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聽醜聞獨立調查三星期來的公開聆訊,多個明星名人逐個登場大吐苦水,細訴如何遭到報界纏擾偷拍私人生活,或申訴懷疑曾被報界竊聽電話留言的種種往事。這些證供內容說來也沒有什麼新意,反而從了解英國傳媒運作的角度來說,大家可能更有興趣知道此次事件的“奸角人物”—英國報業的記者如何對事情作出交代。
在英國,竊聽或駭入電話留言信箱是非法的,這已於《2000年規管調查權力法》(Regulation of Investigatory Powers Act of 2000) 中有明文規定,而該項犯罪不得以公眾利益為由抗辯。《世界新聞報》曾有一名編輯連同一名私家偵探於2007年因竊聽定罪入獄。同時,自7月間,竊聽醜聞鬧大導致媒體大亭梅鐸旗下新聞集團迅即將《世界新聞報》結束後,目前該報已有十多人遭警方拘捕。
在本星期的獨立調查公開聆訊中,一名《世界新聞報》前任編輯則為報界竊聽行為提出了他們的說法。
「對民主是一件好事」
對於觸發獨立調查的遇害女童Milly Dowler的留言信箱曾遭《世界新聞報》記者竊聽一事,前任專題組副主編Paul McMullan (該案2002年發生時他不在該報工作)作證表示:「同事們的出發點是基於善意,也是光彩的,大家都盡力找尋那失蹤女童。警方極之無能,一直追查不到兇徒,及時阻止兇案發生。…新聞界及一個自由報業涉入這麼一個灰色地帶,對民主是一件好事,對國家也是好事。」
他更舉出一些例子為報界竊聽電話留言而辯護。他說:「竊聽前任副首相John Prescott的留言信箱是合情合理的。…利用竊聽留言手法來查出他跟女秘書私通一事更是合法的,因為他是將英國介入伊拉克戰爭的政府一份子。」
McMullan又說:「做新聞,為了追求事情真相,總要破除重重障礙,以致闖入灰色地帶,當需要用到竊聽方法時也是為了公眾利益,這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他聲稱,公眾有興趣知道與公眾利益本身並無分別。「難道只有MI5和MI6 (軍情五處和軍情六處是英國的情報組織,前者主理國內,後者國外) 的人員才可以竊聽嗎?過往將近20年,我們實際處身於一個自由社會,使我們可以用竊聽手法回敬他們。」
英國報界一向盛行竊聽手法
他作證說,英國報界一向盛行竊聽手法,並非事不尋常,《世界新聞報》只是其中一個最低程度的違法者,其他行家更差得多的。
去年,這位從事新聞工作20多年的記者也曾在一個學界演講場合中承認,駭入別人的電話留言信箱簡單容易,連很多學童都曉得的,他說以百萬計的英國學童天天都在做這回事。
McMullan曾表示,他也曾為了採訪一宗偷運毒品案新聞而駭入過有關人物的銀行帳戶、醫療紀錄及電話留言消息。
他又說:「駭入別人留言信箱實際上是三流記者才慣用的技倆,因為這只可以得到三流的消息…無人會在留言中留下些重要說話,重要的都會在實際通話時才說的。」
對於此一類問題,英國前任公共檢控總長Sir Ken Macdonald曾經表示,有記者因駭入留言信箱定罪入獄與兒童駭入留言信箱的分別,是在於前者將所得消息在報上登出。
他指出:「當局是否提出檢控會先考慮兩個方面,一是要有勝訴機會,另外,檢控須符合公眾利益。有很多案件的犯罪者之所以未被檢控,往往是因為未涉公眾利益。」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本文作者聯繫郵址:edwardho40@hotmail.com
‘Coulson brought hacking wholesale to NoW’ – Press Gazet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