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真實司法新聞改編之小說《判決人生》的三章,作者為為資深司法記者劉峻谷先生。

  張建鈞站在偵查庭裡頭低得不能再低,對檢察官的訊問他都點頭承認。他沒想到事情會演變成如此場面,以後還有臉見人嗎?尤其想起對他「愛之深,責之切」的父親,更感愧疚。

  「你們發生幾次性關係?」檢察官語氣平和地問:「說明過程。」

  「兩次,去年八月到波波汽車旅館,她先去淋浴間洗澡。」張建鈞越說越小聲:「她在洗澡時,我進淋浴間,從後方抱住她,她沒有拒絕。幾天後,又去雨雲汽車旅館。我沒有強迫她。」

  檢察官點點頭,他的說法與女學生的說法一致。昨天女學生對這一段過程的的說法是「兩情相悅」。檢察官問:「張先生,還有要補充的地方嗎?」

  「我知道錯了,已經與她母親以六十萬元和解。」

  「民事部分雖然和解,與十六歲以下沒有性自主權的少女發生性關係,仍然犯法,而且是公訴罪,本檢察官會將你起訴。」檢察官闔上卷宗說:「但將來法官會考量你認錯的態度,可能酌予減刑。」

  張建鈞點點頭表示知道了,接著在電腦液晶螢幕仔細看完筆錄。書記官列印筆錄交給他簽名具結。他深吸一口氣,勉強握住筆簽下「張建鈞」三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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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建鈞三十五歲,大學國文系畢業到這所國民中學任教迄今十二年。他從小立志當老師,看到為人師的父親受學生敬愛,被鄰居親友敬重,教職之於張家有如天職。他的功課名列前茅,可以輕鬆考取熱門科系,但大學聯考卻毫不猶豫把第一志願填到師範大學,畢業後如願執教鞭,與父親一樣春風化雨,教育英才。

  張建鈞與大學同校的女友結婚,張太太是老師;他弟弟後來也當國中老師。張建鈞在學校網站的自我介紹中「最得意的事」,是「全家人均從事教育工作,可謂一門忠烈」。

  張建鈞婚後,育有四歲兒子、未滿一歲的女兒。他在學校任教的風評不錯,敢承擔責任。學校福利社經理出缺,大多數教師想到管理福利社複雜的收支,莫不視為畏途,託詞迴避,只有他二話不說扛起經理職務。

  他常穿著海軍陸戰隊的迷彩軍裝帶學生一起運動,和學生打成一片稱兄道弟,也不吝分享日常生活的點滴,學生給他取了個「老頭」的綽號,他也不以為杵。

  張建鈞的家庭生活美滿,教學工作平順,直到成為一名十三歲單親家庭女學生的班導師,他的人生起了化學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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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歲的娃娃發育得早,小小年紀卻婷婷玉立,清秀甜美,長得比同年齡的同學成熟。根據學校的調查資料,娃娃來自單親家庭,與母親相依為命。媽媽忙於打零工維持家計,沒時間關心娃娃的功課和生活情形,致使她從國小畢業升上國中以後,出現適應不良症候群,蹺課、蹺家,跟著中綴生廝混,染髮搞怪。她這些超齡、脫序的行為,是喚起大人關注的訊號。張建鈞是她的導師,自然關心她的課業和生活情形。
 
  張建鈞找機會與娃娃的媽媽懇談。她說:「我每天忙著工作,管不了她的生活,我知道她習慣晚睡,早上起不了床,上學常常遲到,拜託老師盯著她,功課可以過關就好,我只希望她能順利國中畢業。」
  
  受人之託,忠人之事,何況是自己的班上的學生。張建鈞自此特別盯著娃娃的生活作息,在學校盯她的功課:「每一科功課都要寫完,讓我看過後才可以回家。」他犧牲下班時間,放學後留下她和幾個功課較差、沒錢去補習的學生做課業輔導。每天寫完功課是生活正常化的第一步。

