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傳媒業一直存在接受餽贈的不良風氣,英國社會為遏止歪風,已從立法著手,新近推行的一個新的反腐法例,正使業界大受警惕,慎勿誤墮法網,淪至鋃鐺入獄。
新的防止賄賂法(Bribery Act)7月1日生效,英國法律界人士將之解讀為可能是世界上最為嚴苛的反腐肅貪法例之一。新法訂明,賄賂行為乃提供金錢上、或其他利益,意圖誘使收受人“不當地”履行一個受到信任的職位,或“不當地”履行一項本應秉公忠誠而為的“職能”。
收授雙方均會受罰,違者個人可被判十年以下徒刑,兼可罰鍰,鍰金不設上限;而違例公司可被罰鍰,不設上限。
英國一名專攻傳媒法的律師Ben Whitelock指出,新法最關鍵處是如何闡釋“意圖誘使不當地履行職務”,若以刊出文章為例,要證明其非常離譜,則有一定困難。
不過,他已提醒業界,必須提高警惕,接受餽贈真正可大可小的。
時尚版編輯自我揶揄一番
在新法推行後,一家雜誌的流行時尚版編輯以匿名方式在《泰晤士報》發表文章,對業界目前的不正之風,大加揶揄一番。她說,在她辦公桌下及地面,就已擺放著多個禮品紙袋,都是兩星期來一些公關業界送來的,拉拉雜雜,總值應在三千鎊以上。其中有一個黑莓手機(200鎊)、一對包頭淑女鞋(190鎊)、一對皮靴(340鎊)、一個皮製手袋(850鎊)、一個數位照相機(60鎊)、一件皮製夾克(240鎊)、一對鑽飾耳環(110鎊)。她說,她正用來寫這稿子的電腦,是一部售價999鎊蘋果電腦,也是由一間專造手提電腦皮包的新公司送來的禮物。
她說: 「我是一家雜誌的流行時尚版編輯,這正是我們這一行業的骯髒小秘密…我們工資之低,說來你也不會相信,我們就是經常靠這些價值以千鎊計的免費餽贈,補補貼貼吧了。」
她又說: 「如果人人都因為新的防止賄賂法例而認真起來的話,那麼,我現在的生活方式就要宣告完蛋了。」
不正之風根深蒂固
律師Ben Whitelock在評論這位編輯的事例指出,送禮方,如公關公司,及該名編輯,都有可能觸犯法例。在新法之下,收受賄賂意圖“不恰當”地行使職能,本身就屬犯罪。是否定罪,將取決於對送禮效果的“期待”如何界定。
該位律師指出,英國一般大型傳媒機構在防止僱員受賄方面多已做了功夫,清楚訓示屬下編輯記者若收受任何禮品,不可據為己有,所收禮品屬於公司財產,通常情況會由公司方面轉送外間慈善團體。不過,很多小型出版商則不一定在這方面訂有週全的內部規定。
對於業內的收受餽贈不正之風,該名流行時尚版編輯撰文表示,這一風氣在業內早已根深蒂固,或許要經過業內一整代人的努力才可糾正,至於公關宣傳工作者方面,而今恐怕也要重新部署宣傳推廣之道,更要放棄往常所慣用向媒體業送禮的手法。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本文作者聯繫郵址:edwardho40@hotmail.com
可參閱報導:Could accepting freebies land journalists in jail? – Press Gazet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