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近日發表三月份媒體觀察報告,呼籲新聞媒體,在我國新聞自由排名連續下降,而媒體經濟質能遭到質疑之際,業界應抗拒置入性行銷,反覆查證爭議性新聞,審慎處理自殺新聞,重建已經受損的新聞公信力。
國際知名的「自由之家」4月29日公布「2010年世界各國新聞自由度調查報告」,台灣的新聞自由度已連續兩年排名下降,從前年的亞洲第一、全球第32名,降為去年亞洲第二、全球第43,今年再降為亞太第八、全球第47名。並由於經濟環境不佳,導致台灣媒體接受政府的置入性行銷,嚴重妨害監督政府的功能,甚至背叛專業,主動幫政府包裝成新聞宣傳,混淆視聽,欺瞞閱聽大眾。
「自由之家」認為,除「因有媒體遭受攻擊及政府壓力升高」,以及有中國台商購買媒體,根據買家的政治立場使媒體轉向支持兩岸政府,影響編輯政策的獨立性,均使新聞自由受到質疑,連累台灣在國際上的觀感,值得正視。
三月份的烏龍和爭議性新聞比去年同期38則及今年二月份47則為多,合計高達58則(參見附件)。大多是查證不足,未能掌握正確消息來源,或憑常理和傳聞臆測推斷,或流於「主觀建構」編寫,缺乏公信力,更有違新聞專業原則。此外,各主要報紙處理自殺新聞不夠慎重,媒體須以同理心遵守國際規範處理,主動檢討改進,以負起社會責任。
新防會並統計評比三月份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依序為:中國時報24則(含更正3則、置入4則)、蘋果日報15則(含更正10則)、聯合報12則(含更正2則、置入4則)、自由時報5則(更正1則)及聯合晚報2則;合計58則,刊登「更正」者16則。三月份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示意圖和照片,依序為:蘋果日報23則(含自殺9則)、自由時報18則(含自殺9則)、聯合報6則(含自殺5則)、中國時報6則(含自殺3則)、聯合晚報1則(含自殺1則);合計54則(含自殺27則)。(參見附錄)
三月份的烏龍和爭議性新聞犖犖大者如:「馬政策指示:營區東移釋西岸精華地」,結果只是「構想研究中,尚未形成政策」;再如「漢光演習 首見炸船封港撤退」結果「海軍參謀長姜龍安表示,這次演習的科目中沒有炸船這件事」;又如27日馬總統出訪南太平洋友邦期間,發生南韓天安艦爆炸沉沒的事件,馬總統在海外召開小型國安會議,甚至啟動國安機制。不過國防部長高華柱在3月31日立法院備詢時,說法卻和總統府不同,他強調沒有啟動國安機制。高華柱回應表示,「這個不叫國安機制」,「這是報紙的表達」(前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證稱:國安機制是個通稱,包括國家安全會議、國家安全會議的高層會議、國家安全會議的幕僚會議、國家安全會議的工作會議。 … 若各相關單位本已依權責各自為應變措施,所謂啟動國安機制,僅具宣示作用,表示政府相關單位已各依權責採取因應措施,用以穩定社會、安定民心之宣示性效果而已)。
再者,爭議性新聞除勤查證,亦須客觀公正平實處理,而非媒體互批,或強詞奪理,反而對閱聽大眾不公平。譬如大學生的嗆胡志強「亮刀」事件,五家主要報紙對此則敏感性新聞,皆有不夠平實完整缺失,且「亮刀」說法不一,有謂拉扯中發現美工刀,亦有說為自衛掏刀,還有懷疑「有備而來?」連警方的說辭亦不同(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台中地方法院簡易庭依法裁處)。換言之,鄭姓大學生應是一種保護自己的「自衛」動作,並非是拿美工刀衝到胡志強身邊(旁有隨扈、職員),而是情緒激動地衝到正欲離開的胡一行人前面嗆聲,當被圍住時才有美工刀掏出的動作,顯然屬於言行上的驚慌失措層次,扯不上「嗆胡又揮刀」的圖謀,或是先「亮刀」威嚇以「嗆胡」等等;但一經媒體誇大渲染報導後(有刻意編排操弄之嫌,淪為「主觀建構」式的編寫),卻變成「亮刀嗆聲」疑似預謀暴力的事件,實不無過當,此對言論自由或民主教育,皆屬負面。另如里昂證券的報告譯述,變成「英文比賽」,淪為「各自表述」,並不恰當,因為新聞工作者除須有詮釋及發掘真相的能力,還須提供真實、可靠的正確報導,更需對閱聽大眾負責。
其他還有14日「傳夫妻發生衝突,家暴中心獲報訪查 小S(徐熙娣)否認遭家暴」,錯不在有小S的否認平衡報導,而是根本沒有「家暴」這回事。又如26日以「薰衣草」等偶像劇走紅的藝人許紹洋涉嫌教唆開槍事件,各報查證不足,結果檢方排除許加入黑幫的嫌疑,身分變傷害案被害人,然媒體的報導幾毀掉許紹洋的形象。同時張冠李戴的報導亦多,譬諸將「美國駐中國大使洪博培,誤植為中共駐美大使」、將『象隊新人張志豪』誤植為『牛隊新人張志豪』,還有歷史學者兼作家黃仁宇已過世近十年,還能在報上表達對汶川地震的看法的謬誤報導。
至於三月份違反新聞倫理規範者亦高達54則(含自殺27則),比去年同期48則及二月份為高。譬如賈靜雯爭女監護權,屬藝人家務事,但報導卻巨細靡遺顯與公共利益無關,而刊用未成年女童照片,亦有違「兒少法」規定;再如女藝人「破處」新聞的大肆渲染,類如「破處:等待值回票價」、「男人要貨比三家,處女守身37年,初夜值回票價」、「卸下最後處女牌坊」等等,箇中編寫已侵犯隱私權;尚有媒體均報導小S(徐熙娣)硬上華仔(劉德華)的麻辣飛撲鏡頭或照片,麻辣問房事亦有負面教育效應,不值得鼓勵。
三月份觀察報告所指出的置入性新聞現象,事實上長期存在。
有關社會新聞違反倫理道德規範方面,近年相當泛濫,光是去年全年違反類此的規範便高達521則,值得正視和檢討改進,現更推陳出新,光怪陸離,亦以社會和影視新聞為最。在今年四月三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後,除保障涉及公共利益的新聞自由,但對媒體採訪相關的個資及隱私,已有較為嚴格的規範,使得新聞報導至少在形式上能更正確、更客觀地反映與解釋各種社會現象,值得媒體重視。
媒體是社會公器,媒體工作者既要堅守新聞專業自主權,亦要加強自律,才能發揮正向的影響力。類如政府以置入性行銷手法「買新聞」已嚴重影響新聞專業,而財團和廣告主與政府之間,若互為依存關係密切,甚至涉及兩岸政府政治立場,勢將更導致偽假新聞充斥,失去公信力,根本無法滿足社會「知的權利」,並促使台灣新聞自由大倒退。顯然今天台灣的媒體必須發揮道德勇氣和敬業的精神,本諸誠信的態度,方能維繫新聞事業的核心價值不墜,以贏得社會信任和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