  放學後到睡覺前這段時間,張建鈞會打電話到娃娃家裡,「娃娃,十點了,時間到了,該上床睡覺。」或「數學複習了嗎?有沒有看電視?」

  「沒有看電視。」娃娃回答:「我乖乖複習數學,還預習了明天的英文課。」

  「很好,明天給妳鼓勵。」張建鈞笑著說:「記得明早遲到要打屁股。」

  缺少父愛的娃娃也慢慢習慣依賴張建鈞,她與哪個女生吵嘴,哪個男同學愛惡作劇拉她的頭髮,都會向「張老師」傾訴。每次她打班上同學的小報告,惹她不高興的同學隔天就會被「老頭」唸幾句,令她相當得意,在同儕之間有了一種莫名的驕傲,同學都知道老師疼她。「如果張老師是我爸爸那該多好。」她曾經這樣幻想過。

  張建鈞在輔導過程涉入娃娃的生活愈來愈深。剛開始關心她的功課,透過她了解班上同學,便於管理和掌握學生的動向。漸漸地,他的關心延伸到放學後,他叮嚀她:「要吃晚餐,不要吃垃圾食物。」、「不要花太多時間看電視」,甚至女孩長大蛻變為女人的發育過程,他也給予建議。不知不覺中,他扮演起父親的角色,甚至逾越了父親該關心的範圍。

  「這個星期妳又遲到兩次。」張建鈞為了她好,不得不使出殺手?。他將娃娃叫到他的辦公桌前,嚴肅地說:「每天打電話叫妳起床還遲到,這招對妳不管用。從明天起,我去載妳上學。每天七點十五分在巷口等我。」娃娃乖順的點點頭,轉身離去時偷偷扮鬼臉,暗自罵了聲:「死老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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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段師生溫馨接送情,發揮了效果,娃娃上學不再遲到,也拉近兩人的距離。娃娃在車上會告訴張建鈞,媽媽昨天幾點回家,她獨自在家吃什麼晚餐,哪個男生想追她,打電話約她假日出遊。或是父親又在她的夢中出現,帶著開心的她逛街買衣服。

  張建鈞發現娃娃老是穿著學校的運動服,正當發育期的娃娃長得快,長褲變七分褲,外套袖子也變短,手肘、膝蓋處也都常見磨破痕跡。「我跟媽媽說了,她上個禮拜就說要幫我補或買新的,但是她很忙,下班很累,回家就睡了,我知道她沒有錢,沒再提了。」

  娃娃的懂事,令張建鈞感到心酸,父愛的移情作用發酵,如果買幾件衣服,就能買回她的自信心和自尊心,何樂而不為呢?他找時間帶她去逛街,她高興地綻放少女的笑容,穿上新衣服,原本甜美的她更加嬌豔。他也順便為她添購文具用品,就像父親為女兒買東西一樣自然。

  娃娃升上二年級,張建鈞繼續以輔導老師的名義輔導娃娃的功課和生活作息。星期三讀半天課,娃娃一個人回家,常煮泡麵或吃便利超商的飯團、便當,張建鈞擔心她營養不良,有空就去她家炒兩個菜、下個麵給她吃。她總是用崇拜的眼神看著他,只要她說一句:「好好吃喔!」他就滿足了。

  有一次,娃娃母親中午臨時返家,撞見兩人正在吃飯,兩人一臉心虛,沒想到娃娃的母親滿臉笑意:「謝謝老師,平常已經這麼麻煩您盯著娃娃,現在還到家裡煮飯給娃娃吃,不好意思,家裡很亂,沒有打掃。」

  飯後洗碗的時候,娃娃心滿意足,撒嬌地說:「如果我有一個像老師一樣的爸爸,該有多好?」她說。

  「我已經有一個兒子,快要有一個女兒。」張建鈞的太太第二胎懷了女兒,幾個月後即將生產,他開著沒有師生分寸的玩笑說:「我不缺女兒,妳可以當我的小老婆!」

  娃娃白他一眼,心裡有一股甜甜酸酸的異樣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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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中三年的時光很快過去了,禮堂大門口掛著「xx屆畢業典禮」,學生家長陸續進場,娃娃的媽媽今天請假,特別梳妝打扮一番,在學生的引導下走進會場。然後是畢業學生排隊依序進場。娃娃胸前別著一朵小紅花,花下一方紅紙印著「畢業生」。她的目光在教師席中來回逡巡,恰與張建鈞的目光交接,他向她微微點頭,她報以天真爛漫的笑容,猶似六月的豔陽般炙熱。

