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中集團併購中嘉網路,經過NCC審查18個月後,終於在2012年7月25日通過,後來又發生黃國昌走路工事件,引起軒然大波。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媒體改造學社、媒體教育觀察基金會等團體在2012年9月1日記者節發起「你好大,我不怕」反媒體壟斷大遊行,提出「要新聞專業、要旺中道歉、要求NCC監督、反媒體壟斷」四大訴求。當日下午從台北市艋舺大道的《中國時報》大樓出發,而終點在仁愛路的NCC。根據平面媒體的報導,超過九千名公民走上街頭參與遊行。就在反媒體壟斷大遊行之後,富邦蔡家也傳出要併購壹傳媒旗下的《蘋果日報》、《爽報》與《壹週刊》等平面媒體,也引起901反媒體壟斷遊行聯盟的關切,於9月12日發表聲明反對此媒體併購案。媒體併購的戲碼,已不斷地在台灣上演,面對此公民反對媒體壟斷的訴求,是時候推出反壟斷法了。

蘋果賺到了?

  旺中併購中嘉網路,經由NCC審議18個月後,終於在2012年7 月25日以添加3個停止條件、25個負擔的附款過關。隔天,旺旺集團負責人高分貝駁斥NCC添加的附款,堅持不賣中天新聞台。反觀壹傳媒集團旗下的《蘋果日報》、《爽報》與《壹週刊》等平面媒體出售給經營電子媒體的富邦集團,卻不用受到NCC的管制。同樣都是橫跨電子媒體、平面媒體與網路的媒體事業體,旺中集團必須受到NCC的重重把關,而富邦集團向壹傳媒集團購買平面媒體,NCC卻無置喙空間,顯示法律有所缺漏。

  依據《憲法》第7條揭示的平等原則,相同事件必須相同處理,但如果有正當事由,可為不同的處理。旺中集團負責人蔡衍明擁有的媒體版圖,包括報紙、雜誌、電子報、無線電視、衛星廣播電視,2010年底欲進軍有線電視系統,歷經18個月的千辛萬苦,才獲得NCC的同意。然而,「同意」並非立即生效,而旺中集團必須履行與中天新聞台完全切割等停止條件,NCC的核准併購才發生法律上的效力,在此之前,旺中集團尚未入主中嘉網路。

  相較之下,富邦集團擁有衛星廣播電視、有線電視系統與電信(台灣大哥大),欲從電子媒體跨入平面媒體的領域。富邦集團旗下的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台灣第一大多系統經營者,加上台固媒體所控制的系統,兩者相加之後,全台有線電視訂戶數已瀕臨《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1條第1項總訂戶數三分之一的上限,遠超過旺中集團想要併購的中嘉網路,富邦集團上游自營或代理的頻道,也未必比旺中集團少。若是富邦集團出手併購全台閱報率第一的《蘋果日報》與極具顯響力的《壹週刊》,影響力將遠超過旺中集團。同樣都是跨媒體經營,旺中必須花了18個月的時間說服主管機關,而富邦集團卻輕鬆入主,相形之下,壹傳媒與富邦真是賺到了。

  因此,主管機關應儘速推出反壟斷法,儘快提案給立法院審議,填補法律漏洞,回應公民團體與學者的訴求,制定反媒體壟斷法。反壟斷法,不只要規範跨媒體集中度的問題,更需要填補上述-主管機關無法審查的法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