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獨獨台灣的電影製作能量確實很難討得到便宜,所以台灣官方的說法是鼓勵合拍引進資金活水,還可混水提早切入中國市場。


看看香港 電影業已被邊陲化

然而以香港為例,中國內地與香港簽署的CEPA在2004年生效後,常見類比為香港電影業的「還魂丹」,辦法正是擴大內地與香港的合拍片,港商取得在中國內地的影片發行權後,以內地品味為師並以內地資金為本的製作計畫大量出現。然而按香港發佈的統計材料,九○年代初作為全盛時期的香港電影產業,提供就業機會達七千餘人,而後因為東南亞與台灣市場的萎縮而衰退,直至回歸後漸有起色,二十年後重新達到七千餘人的就業水平。然而九○年代初的香港年產兩百餘部電影,二十年後的現在,加計合拍片的港產片僅約五十餘(又有說僅三十部),而且還未必在香港境內開拍。


按此,雖然欠缺細部的職類組成資料,不過仍可推斷2012年的七千個工作機會與1991年時的組成十分不同。而按相近類別但較粗的「電影、錄像及電視節目製作、錄音、音樂出版、節目編製及廣播活動」的平均工資統計,即使在2012年產業最發達時,實質工資約僅為1999年產業低點時的80%。


前些日子香港電影發展局主席馬逢國聲明,已有20%至25%的香港電影人長住北京(不計移住上海等其他大城者),而專為港產電影設立的專門基金有助吸引人才回流。雖然中國電影總票房以年增率三成的速度持續高速發展,但是香港電影業的業務收益指數(Business receipts index)以及計入生產毛額的附加價值(value-added),都在成長至08年後明顯放緩,並沒跟上內地的發展速度。高端人力移住內地趨勢不減,而CEPA補充條文新近開放香港為內地電影進行後期製作,大約可說這個部門的平均技術水平降低的趨勢已經到需要公部門挽救的地步。


香港影人抱怨港產電影的原味不再,是與前述的經濟統計材料互為表裡的。或可說,原本待斃的香港電影業吞了合拍還魂丹後又站了起來,但已經面目全非。為了迎合內地市場而失去港味的合拍片,還能與內地影人的作品有什麼不同?可預見的,這個趨同與香港影業的邊陲化、衛星化併進。

想想臺灣 服貿是補丸還是假藥?
而台灣?儘管我國不遵守已承諾的WTO項目對中樹立一年15部電影的進口上限,而中國卻大方地取消輸入台灣電影的配額限制,讓台灣官方可誇口說談判並未自失立場。然而實務上非合拍片的台灣電影苦於中方審批制度,輸中數量還遜於純中國電影輸台。

台灣官方在服貿宣傳中聲稱的中國電影在台票房,也明顯是低估,因為不計中港合拍片(而中港合拍片確實是中方認定的國產片)。在香港經驗中,作為主導發展要因的合拍片制度,在台灣官方的公開說法一概將中台合拍片認定為台灣電影,遮蔽了合拍片牽引市場導向與技術人力再配置的可能性。

然而這種可能性已在台灣傳播業的經濟統計數據中可見癥候,台灣與中國合拍電影的起點遠早於ECFA簽署前,大項的「傳播業」顯示近十年來的投資與盈餘都有增長,但只看最接近的「影片服務、聲音錄製及音樂出版業」就業人數,2012年也才恢復到與九○年代中後期相當,工資則自2004年高點後反向衰退,至今僅及1995的水平,這絕不能說是正常現象,官方號稱的「經濟大補丸」並未對此發揮作用,若按香港經驗,可能是正好相反。特別是在中國市場的電影票房與版權收入能有若干反還到本地生產者上,值得再追究

故步自封不可取,但是跨文化的交流也不能一面倒。若主管機關若沒有意識到文化差異性與自主性的必要,一如過去作為先進國附傭時輕率處理文化主權問題,讓文化政策唯市場是問,則在面對大型異地市場的吸引下,朝向趨同的目的前進是恐怕是無可避免的。