  冗長的典禮進行中,張建鈞眼裡只有坐在畢業生席的娃娃,他跟著司儀的口令行禮如儀,心中想著娃娃畢業了,他將不再是她的輔導老師,但結束師生關係,意謂著另一種關係的開始,他倆將不受師生關係的約束。想著想著,他忽然臉紅,趕忙移開盯著娃娃的眼光,低聲與鄰座的老師聊著:「今年的畢業生比較乖。」、「今天的畢業典禮進行得比往年順暢」等可有可無的話題,緩和方才高漲的情緒。

  畢業典禮結束,三三兩兩的畢業生與同學、家長和老師在禮堂前,道別並合影留念。娃娃拉著張建鈞與媽媽一起拍照,大家都笑得很開心,一起比出YA的手勢。

  娃娃考上一所高職美容科,畢業後至九月開學,有兩個半月假期。她無所事事,窩在家裡看電視打發時間,不時會接到張建鈞的關心電話。他找時間約她見面,聊聊天,逛街時他買化妝品給她:「美容科的,現在可以先練習化妝了。」
  
  有一天,娃娃媽媽身體不舒服,娃娃急著打電話向張建鈞求援。張建鈞駕車載娃娃媽媽到醫院急診,原來是心臟病發作,「謝謝老師!謝謝老師!」娃娃媽媽滿懷感激,慶幸女兒有一個好老師,還救了她一命。

  娃娃媽媽出院後,有一陣子手頭緊,張建鈞借她五萬元暫度難關。他擔心娃娃不敢向母親要零用錢,在郵局開戶存入數千元,將提款卡交給娃娃,「每個月妳可以領六千元,要省著用喔!」。娃娃時常要送媽媽到醫院看診或回診,母女倆總不能每次都找張建鈞當司機。張建鈞於是又花了一個月的薪水買了一輛機車給她。

  (本段刪減,欲知精彩內容,請收看原書)

  九月開學後,兩人見面的時間少了,娃娃在這段時間想了很多,她覺得對不起師母,她告訴他不要再見面了。他氣憤質問她,是否交了男朋友,「要分手可以,把機車還我。」他也向娃娃媽媽催討五萬元,以要繳保險費當理由。

  十月中旬,張建鈞約娃娃見面,她不肯。他要求收回機車,娃娃上學、外出都靠它,在公車不發達的城市,騎機車是最方便的交通工具,她不想還。十一月,娃娃的母親追問她為何老師要索回機車。她告訴母親,她和他的一段情:「我們去過兩次汽車旅館。」一瞬間,娃娃的媽明白了一切,氣得走進警察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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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檢察官來,這是一件小案,雙方都承認師生戀,發生至少兩次性關係,對證據沒有爭執,張建鈞認罪認錯又賠償六十萬元,案情單純至極。檢察官僅偵辦四個月就起訴。

  晚報記者上午看到偵結起訴公告,立即採訪檢察官了解案情,打電話到學校採訪張建鈞。張建鈞接到記者電話,心慌答覆。

  「糟了,記者知道了!」張建鈞經常向學生宣導性侵害防治教育,他知道師生戀題材是媒體的最愛,他想著第二天報紙的標題,師生戀、狼師、色狼、誘拐、女學生等字眼,彷彿被打入十八層地獄;再想到對他寄予厚望的老父、請育嬰假在家照顧女兒的太太、學校的老師和學生,他徹底崩潰了!怎麼辦?該怎麼辦?

