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主自由國家中,普遍選民期望報章客觀中立,言論公正,太多官方色彩的報章縱使存在,遲早都被讀者唾棄。
由官方或政黨經營的報章總被視為只屬官方/政黨喉舌,難言客觀公正,以致不會被廣大選民接受。在英國,不管那一黨上臺執政,從來都沒有自討沒趣,決定由中央政府直接出資經營全國性報紙。不過,在地方層面,過去二十年來都有很多公營區報存在,由郡政府或區政府出資支持,有利文宣工作。當然,在這講求民主監督的國度,這些公營報紙便一直惹來詬病,被譏諷為“區會堂真理報”(town-hall Pravdas),浪費納稅人金錢,民營地方報紙更罵之為進行不公平競爭,尤其在廣告方面與民爭利。
英國地方報業,絕大部份商營,民辦區報已有超過150年歷史,而由地方當局經營的區報則在1993年最先在倫敦出現,此後,全國近二百個地方/區政府都陸續自辦報刊起來,有些每期印發多達10萬份,全屬免費派發。
兩年前,由保守黨及自民黨組成的聯合政府上臺後,已宣示決心限制地方官方報刊的發展,當時並對各級地方政府下達關於文宣工作的指引,設下重重限制,並限令地方當局直接出資經營的報紙只可出版季刊,每年最多四期。兩年下來,雖然大部份地方當局都遵照施行,但仍有小部份置若罔聞,繼續以雙週刊或月刊形式出現。
目前,英國下議院議席由保守黨及自民黨共佔多數,但在地方性議會,很多仍由在野工黨所控制,而抗拒指引的地方官報亦主要在該些地區出現。
面對此一情況,聯合政府美其名保障自由報業而表明決加整頓,並於5月8 日女皇致詞所宣示的政府在來屆國會的立法計劃當中,將該文宣指引正式納入法案—《地方審計及問責性法案》(The Local Audit and Accountability Bill),以遏制地方公營區報的規模。
繼女皇致詞之後,社區和地方政府大臣埃裡克‧皮克爾斯(Eric Pickles) 作出進一步說明。他表示,當局決心遏止目前的所謂半官方報業狀態,節省納稅人金錢,並賦予地方民眾更多權力。
他說,製訂有關法案,目的是加強推動聯合政府的本地化宗旨,力求地方用度受到嚴密審查,增強直接民主角色,並保障獨立自由報業的健康發展。
英國代表逾千家地區及地方性報紙的報業公會(Newspaper Society) 一直以來都呼籲政府盡快立法強制執行關於地方當局的文宣指引,對此自然大表歡迎。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本文作者聯繫郵址:edwardho40@hotmail.com
可參閱報導:
Bill in Queen's Speech to outlaw remaining local authority-run newspapers | PressGazette
http://www.pressgazette.co.uk/bill-queens-speech-outlaw-remaining-local-authority-run-newspap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