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媒體盛行追蹤揭發各類名人聞人的私隱,當然也經常遭到控訴侵犯隱私權,但近期一宗侵犯隱私權的投訴則比較特別,因投訴者是一名惡名昭彰的殺人犯,他向英國電信監管局(Ofcom)投訴電視台播出的特輯侵犯了他的隱私權。不過,電信監管局經研議後,已將投訴駁回。

Jeremy Bamber,照片引自http://en.wikipedia.org/wiki/Jeremy_Bamber

  該殺人犯Jeremy Bamber早於1986年因殺人罪被判終身監禁,案中五名遇害者是他富有的養父母、他自己親姊及她一對六歲孖仔。慘案是在埃塞克斯郡(Essex)一處位於郊外的莊園發生。殺人犯一直聲稱冤枉,並辯稱乃他親姊患有精神分裂病,在槍殺各人後飲彈自盡。

  該殺人犯投訴天空電視台(Sky TV)播出的關於此案紀錄片內容對他極不公允,侵犯了他的隱私權。該節目名為「弒父殺母-Jeremy Bamber的故事」,內容詳述警方調查慘案整個過程,內有很多關於Bamber本人的舊照片和錄影片段,也訪問了他多名親友故舊、幾名採訪此案的記者,及一名精神科法醫Kerry Danes。

  據英國電信監管局的報告稱,Bamber在訴狀中指該精神科法醫Kerry Danes與他從未見面,但卻將他不正確地描述為一名精神病患者,這對他極不公允。

  他又投訴節目內容過於仔細描述及嘲笑他的性傾向,而性傾向問題與他之所以被定罪根本毫無關係。

  英國電信監管局駁回投訴。報告指出,Bamber在法理上有其隱私權,然而,廣播機構亦有言論自由權利,而且深入探討有關Bamber本人以及兇案可能動機的種種證據乃符合真正的公眾利益,這比他的隱私權受到侵害就更為重要。

  簡單的說,法律面前,人人享有隱私權,但窮凶極惡的殺人犯則屬例外。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本文作者聯繫電郵:edwardho40@hotmail.com

可參閱報導:Killer loses privacy complaint over Sky documentary – Press Gazet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