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匯流法制政策學術研討會暨高峰論壇場次三:數位匯流與消費者保護/李嘉霖


(陳清河ˋ蘇錦霞ˋ黃明陽ˋ李禮仲ˋ關尚仁ˋ賴祥蔚ˋ雷倩ˋ謝穎青ˋ江耀國ˋ林志峰)

  4月28日於世新大學舉辦數位匯流法制政策學術研討會暨高峰論壇,其中第三場議程主題為數位匯流與消費者保護,邀請到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錦霞、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副秘書長黃明陽、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李禮仲、世新大學教授關尚仁、台藝大廣廣電系教授賴祥蔚、前立法委員雷倩博士、太穎法律事務所律師謝穎青、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江耀國、台灣寬頻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副總裁林志峰九位來談數位匯流下的消費者保護議題。

日常消費生活受數位匯流影響

  其實關於消費者保護議題,不論在何種產業下都是被關注的焦點。從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所提供的資料顯示,電信一直都是高居消費爭議申訴前五名。這樣的情形在數位匯流後情況會更加劇烈,因為電信產品越來越多元與複雜化,而且我國傳播媒介消費者權益長期未受重視,因此,此場論壇即是希望透過多方專家的討論,替未來數位匯流後的消費者保護政策提供參考意見。

  論壇首先由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蘇錦霞開始,她認為數位匯流對於消費者來說,仍有許多不確定之處,無法讓消費者安心。此外,目前消費者生活上的食衣住行幾乎都開始受到數位匯流的影響,但是目前政策上對於消費者的保護卻看不到,民眾更可能因為年齡或是城鄉差距,導致所謂的數位落差,而這樣的數位落差將會對消費者的權益有所損害,因此她強調知的權利將是消費者保護最重要的一環。

未來的消費者保護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副秘書長黃明陽則針對未來消費者保護可以努力的方向提出建議,他從消費公平、消費安全、永續消費三個面向來談。其中消費公平中也特別強調消弭數位落差,如透過擴展高速寬頻網路的普及率、增加網路連線速度與促進費率的改善,同時也要增加對消費者關於自身權益的教育與宣導,並且讓消費者表達意見權。消費安全部份則建議未來政策必須保障消費者個人資料保護,以及對於不實的廣告內容加以取締。

傳播政策都忽視消費者權益

  世新大學教授關尚仁則指出,台灣長久以來的傳播政策都忽視消費者權益,他以定型化契約為例,都只有最低限度的保障,另外,因為消費者的媒介素養也不足,不了解自身權益,因此未能形成市場的平衡力量。因此,他認為未來法規必須訂定專章,揭示消費者權益保護重點,並且強化定型化契約之消費者保護條款,此外業者也需推動消費者相關教育與素養。

管制與市場機制兼顧

  太穎法律事務所律師謝潁青則表示,因為未來寬頻將是趨勢,但是政府政策上對於產業的過度管制,讓業者不願花錢投資,這其實對於消費者權益來說,無疑也是一種傷害,因此應該開放市場限制,增加消費者選擇,改以事後懲處以及便利消費者訴訟,促進消費者訴訟的原告機制則可以透過指派義務律師以及免除預納裁判費來實踐。

  最後由主持人世新大學新聞傳播院長陳清河替整場論壇進行總結,他表示目前大家談到數位匯流,仍認為只是一種現象,但未來的數位匯流必須實踐為政策,才有可能替全體消費者帶來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