆改社論,而且主筆「只是代書」(楊渡,2008: 386-387;俞國基,2008: 166)。但是當《中國時報》的立場越來越鮮明時,也損失了部份(特別是南部)市場(田習如,2002: 78)。
由此可知,在沒有規範的情況下,兩大報團有得有失。兩大報團因其所累積的資源而不斷擴張。但是,也因為沒有規範(如產業民主),於是報社仍由老闆的意志主導,甚至與市場有了衝突卻無法自我矯正。在此矛盾之中,後起之秀如果有財團的穩定支持,便有機會挑戰兩大報的龍頭地位。
當《聯合報》與《中國時報》因意識形態而與市場產生衝突時,《自由時報》加碼進場,尋找生財之道。如上所述,兩大報維持優勢的方式,主要靠資本與促銷競爭 — 這也成為新聞戰場中無形的規則;也就是只有財力雄厚者才能進場。《自由時報》的老闆林榮三即挾帶資本,由房地產轉戰報業。而且他以對手為師,模仿兩大報的競爭手法,但推動更大規模的促銷。當《聯合報》被稱為「中共的傳聲筒」時,《自由時報》自號是「台灣人的報紙」,並藉此經營政商關係。
報禁開放前夕,《自由時報》開始從事新聞競爭。它招募人力,搬入台北市區;又跟上兩大報,添購高斯印刷機(《動腦》,1989: 22)。但是,兩大報先前早已累積了人力與經驗。在新聞上,《自由時報》無法立刻與兩大報一爭長短,並駕齊驅。在1989年,當《聯合報》與《中國時報》各有43億與45.3億的廣告量時,《自由時報》的廣告量才不到2億(1.89億)(王彩雲,1991: 13)。
為了打開市場,《自由時報》便師法兩大報,從事促銷競爭。如前所述,在1988年,兩大報分別斥資2億促銷。1992年,《自由時報》也投入1.6億促銷。一年內,其廣告額成長了七成一;由1991年的2.12億,增加到1992年的3.63億,但這距離《中國時報》的(1992年)57.38億與《聯合報》的54.46億,仍有甚遠,可謂瞠乎其後(《動腦》,1993: 19-20)。因此,在這場促銷戰中,《自由時報》所得到的廣告效益還是有限。
為了急起直追,《自由時報》再推「贈閱報」。1995年底,《自由時報》執行「贈閱計劃」,目標是都會區,9其中除了機構,還包括兩大報的訂戶。為此,《自由時報》一個月便投入約2,500萬到3,000萬元;當時該報自稱發行量已達90萬份;但根據《天下雜誌》的估計,其中三成為免費報(刁曼蓬、游常山,1997: 64-65)。該報的廣告量成長了八成三,由1996年的18.5億成長到1997年的34.0億,但依然比不上對手;同(1997)年,《中國時報》與《聯合報》還有65.5億與55.3億的廣告進帳(《動腦》,1998: 59)。因此,《自由時報》還必須再下猛藥。
《自由時報》最關鍵的一戰,是堅持壓低價格,絕對不漲價。1996年1月,當兩大報將售價提高到15元時,《自由時報》卻一直守在10元的價位。有些《自由時報》贈閱報的讀者本來是兩大報訂戶,可能由於訂費便宜之故,便轉訂《自由時報》。這波價格戰後,兩大報的發行量,掉了一成三到二成之間。《自由時報》接著又宣布「閱讀率為第一」,並將廣告價格調高四成(刁曼蓬、游常山,1997: 62)。之後幾年,《自由時報》的廣告量逐年增加:1996年18.5億,1998年增加到44億,2000年保持44.2億,但已超越《聯合報》(42.0億),2002年為40.8億,再趕過《中國時報》(38.9億),賺進最多的廣告量,可謂後來居上(《動腦》,1999: 36;2002: 57;2003: 39)。
在一面與兩大報打促銷戰時,《自由時報》老闆也與兩大報老闆一樣,把報業當成個人的政治工具。他將個人的意志加諸報紙(包括言論政策與新聞方向),表達對政治人物的好惡,保護個人的商業利益,還親自指導主筆群(曾嬿卿,1993: 247;林瑩秋,2002: 94-95)。而且,正如兩大報一樣,《自由時報》也沒有員工參與的機制,甚至規定不能設立工會。在沒有產業民主的機制下,老闆的意志與利益主導了《自由時報》。
又如兩大報老闆一樣,《自由時報》老闆也參與政爭。1990年代初期在國民黨分裂的紛爭中,當《聯合報》站在非主流派的立場與李登輝對壘時,《自由時報》則力挺主流派李登輝。接下來,正如兩大報老闆於1969年擔任國民黨中央委員一樣,林榮三也在1993年起擔任國民黨的中央委員。在此同時,《自由時報》也打出「本土牌」,標榜自己是「一份為兩千一百萬人所辦的報紙」,藉此與兩大報團區別開來。
對於《自由時報》的行銷策略與定位,兩大報深感威脅,但卻無法要求公權力介入。報禁開放時,兩大報鼓吹完全解禁,而管制者也未規範報業的市場行為(如競爭策略與公開商業資料),結果長期下來報業卻自食其果。在1994年,新黨與汐止鎮長廖學廣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介入《自由時報》的促銷。他們指出:《公平交易法》十九條規定,事業不得「以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而「有限制競爭或妨礙公平競爭」之行為。但是,該委員會仍認為《自由時報》沒有違法,理由是《自由時報》的促銷雖為「利誘」,但並沒有明確的發行數字足以證明《自由時報》的促銷活動已妨礙了公平競爭(楊仁烽,1995: 87);10而《自由時報》也宣稱,它爭取到的是《聯合報》與《中國時報》的讀者,而不是搶走了其他小報的讀者(馮建三,1995: 6)。
在一片廝殺聲中,台灣三大報鼎立(約自1997年之後)的結構大致底定。這三大報的言論政策與新聞偏向,受制於老闆的政治立場。報社內也沒有機制(如員工或讀者參與)來協助回應讀者的需求。但是這樣的經營方式卻作繭自縛。也就是說,各報各依其老闆的政治立場,分化成藍/綠報紙,抓住特定意識型態(如深藍、或深綠)的讀者。《自由時報》佔了綠色的地盤,而《聯合報》與《中國時報》則固守藍色的天空。最後,三大報也只能固守基本盤,不再有1980年代百萬大報的榮景。(本文為部分摘錄,詳細內容請參見《台灣傳媒再解構》一書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