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第六屆省議會選舉監察委員輔選的「凸槌」,國民黨雖在應選12席監委中,取得9 席,外加2 席「黨友」,但仍很不滿意。於是藉口「改善選風」為由,改變監察委員的選舉方式,同樣由省(市)議會議員選舉產生,但選舉的方式則由以往的單一圈選制,改為複選的「連記法」。此種連記法是一種容易操作「大吃小」的「撇步」。例如省議會應選12 席監委,如採「無限制連記法」,則每位省議員至多可投12 票(人)或少於12 票,超過者算廢票,此法對多數黨絕對有利。如採「限制連記法」,則看限制比例之高低,如選舉人可投票數多,則過半數之陣營所得席次、所能選出之人會比原比例還要多,反之則也可能會較原比例少很多。但即使是「限制連記法」,也可能產生全部大小通吃的結果。
這種「連記」的選舉法,對掌握超過一半席次的陣營,可說絕對有利,甚至可以達到「勝者全拿,輸者掛零」的結果。具體而言,在省議會掌握過半數議員席位的那一方,可全部囊括12 名監委,其他小黨或政團,很可能連一席監委都選不上。由於這種連記法甚為「霸道」,過去常用於農漁會理監事之選舉中。實務上而言,假設掌握農漁會代表過半數者,如採無限制連記法,則可得到全部的理監事席位。好處是可以如馬英九所說「完全執政」,但壞處則是無法反映原比例之意思表示,缺乏制衡,容易「沆瀣一氣」,弊端叢生。
第七屆省議會選舉監委於1987 年1 月10 日舉行,由於限制連記法的實施,讓當時在省議會已有十多席議員的民進黨(黨外)陣營,簡直一籌莫展,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國民黨「分配」席位,然後全部囊括。此種霸道選法,完全是「大鯨魚吃小蝦米」。自然引起許多省民之不滿,投票當天,抗議群眾集結至省議會拉白布條抗議,也要求非國民黨籍議員「罷選」,數度發生火爆場面,但卻絲毫不能撼動國民黨「大小通吃」的難看「吃相」。
此次監委選舉,國民黨囊括了11 席,另1 席則「禮讓」給無黨籍「黨友」,耐斯企業集團負責人陳哲芳。民進黨省議員絕大多數未進場投票。國民黨雖穩操勝算,但此次監委選舉,卻爆出了台灣政治史上「空前絕後」的買票賄選案,即是本文一開始所引述,蔣經國當時詢問省主席邱創煥「為什麼監委選舉需要用錢買票?」一事之由來。
蔣經國為何於第七屆省議會之增額監委選舉後十天,向邱創煥省主席詢問此事,而不去問當時監委選舉的操盤者,國民黨省黨部主委關中?是有他的道理的。因為關中是操盤的當事人,問他哪能有真正的答案?邱創煥並非當事人,應該會比較客觀、實在的說明。某個角度來說,蔣經國的質疑也不無道理。因為,監委的選舉方式既然已經改變成國民黨可以完全控制、全部囊括席次的無限制連記法了,應該是黨要給誰就給誰,在不必競爭的情況下,監委候選人為何還要花錢買票?依照邱創煥在他年譜中所記載: 「我知道每人平均要花三千萬元,最少者五百萬元」,指的就是此次監委選舉花錢買票的花費。而且在當時國民黨省黨部主委關中的操盤下,買票手法還出奇的「細緻」。除了「有錢出錢」之外,還採「統收統支」,摒除了上一屆配票時所出現的禮數「厚薄不均」問題。該法是由黨部統籌候選人(12 人)的「捐款」共約三億六千萬元,由黨部平均分配給有參加投票的省議員。參加投票的,除了國黨籍議員外,尚有無黨籍,甚至少部分民進黨籍議員。分配原則是「見者有份」,約六十多位議員平均分配三億六仟萬元,每人可得近六百萬元之鉅款。而妙的是,十二位監委候選人共貢獻三億六仟萬元,但每人所出的錢並不一樣,財力較豐者,可能「奉獻」達一億元之多,財力較弱但政治地位較高者,只需出5 百萬元「意思意思」。這位錢出得最少的候選人,後來還登上柏台高位。