  他打電話給當律師的高中同學,「我被起訴了,記者也知道了,你可不可以幫我拜託記者,不要報導。」

  他哽咽著說:「我知道錯了,請他們給我一條路走。」

  律師聯絡幾位認識的記者,他們已經知道此事,記者說:「沒有辦法不寫,但是可以向主管溝通,不寫人名和校名。」
  
  有的則表示,會向報社主管爭取姓名不曝光,「可是,沒有十足的把握。」

  「就法律實務而言,你的案子是兩相合意,沒有用強暴的手段脅迫就範,而且你已經賠償一筆不小的數目,將來法官一定會酌予減刑。」

  律師勸他:「別想得太嚴重,勇敢認錯,就算是人生路跌一跤,將來開庭,我會幫你答辯,尋求最低的刑責。」

  張建鈞聽不進律師同學的勸告,他只看到事情曝光後,令他無地自容的處境。

  他走進校長辦公室,報告案件被起訴並遞出假單:「我把持不住,我感到羞愧,我會辭職。」

  校長聽完驚愕不已,思考片刻批了他的假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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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綽號「石頭」的記者石清泉一看到這起性侵案的起訴內容,就知道今天有得忙了!報社肯定會大做,他認命地找當事人、採訪周邊親友的說法、找當事人的照片。先打電話到學校找張建鈞老師,下午請假,不得已,直接下午四點到校門口等學生下課,問說法。

  「喂,師生戀可能做頭版頭題,去找張老師、問學校回應,一定要有老師和女學生的照片。」主管說。

  「我已經在校門口,我會想辦法。」石頭二話不說,先答應下來。

  春天後母面,陰晴不定,天空開始飄雨,雨愈來愈大,石清泉站在雨中,顧不得雨水滲進鞋襪,緊盯著一大群走出校門的學生,尋找胸口學號繡著「13」開頭(一年三班)的學生,張建鈞現在是一年三班的導師。

  要在一大票撐傘、穿雨衣的學生中找到一年三班的學生著實不易,好不容易在最後幾波下課人群中,一位「13」男學生走過身邊,石頭一把抓住他採訪,小男生還幫忙找了兩名同班同學一同受訪。

  他們說,今天下午全校都知道此事,熱烈討論。一位學生形容張建鈞上課時會說黃色笑話,「本來就很變態」。

  晚上六點,「師生戀是頭版頭條,要有老師和女學生的照片、小檔案、學校的回應。」主管下了指示:「還有教育團體的批判。」

  六點半,學校附近的補習班第一波學生下課,石頭繼續找學生幫忙,問到第十二個學生,他的姊姊是去年的畢業生,願意帶石頭回家找姊姊借畢業念冊,翻拍張老師和女學生的照片。姊姊說,張老師常常坐在娃娃的座位上吃飯,有同學問張老師為什麼特別疼娃娃?

  「她和我老婆年輕的時候長得很像」,張老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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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建鈞一夜未眠,他聽著妻子和兒女均勻的鼻息聲,在黑暗中注視太太的臉龐,輕輕擁著她,他輕撫兒子頭髮和臉龐,忍不住多次親吻他的臉頰,兒子揮動雙手睜開眼睛,叫了一聲「爸爸」,又沈沈睡去;他輕輕抱起一歲女兒,輕拍她的背,臉頰貼著她的小臉,想像她長大的模樣,披上白紗嫁人的嬌俏美麗。

  他如往常一般在六點起床,早餐後準備兒子的換洗衣服、幼稚園背包;女兒一天份量的奶粉、尿布片、點心和玩具。他開車載兒女到他父親家,交給母親照顧。他用力親了女兒和兒子的臉頰:「再見,要乖乖喔!要聽阿公、阿嬤的話。」

  七點,他沒去學校,往郊外的方向駛去。半小時後,他的銀色小轎車迂迴在山間小路,這一帶山區是他們一家郊遊常來的地方。今天他走得更深入,來到陌生的產業道路,他不知道產業道路通往何方,無所謂,他只想找個地方靜一靜。

  張建鈞將轎車停在路旁,下車往茂密的樹林裡走,一名種植檳榔的農民,走過身邊,向他點頭打招呼,沒有交談。他發現一條杳無人煙的小徑,小徑旁的乾溝鋪著一條水管,他順著小徑走了三百公尺,盡頭是乾溝與野溪的交會口,水管的尾端連接抽水馬達,正從野溪汲水送進水管,灌溉遠方的果園。

