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一向禁止廣播媒體播送政治性廣告,這類禁令行之有年,不過,一個爭取動物權益的國際性組織近年則一直打官司,在英國各級法院敗訴之後,更上訴至歐洲人權法庭,試圖推翻英國當局禁令,結果,歐洲人權法庭本週作出裁決,將上訴駁回。
英國對廣播媒體不得播放政治性廣告之禁令是基於《2003年通訊法》(The Communications Act 2003)規定,禁令不僅針對所有政黨的政治性訊息,亦涵蓋可被視為帶有政治性的任何權益運動或主張。
在2005年,國際動物保衛者組織(Animal Defenders International (ADI))為關注電視商業性利用靈長目動物,而拍攝了一個名為“我老弟就是一隻靈長目動物”的廣告,內容顯示一頭黑猩猩在獸籠內的境況。但這廣告被英國負責審批廣播廣告的廣播廣告許可中心(Broadcast Advertising Clearance Centre) 視為屬於政治性廣告,不予批准播出。遭禁播後,該組織便連番打官打,先後上訴至英國的行政法院及上議院,但都被駁回。其後,國際動物保衛者組織再上訴至歐洲人權法庭,指英國該項禁播令有違歐洲人權公約第十條關於表達自由權利之規定。
歐洲人權法庭以9對8票作出裁決
國際動物保衛者組織這一為時近八年的連番上訴終告失敗。歐洲人權法庭本週以9票對8票裁定,英國該項政治性廣告禁令並不違反歐洲人權公約之規定。
歐洲人權法院的裁定指出,禁播理由深具說服力,同時,該禁播令亦不致於對參與公眾辯論之權利帶來不便。
英國廣播業之政治性廣告禁令,獲得歐洲人權法庭予以確認,英國文法大臣Maria Miller自然大表歡迎。
她說:「英國的電視和電台一向一律禁止播送政治性廣告,而禁令也一直受到廣泛支持,既有助維護意見之持平,更是英國廣播業的核心理念所在。有此禁令,便可確保進入到我們家庭的帶有政治觀點之廣播不至於受到一些財力雄厚人士所左右。
這宗案件並非關乎該組織的某些特別觀點,而是在乎既定之事實,就是廣播廣告許可中心經考量到若准許播出這一廣告實有違英國禁播政治性廣告之禁令。」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本文作者聯繫郵址:edwardho40@hotmail.com
可參閱報導:
Europe upholds UK ban on political advertising – Brand Republic News
http://www.brandrepublic.com/news/1179476?CMP=EMCMEDEML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