關中這招「統收統支」、「雨露均霑」的做法,果然擺平了上屆監委選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不平之鳴」。但是,監察委員職司官箴監察,自己卻花大錢來買票當選,這是什麼世界?國民黨為鞏固政權,竟放任台灣的政治黑暗至此。分析至此,蔣經國的疑惑也就水落石出了。原來他也清楚監委選舉採複數連記法,國民黨已經可以囊括全部監委席位,所以才質疑監委候選人為何還要花錢買票?但問題是監委的選民們(即省、市議員)可不這樣想。他們心中想的是:我選議員花費不貲(國民黨議員選舉花費少者數千萬,多者上億元),監委候選人憑什麼要我平白把票奉送給他?好歹也要補貼一些才合理。除了監委選舉,這個「補貼」論,也流行於各縣、市議會正副議長,乃至於鄉、鎮、市民代表會之正、副主席選舉間,不服膺此「補貼論」潛規則,少之又少。不用競爭且職司風憲的監委選舉都如此,縣市正、副議長和鄉、鎮、市民代表會正、副主席又何能例外呢?這也就是邱創煥向蔣經國坦白以告的實情。
猶記民國初年,中國曹錕賄賂國會「豬仔議員」而當選總統。政治強人蔣經國,在聽了邱創煥的答案後,一度默然不語,眼看所領導的國民黨民代們紛紛淪為「豬仔」,心中感觸或許很深吧!李登輝接任總統後,再改變監委選舉制度,改為由總統提名,國民大會行使同意權,不再經過省市議會。我的四十年好友陳永興當時即被李登輝提名,但他所堅持的台灣本土立場,不見容於統派,藉口他不肯拜票、姿態太高,而把他列為第一個「封殺」對象,結果他果然未當選。第一次政黨輪替之後,監委改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許多傑出優秀人才都因藍營杯葛而落選,大法官和檢察總長的同意權行使亦有類似情形發生,顯示這種同意權行使辦法所可能面臨的非理性流弊,機率不小。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由關中所主導的「統收統支」選監委一事,蔣經國知情後,於當年4 月(監委選舉為一月間)即將關中由省黨部主委,改調為非常冷門的行政院青輔會主委,似是為暫避外界嚴厲抨擊。但過不久(同年11 月),關中又被調回中央黨部,升任組工會主任之要職,仍專司國民黨選舉輔選操盤。這就是國民黨式的用人邏輯,夫復何言。
註釋
1 本文有關於蔣經國和邱創煥對話,均摘自「邱創煥年譜」。
2 斯時增額立委採大選區制,中部四縣市合為一選區,美麗島事件受難人張俊宏省議員身陷囹圄,其妻許榮淑「代夫出征」,在1986 年12 月6 日之立委大選中,她獲22 萬多票為第三選區(中、中、彰、投)最高票當選立委。
3 其實,斯時民主進步黨已於1986 年9 月28 日下午5 時在圓山大飯店「突擊」式的宣布成立,我當時亦剛好在現場採訪。對於民進黨衝破「黨禁」毫無預警式的成立,國安局和警總等情治單位主張「抓人」毀黨,但據說被蔣經國阻止。國民黨雖未抓人,但剛開始時也不肯正面承認民進黨,多沿襲以往的「黨外」稱之。報章雜誌報導民進黨時,多會加上「」引號,以表示「身分不明」或非」正式」政黨。而邱創煥答復蔣經國時,仍沿用「黨外」之稱呼,不是口誤,而是不敢正式稱「民進黨」。此情形延續很久,甚至在立法院已有12 席區域立委時,民進黨仍時時被稱為「黨外」,經過一段很長的時間,報紙上才出現「民主進步黨」正式稱謂,可顯示台灣民主政治的發展之顛簸困頓與漸進軌跡。
4 蔣經國此次召見邱,距他翌年元月13 日驟逝,差8 天才滿1 年。當時他的健康狀況應已是每下愈況,日薄崦嵫,但他在談話中,還充滿樂觀奮鬥之雄心壯志。
5 五位台省首屆監委中之陳江山監委,即為人權醫生陳永興夫人陳琰玉之祖父。
6 台灣省民於1949 年元月21 日,直接選出第一屆立委8 人,即劉明朝、羅萬侗車、黃國書、蔡培火、郭天乙、謝娥、何景寮、鄭品聰。
