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作者劉峻谷
-世新三專編採科(1988年畢業)
-美國愛默生學院(Emerson College)大傳研究所碩士(1995年畢業)
-曾任台灣日報記者、聯合報資深記者、蘋果日報法庭新聞中心副主任。
工作二十年,有十七年在泛稱為社會新聞的警政、司法新聞中打滾。去年我決定暫停工作一年,讓自己沈靜,想想未來的路。回顧所來徑,我在司法新聞領域收穫頗豐,有機會在法院觀覽人生百態,其中幾個故事深深打動我的心。我整理採訪筆記和參考判決書,改寫成十二個短篇故事。
在我的眼中,法院人世間恩怨情仇的匯集地,大家都到法院找正義,但有人打官司十年找不到正義;向法院討公道,卻得到離婚判決;也有原諒撞死兒子的肇事者的大愛故事。原來正義不在法院,正義在當事人心中,在雙方化解怨仇,打開心解的剎那,同理心和愛昇華為正義。
我也看到媒體的報導往往是一刀兩刃,顧及讀者知的權利,卻往往傷到當事人的隱私。不顧分寸的地挖掘內幕,呈現隱私的報導,比司法判刑更嚴厲更傷人,媒體有權在司法審判之外,再對當事人給予第二次審判嗎?
這十二個故事是我採訪的真實案例,有悲有喜有無奈,我想與大家分享罪與罰是否有等值的正義?媒體報導的分寸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