  三月的早晨仍有寒意,微風吹過,樹林響起沙沙聲,陽光灑落林間,溪水淙淙,一對紋白蝶翩翩飛舞,溪邊抽水馬達旁挺立著一棵高大的馬尾松。他凝視樹林間斑駁的陽光,享受微風輕拂臉龐。他心想:「就是這裡了。」回頭張望確定沒人,只有風聲、水聲、馬達聲,他將手上的白色童軍繩,拋向馬尾松粗壯的枝幹。

  接近中午時分,「該回家吃飯了!」果農走進小徑去關閉抽水馬達。走到馬達前方,倒抽一口涼氣,頭也不回地往回跑。他衝進派出所告訴警察:「有人在松樹上吊,嚇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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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張建鈞開車迂迴在山路時,學校老師、學生正熱烈地傳閱報紙,各大報都在顯著版面以斗大的標題報導這件事,「包養十三歲女 師生戀上床」、「導師撒銀彈引誘女學生上床」、「溫馨接送情變調 師生上床 氣壞娘」、「利誘、接送 老師要女學生當小老婆」。

  各報基於保護當事人,沒有堪出校名與人名,唯獨XX日報直接寫出,還刊登張建鈞和女學生照片,女學生的部分僅在眼睛打上一條細細的馬賽克。

  下午一點,警方通報張建鈞上吊自殺。從他身上找到汽車遙控器,打開轎車車門,發現證件並確認身分。車內沒有遺書,也沒有任何一張當天的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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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長:媒體殺人!

報導赤裸裸 濫用第四權

【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媒體殺人」!張老師的父親不斷痛罵;教育局長也感嘆這是「媒體殺人」。他說,前天他就拜託媒體不要寫出姓名,不料竟是這樣的結果。

張老師因師生戀遭檢察官起訴,多數媒體未報導老師名字和校名,只有XX日報刊登張老師全名,並刊出他及女學生的照片,女學生照片有做模糊處理。

張老師學校的教務主任指著XX日報頭版照片大罵「媒體殺人」,即使把女學生照片打馬賽克,也容易讓人看出她是誰。他知道張老師自尊心很強,照片登出,等於「逼他走上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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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媒體樂得棒打落水狗:「XX日報和報導的記者,你們這次做的太過份了!」政論節目裡立委和名嘴也一起加入圍剿,「這麼冷血的媒體和記者,應該把他們趕出台灣!」

  石清泉懊悔不已,如果時間能夠倒回,他寧可被報社主管責罵,承受沒有跑到獨家新聞的壓力,也不願交出從畢業紀冊翻拍的照片。但是,每個被報導的當事人會有什麼反應,根本無從預料,給不給,寫不寫,這原則該如何判斷?

  石頭背負「寫死人」的罵名和其他記者異樣的眼光,幾乎讓他無法繼續新聞工作,朋友帶他向耶穌基督懺悔贖罪。他向神父傾訴事件經過,哭著問:「是我錯了?還是我入錯行?」

  石清泉受洗成為基督徒,每天為張太太和她的子女禱告,但直到今天,他仍刻意迴避張老師任教的國中,他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從「寫死人」的陰影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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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會:XX日報殺了張老師

XX日報:會檢討新聞圖文呈現方式

〔綜合報導〕張姓教師自殺身亡,該校教師會理事長昨天痛斥XX日報刊出張老師的照片、姓名及受害女學生的照片,指責「XX日報殺了張老師!」死者父親難耐悲慟,更痛批「媒體殺人」。

  XX日報回應,本案依據公開的公文書報導,張老師被列為性侵加害人,身分未受保護,讀者有知的權利,我們有報導的責任,以作為警惕。對張老師以自殺方式結束官司,感到遺憾與難過。但經過此一事件,考量新聞事件當事人對社會輿論監督力承受程度不同,將來會檢討新聞圖文的呈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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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石頭聊到此事,距此案件發生已經六年,他的告白依舊沉痛,說話時雙手緊握,聲音顫抖,我知道,他還認為自己是兇手。

  為人師表卻搞出不倫戀,是可受公評的事,亦該接受譴責,但其罪不該也不應致死。當司法給了制裁,媒體、輿論,甚至網路上的鄉民,能夠在法官給予的刑度之上,再加懲罰於罪人其身?罪與罰,是否真有等值的正義?我自問這沒有答案的問題,直到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