7 「奧步」用語,第一次見諸報端,是2008 年正副總統大選時,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蕭萬長在會見美國政界人士時的談話中所提及。起先蕭還對外界披露說,是美國訪客問他民進黨會有什麼「奧步」?後來大家質疑美國人怎麼會懂得用「奧步」兩字來發問?蕭才趕忙澄清是他說怕民進黨在大選中會用「奧步」。「微笑老蕭」此言,完全符合台諺所云「打人喊救人」、「做賊喊捉賊」。台灣有選舉以來,選戰中使用「奧步」的,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國民黨,幾乎是國民黨的「專利」。所謂「奧步」不外乎用買票和作票,甚至其他的不擇手段,如栽贓、抹黑、恐嚇……。那裡輪得到先前的「黨外」和後來的民進黨?2004 年總統大選,國民黨連宋輸了,勞師動眾全面驗票,結果也沒有查到有作票。國民黨選輸不認輸,讓台灣社會相當動盪不安一陣子,至今還欠台灣社會一個大大的道歉。
8 郭雨新在1951 年至1971 年之20 年間,曾擔任省參議會、臨時省議會及四屆省議員,與李萬居、郭國基、吳三連、李源棧及許世賢有合稱省議會「五龍一鳳」之美譽,亦為台灣本土民主之先行者。現任高雄市長陳菊,於18 歲高職畢業並進世新專科進修時,即是任郭雨新秘書而開始接觸政治。
9 張賢東本為省議會「黨外」議員的幹才,於第六省議會成立時,因省民政廳提供錯誤誓詞(官員用的),於是他在議員宣誓時,演出「拒絕宣誓」偌大風波,後來省府認錯,提供正確之議員誓詞,全體省議員依之再宣誓一次,可見他的認真和有守有為。
有點恰巧的,張賢東是成功大學會計統計系第一屆的畢業生,與之同班的,竟是曾任兩屆台南市長和一屆官派高雄市長以及國大議長的蘇南成。據當年同學描述,張蘇兩人在班上表現是南轅北轍,蘇是口若懸河,張則默默寡言,殊不料兩位是異端的同窗同學,畢業後都不務正業,走上政治路。
成大會統系畢業的還有一位「怪咖」政治名人,那就是第三屆系友,曾任財政部長、立法委員,現任監察院長的王建烔宣,也算半個不務正業之人,同樣走上政治路;另有位系友曾任國大代表「父以女聞名」,即東森房屋董事長王應傑,他的千金就是影視明星王怡仁;另在綠色執政時行政院主計長許璋瑤是第十六屆的成大會統人。最後,忝為系友者乃是筆者本人,只早許璋瑤一屆而已,但屈指一算,畢業離開母校母系也有四十年之久矣。
如上,成大會統系出了兩位「院長級」的政治人物(國大議長比照院長),實是特殊。因會統系非法政系統(例如台大法律系即政治人才輩出)。
張賢東原任第五屆省議員,第六屆連任成功,其性格耿介,問政專業,頗獲黨外陣容好評。半年後林洋港組閤,力邀他轉任省府委員,由於事出突然,亦無先例,令他舉棋不定。後來請教桃園縣長許信良,經許亟力鼓勵,張才應允。但事後證明,此決定極有可能是錯的方向。
10 時任桃園縣長許信良,也參加橋頭示威遊行,只不過到橋頭走走路,居然被省主席林洋港以「不假曠職」為由,馬上移送監察院調查彈劾,再經公懲會處以停職二年之處分。他遂前往美國發展反對運動,也因此幸而避過美麗島事件之羅織。
11 翁鈐即是中壢事件發生時的桃園縣長,在群眾包圍中壢分局時,主持選務的翁鈐,打電話向當時在國民黨桃園縣黨部坐鎮的中央黨部社工會主任邱創煥報告後就「落跑」(邱創煥語)。後來邱向中央求援,中央派了一營憲兵進駐縣黨部保護。而縣政府很快宣布許信良當選後,群眾才漸離去,局面方獲得控制。
12 意外出現得1 票的林蔡清美(女),後來經查是「黨外議長」蔡介雄的胞妹。但蔡介雄本人是黨外「現實派」的掌舵者,力挺「無黨籍」周哲宇都來不及,那會投給自己妹妹形同廢票的一票?經局中人分析,此票應出自「黨外」陣容,而且最有可能是「北嬌」黃玉嬌所投。持此見解者,乃因周哲宇既是「有備而來」,不至於只拉5 票(因不夠保險),一定會拉足6 票較為穩當。但其中北嬌那一票,因為左右為難,最後乃投給「現實派」操盤者蔡介雄的胞妹一票,形同投下廢票,但如此對選戰三方面都算有所「交待」。
13 陳金德省議員也得到萬金難買一票,推測應是陳金德自己投的。原因是他如將一票投給尤清,則尤清穩當選,這是國民黨非常不願意看到的結果。若投給周哲宇,又不符外界的期待和自己的意願,矛盾之夾縫,只好投給自己以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